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面對的真相(二版)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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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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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aller » 2013-06-16, 16:09

謝謝upasaka及serendipity兩位法友的回覆,謝謝!

對於中阿含30篇:

「...........

若內眼處壞者。外色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眼識不得生。諸賢。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生。諸賢。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

若內耳鼻舌身意處壞者。外法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意識不得生。諸賢。若內意處不壞者。外法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意識得生。諸賢。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

..........」

如果將它完全寫出,那就是

「............

若內眼處壞者。外色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眼識不得生。諸賢。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生。諸賢。內眼處及色。眼識知外色。是屬色陰。

若內耳處壞者。外聲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耳識不得生。諸賢。若內耳處不壞者。外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耳識得生。諸賢。內耳處及聲。耳識知外聲。是屬色陰。

若內鼻處壞者。外香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鼻識不得生。諸賢。若內鼻處不壞者。外香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鼻識得生。諸賢。內鼻處及香。鼻識知外香。是屬色陰。

若內舌處壞者。外味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舌識不得生。諸賢。若內舌處不壞者。外味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舌識得生。諸賢。內舌處及味。舌識知外味。是屬色陰。

若內身處壞者。外所觸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身識不得生。諸賢。若內身處不壞者。外所觸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身識得生。諸賢。內身處及所觸。身識知外所觸。是屬色陰。

若內耳鼻舌身意處壞者。外法便不為光明所照。則無有念。意識不得生。諸賢。若內意處不壞者。外法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意識得生。諸賢。內意處及法。意識知外色法。是屬色陰。

..........」



這裡,可不可以請教一下:

「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生。」─這句尚可理解!
但是,往下幾句就不大懂了:

「若內耳處不壞者。外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耳識得生。」
「若內鼻處不壞者。外香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鼻識得生。」
「若內舌處不壞者。外味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舌識得生。」
「若內身處不壞者。外所觸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身識得生。」
「若內意處不壞者。外法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意識得生。」


尤其是每句的中間那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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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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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freshman » 2013-06-16, 17:17

freshman 寫:
leeyc2 寫:
upasaka 寫: 請問你為什麼好奇?
「原始佛教的實踐哲學」(和辻哲郎) (觀法的意義) P176
[真理性只能經由如實知,亦即經由本質直觀來得到基礎。]

這個本質直觀就是現象學的那個本質直觀嗎?我的程度還很不夠,可以麻煩萊特賀爾師兄簡單說明兩句嗎?或者指點一下未來可能該朝哪個方向下功夫比較好。謝謝!(如果離題太多,請原諒)

Ps關於現象學,我只聽過大陸學者不到20小時的講解,至於現象學的書因為「很硬」,幾乎都沒讀完(例如現象學十四講,也只讀了一半)
關於如實觀,幾天前我寫了一篇小文,法友們可以看看,歡迎批評指正。

“如實觀”初探(原創:解悟)
http://bbs.foyuan.net/thread-234622-1-1.html
我前面提的那篇小文可以歸結為兩句話:

1)只有"現象",沒有所謂的"本質".

2)如何觀"現象"是重點,佛法的方法可以導致"苦滅",科學的方法至今為止沒有宣稱解決人生的"老病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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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s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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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upasaka » 2013-06-16, 18:21

aller 寫: 「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生。」─這句尚可理解!
但是,往下幾句就不大懂了:

「若內耳處不壞者。外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耳識得生。」
「若內鼻處不壞者。外香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鼻識得生。」
「若內舌處不壞者。外味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舌識得生。」
「若內身處不壞者。外所觸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身識得生。」
「若內意處不壞者。外法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意識得生。」

尤其是每句的中間那段!
光明所照是比喻能力所及的意思。念是作意(注意)。

1.「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生。」
若眼功能良好,色在其眼力所及範圍內而且注意到它,就能生起眼識。

2.「若內耳處不壞者。外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耳識得生。」
若耳功能良好,聲在其聽力所及範圍內而且注意到它,就能生起耳識。

依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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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s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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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upasaka » 2013-06-16, 19:22

freshman 寫: 我前面提的那篇小文可以歸結為兩句話:

1)只有"現象",沒有所謂的"本質".

