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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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s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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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upasaka » 2005-04-13, 09:27
shanguan 寫:請問山河大地在佛法裏算做什麽?
六外入處中的色外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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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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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5-04-13, 09:30
五内入處和五外入處是不是都在色蘊的範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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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s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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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upasaka » 2005-04-13, 09:32
shanguan 寫:分別名色是爲了確定名色是可以分離的。
恰恰相反。《清淨道論‧說見清淨品》以二蘆束、鼓與聲、盲者與跛者等比喻名色各自無力,不能以自己之力單獨存在,但相依止而能各各生存。
請問《清淨道論》說名色分別智的論文中,哪一段文字說名色可以分離而獨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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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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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5-04-13, 09:56
若你承認《清淨道論》,我就在上面給你找證據。
《清淨道論》的比喻只是説明名色互相依止才能發生作用,而沒有説明名色不能獨立存在。
就你說的比喻來説,兩根蘆束不互相支撐當然不能站起,但這是不是意味著如果兩根蘆束不互相支撐就會沒有的?他們不能不互相支撐地個個散落在地上麽?
再來看鼓與聲的比喻,論中的這段話你沒有看見麽:“譬如由於以棍擊鼓而發聲之時,鼓是一物,而聲是另一種,鼓與聲是不相混雜的,於鼓無聲,於聲無鼓。如是依於稱為所依、(認識之)門的所緣的色而起名時,色是一物,名是另一種,名與色是不混雜的,於名無色,於色無名;
這些都説明了名和色是可以獨立存在的,只是它們在一起時才會發生某種反應而已,就像化學反應,氫和氧的反映纔能產生水不代表氫和氧不能獨自的存在。
不然,豈不得出“凡是有物質的地方就必定有精神附著”的泛神論結論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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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ahanama » 2005-04-13, 10:17
shanguan 寫:意從色身分離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繼續流轉下去。
一種是當下的熄滅。
不能在色身上熄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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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ahanama » 2005-04-13, 10:23
shanguan 寫:此識非六識,乃是十八界中的意。...識就是意。
你根據什麼理由,而主張這裡的『識』就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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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5-04-13, 10:46
Mahanama 寫:不能在色身上熄滅嗎?
可以,但“在色身上熄滅”就意味著色身上沒有了名法而成爲獨立的色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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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5-04-13, 10:56
Mahanama 寫:你根據什麼理由,而主張這裡的『識』就是意?
若識不是意也不要緊,反正識是名法,這就夠了。
當然,我要說說我的理由,因爲前五識是依五色根而有,五根不會離開身體,所以離開色身不會有前五識的產生。
而意識需要意法為緣纔能產生,如果沒有法塵的刺激,意識就不能產生,而意不需要法塵的刺激也能存在,它是以前一個意為緣而生的。
所以我說這裡的識是意,廣義地說,也可能包括意識,但決不會包括前五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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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ahanama » 2005-04-13, 11:46
shanguan 寫:可以,但“在色身上熄滅”就意味著色身上沒有了名法而成爲獨立的色法了。
意先離開色身,然後熄滅,色身不也一樣成為獨立的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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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ahanama » 2005-04-13, 11:57
shanguan 寫:我要說說我的理由,因爲前五識是依五色根而有,五根不會離開身體,所以離開色身不會有前五識的產生。
你的意思是六根之中只有意根可以離開色身,而其他的五根只能乖乖待在原位。是嗎?
shanguan 寫:而意識需要意法為緣纔能產生,如果沒有法塵的刺激,意識就不能產生,而意不需要法塵的刺激也能存在,它是以前一個意為緣而生的。
眼、耳、鼻、舌、身這五根也一樣需要與其相對應的色、聲、香、味、觸,才會有識的生起;而且沒有了這五塵的刺激,五根也能存在,還存在得比『意』牢靠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