謝謝法友討論。經云:「緣名色六入處者」。如果要解釋【根】的意義,據(二九八)經,可以說【根】的意義是:入處。例如,【眼根】即【眼入處】(注意:不是「眼的入處」)。而 7788法友 解釋「根」的意義,認為「根」的意義之一是:根源。請問 7788法友,這個解釋的理由何在?
雜阿含經卷第二(四一)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五受陰。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我於此五受陰。五種如實知。色如實知。色集.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如是受.想.行.識如實知。識集.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
佛說:【我已說法言。當善觀察諸陰。】
佛教我們如實知見才能自覺涅槃,這就是我要探討六根根源的理由。
六入,即六入處,即六根。六根、六塵稱為「十二處」,並非六入是〈六根、六塵〉。經云:「緣名色六入處者」,只討論名色與六根的緣起關係。
我並無說錯。六入是內六根外六塵。
依名緣生內意根、外法塵。
依色緣生內五色根、外五色塵。
這就是沒有名色怎有六根、六塵呢?
若你滅名、色後,以下………有、生老死都滅了。
開題的目的是探討:意根是否是物質的大腦。經云:「云何名?謂四無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云何色?謂四大.四大所造色。」名法、色法是用五蘊來區分,受、想、行、識蘊是名法,色蘊(四大、四大所造色)是色法。眼、耳、鼻、舌、身、意根,六根的每一根,都有色法與名法的共同作用,而行使其功能,所以名法、色法不是用六根來區分的。
我說:名法就是心、心所法。所以與意根、心、心所法、受想行識皆有關。
我無意區分什麼,
例如內眼根是四大所造,外色塵是四大所造。
所以可證明四大是眼根究竟的源頭,而也證明眼根是色法或稱物質的大腦。
現在只要目的是找出心或心法的意根源頭。
當然法友也可以反我說,意根是色法,然後用色根或色法、物質………等一切來證明,這樣互相討論以明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