2)如何觀"現象"是重點,佛法的方法可以導致"苦滅",科學的方法至今為止沒有宣稱解決人生的"老病死"問題.
我不能確定法友的意思,請問法友對「本質」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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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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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freshman » 2013-06-16, 20:36

沒有一個離開了觀察者而獨立存在 的純粹的“世間的實相”。

實相”取決於觀察者如何去觀 它,也取決於觀察者運用什末理 論來整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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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s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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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upasaka » 2013-06-16, 21:27

freshman 寫:沒有一個離開了觀察者而獨立存在 的純粹的“世間的實相”。

實相”取決於觀察者如何去觀 它,也取決於觀察者運用什末理 論來整合它
法友的意思是,沒有一個客觀的實相,所以沒有本質。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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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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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freshman » 2013-06-16, 22:28

基本如此。還不完全。

如果用科學的理論來觀察,使用80倍光學顯微鏡就能看到細胞世界,使用3000倍電子顯微鏡就能看到分子世界,使用3億倍的“掃描隧道顯微鏡”看到的是原子世界。

從科學發展的角度來看,在細胞時代的科學家看到了分子,認為自己找到了細胞的本質。在分子時代,當科學家看到了原子,就認為找到了分子的本質。。。

世間可以有不同的實相(這要取決於觀察者如何看--比如說用什麽工具和角度來看)----這就相應地形成了不同的模型。

1)在這不同的模型之間,不能說誰比誰更好,更真實,更接近本質----因為沒有本質。只能說誰的模型和觀察更相符。

2)科學發展史使得人們相信我們的認識越來越接近真相,模型在逐漸接近本質。
其實在我看來這是一個迷思。他們得到的只是“和觀察更相符”。而“在逐漸接近本質”不如說是一個信仰。

3)霍金:真實世界的“真實”

物理學家一直在尋求能夠統一所有物理學的那個終極理論。現在看來,他們或許不得不止步於一組理論,無法將它們合為一體。

什麽意思呢?當代世界著名的宇宙物理學家霍金認為,沒有一個純粹的真實,世界可以有不同的真實--也即是一組理論,並且無法將它們合為一體。

4)只有觀察,還有基於觀察的描述,除此之外,全是迷思。

瞿曇。所謂一切者。雲何名一切

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我今舍。別立余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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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s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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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upasaka » 2013-06-16, 22:52

由於以我所學各種「本質」的詮釋,不能理解你前帖所提「沒有本質」。故有此問。

我理解你所說的意思了。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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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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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aller » 2013-06-17, 10:15

upasaka 寫:
aller 寫: 「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生。」─這句尚可理解!
但是,往下幾句就不大懂了:

「若內耳處不壞者。外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耳識得生。」
「若內鼻處不壞者。外香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鼻識得生。」
「若內舌處不壞者。外味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舌識得生。」
「若內身處不壞者。外所觸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身識得生。」
「若內意處不壞者。外法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意識得生。」

尤其是每句的中間那段!
光明所照是比喻能力所及的意思。念是作意(注意)。

1.「若內眼處不壞者。外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眼識得生。」
若眼功能良好,色在其眼力所及範圍內而且注意到它,就能生起眼識。

2.「若內耳處不壞者。外聲便為光明所照而便有念。耳識得生。」
若耳功能良好,聲在其聽力所及範圍內而且注意到它,就能生起耳識。

依此類推。


感謝upasaka前輩的解釋!似乎多懂一些了。

但是,能不能再請教前輩:

─前輩說「光明所照是比喻能力所及的意思。念是作意(注意)。」,此「能力」定是指「內眼處、內耳處、.......」的「見、聽、嗅、嚐、觸、憶念」而言,那麼「內眼處、內耳處、.......」的「能力」是屬於五蘊中的那一蘊呢?(內眼處屬色蘊,內眼處的「能力」屬何蘊?..........)

又,內眼處的能力「見」,「見」能力所及起「作意」(注意),此「作意」(注意)是內眼處在「作意」(注意)呢?還是內意處在「作意」(注意)?

內耳處........內鼻處.........內舌處...........內身處..........內意處.........。


如果,是內眼處在「作意」(注意),內耳處在「作意」(注意),內鼻處在「作意」(注意),內舌處在「作意」(注意),內身處在「作意」(注意),內意處在「作意」(注意)。那麼,「作意」(注意)的功能,就不局限在「意處」!
─那就是「六根各有其功能,且不是以意根為前導」!

如果,不是內眼處在「作意」(注意),不是內耳處在「作意」(注意),不是內鼻處在「作意」(注意),不是內舌處在「作意」(注意),不是內身處在「作意」(注意),是內意處在「作意」(注意)。那麼,「作意」(注意)的功能,就只有局限在「意處」!
─那就是「前五根只是附屬,六根以意根為前導」!


不知何者為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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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saka
文章: 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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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upasaka » 2013-06-17, 18:25

好意解釋一段經文,換來一堆劈哩啪啦問題。我如果繼續講下去,又會換來一堆問題。很對不起,我沒有那麼多時間。

眼入處就是對色而且也限於色的認識能力,不必講它屬於哪一蘊。
中阿含那段經文的「有念」在雜阿含是沒有的,雜阿含只說「緣眼色生眼識」,如果是我,我不會在那兒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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