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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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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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7788 » 2006-03-21, 10:58
所以意根不等於意識,法塵不等於法處。
所以色塵不等於法處所攝色。
所以你說:【沒有色塵,照樣有法處所攝色。】嗎?
但沒有色塵為基礎,你如何【令至】有法處所攝色呢?
法處所攝色又可細分為五種,即:
(一)極略色。
亦即極微之色法;乃分析色聲香味觸等五境、眼耳鼻舌身等五根或地水火風等四大種,舉凡一切具有質礙性之實色而令至物質的最小單位「極微」。
(二) 極迥色。
(三) 受所引色。
(四) 遍計所起色。
(五) 定自在所生色。
色塵不只對眼根,而是眼根【看】的作用於色塵。
眼根坏了,就沒有【看】的作用。
不是你說:【眼根坏了,色塵就沒有作用的對象………。】
而是說其他五根的作用於色塵,比如盲胞视障用身根的作用【觸】於色塵緣生觸塵。
這種五色根的作用就是色的作用。〈當然這是物質性的了別,如物質的大腦細胞,或機器人〉。
同樣道理,心的作用就是心所法。
如果你說:心所法受、想是另有別體,異於心〈如意識〉的作用的話,
那請問意識心的作用沒有【受、想】嗎?
那麼你主張的【心所法受、想】有別於心的作用【受、想】又是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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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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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6-03-21, 11:41
這麽告訴你好了,色指的是四大及四大所造,色塵是四大所造色,不是四大本身,眼識不能識別四大,只有意識才能識別四大。
你把色塵混淆與色蘊了。身根是不能感知色塵的。
心的作用是了別,沒有感受的作用,有感受作用的是受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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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7788 » 2006-03-21, 12:24
這麽告訴你好了,色指的是四大及四大所造,色塵是四大所造色,不是四大本身,眼識不能識別四大,只有意識才能識別四大。
我也告訴你好了,意識對法塵,所以意識不能識別四大。
意根對法處,只有意根才能識別四大〈法處所攝色〉。
你把色塵混淆與色蘊了。身根是不能感知色塵的。
心的作用是了別,沒有感受的作用,有感受作用的是受蘊。
若身根不能感知色塵的話,請你能用你的手摸摸看100度C的滾燙水〈色塵〉看看會不會感知瞬間抽手。
再試驗一下你用鐵鎚輕敲膝蓋,你的腳版自然反射翹起,這就是身根物質性的感知。
還有你說:心沒有感受的作用,那你心如何【了知分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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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6-03-21, 12:32
我已經說過了,法塵是一個不精確的概念,其實就是法處。
意識當然能識別四大。
溫度屬於觸塵,不是色塵。
色蘊不等於色塵,明白麽?
心的作用就是分別了知,這是心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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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7788 » 2006-03-21, 12:37
你把色塵混淆與色蘊了。身根是不能感知色塵的。
色蘊就是內五根身。
色塵就是外五色境。
色塵與色蘊皆是四大與四大所造,身根的作用不能說是色的作用嗎?
譬如電視是四大物質所造,它能出音影電光乃至機器人物質性的了別,
這些不能說是色〈物質〉的作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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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6-03-21, 12:46
看你的這段話我已經無話可説了。
誰說“色蘊就是內五根身”的?色蘊包括了一切色。哪有你這樣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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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7788 » 2006-03-21, 12:46
我已經說過了,法塵是一個不精確的概念,其實就是法處。 意識當然能識別四大。
四大是極微空性,意識怎能識別呢?
既使現在用超高速度撞擊原子核所產生的J粒子也還為到四大啊。
溫度屬於觸塵,不是色塵。
水是色塵,當你摸水時,不知道是水嗎?
色蘊不等於色塵,明白麽?
我當然知道。
但它們都是四大所造色,所以其作用就是色的作用。
心的作用就是分別了知,這是心的特性。
心的作用就是心所法或稱心所有法,這是心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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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7788 » 2006-03-21, 12:48
如果你所說是這樣【色蘊包括了一切色。】,那色塵就是色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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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6-03-21, 12:51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七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雜蘊第一中世第一法納息第一之六
【此十二處。除無為即五蘊故。應略之入於五蘊謂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即色蘊。意處即識蘊。法處中受即受蘊。想即想蘊。餘心所法不相應行即行蘊。】
關於色蘊,看你自己的引文吧。
若意識不能識別四大,那還有什麽能識別四大?
對於沒有眼根的人來説,並不存在色塵。
後面的強詞奪理我就不回復了。若心所法是心的作用,那麽佛陀就不該說五蘊,說二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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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6-03-21, 12:53
7788 寫:如果你所說是這樣【色蘊包括了一切色。】,那色塵就是色蘊了
色塵是色蘊的一部分,不等于色蘊的全部,色蘊包括十色處及法處所攝色,色塵只是色蘊的十一分之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