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入處觀察心得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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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ci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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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peacecila » 2008-12-27, 18:48

lxd127 寫:南傳佛教,不要說南傳佛教,即使是大乘佛教中,他們會認為“因為有情可分析為五蘊、六處,向其投以刀,而無罪、無過、無業、無苦報、不當受指責”嗎?請放棄這種細微的、精巧的有身見吧!
請問「五蘊」為何?「六處」為何?以佛法來說,又是怎麼定義「人」?
以「人」來說,投以刀器傷之,怎能說「無業」、「無過」?
請問你可以只以「五蘊」任一蘊或「六處」任一處來定義此「人」嗎?

「有業報而無作者」,此句常常都會被誤會成無此「人」,這也就是為什麼萊特賀爾師兄以論書將之改成「有業、有報。除俗數法外,無一滅此陰者,也無一相續異陰者。」

記得以前常看到大乘批評小乘:「人空法不空」後,接著自讚大乘:「人空法亦空」---真是「一切皆空」啊!

清淨心法友,請問:「你認為五蘊可以獨立存在嗎?」
最後由 peacecila 於 2008-12-27, 18:56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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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cila
文章: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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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peacecila » 2008-12-27, 18:55

大乘批評小乘:「人空法不空」

我可以證明「大乘」所批評的「小乘」絕對不是所謂的「原始佛法」,因為「原始佛法」不但「法不空」,而且「人也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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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tov
文章: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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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rostov » 2008-12-27, 19:06

"有"什麼呢?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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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希拉版主
其實,萊特賀爾在後來已經將重點敘述出來了,確實是表達不周,在此謝謝諸法友點醒。
六根追六境,生死由此轉
以戒為師,離欲樂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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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tov
文章: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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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rostov » 2008-12-27, 19:12

有"識攀緣色受想行 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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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拉法友善說,五蘊相互關聯影響!

七分法的過失在於,彼此獨立而組合,而忽視了五蘊彼此相關聯性,其實後來分別說部在"觀"的方向上就隱隱約約有此問題。
六根追六境,生死由此轉
以戒為師,離欲樂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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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tov
文章: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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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rostov » 2008-12-27, 19:17

空的是"常樂我淨"的幻想和錯解。

的確,人不空,法不空。
都是因緣生。

空見,是般若的主題吧! 8)
六根追六境,生死由此轉
以戒為師,離欲樂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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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文章: 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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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Mahanama » 2008-12-27, 19:28

『有業報』和『無作者』必須兼顧。如果只看『無作者』,就會走入岐途。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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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127
文章: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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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lxd127 » 2008-12-27, 21:29

peacecila 寫:「有業報而無作者」,此句常常都會被誤會成無此「人」,這也就是為什麼萊特賀爾師兄以論書將之改成「有業、有報。除俗數法外,無一滅此陰者,也無一相續異陰者。」
希拉法友,你如何理解这个“俗数法”呢?

或者直接以白话文来解释一下这段经文吧。
http://blog.sina.com.cn/u/1501252922
我的博客,歡迎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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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127
文章: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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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lxd127 » 2008-12-27, 22:11

Mahanama 寫:『有業報』和『無作者』必須兼顧。如果只看『無作者』,就會走入岐途。 :lol:
Mahanama法友,你說得很對。應當兼顧。
孤立的談“無作者”,當然會倒向外道空或所謂七分法;但完全忽略“無作者”,則必將導致有身見。

我在解釋佛教的五蘊說、六處說與外道空的區別時,也是反覆強調有業、有報的,還請大家重視。
http://blog.sina.com.cn/u/150125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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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127
文章: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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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lxd127 » 2008-12-28, 11:52

為糾正對此經的誤解,現列出正確的譯法。
這是摘自《雜阿含經》第335經
原文:
雲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
白話文:
什麼是“第一義空經”呢?諸比丘!眼生起的時候,並非從某處而來,消滅時也並未去哪里。眼像這樣,不實在的生起,生起後即刻消滅殆盡,有此業報而沒有造作這業報的人,此法滅去了,並不完全一樣的另一法相續而生,但世俗諦並非如此。
引用悟慈長老的譯文供參考:
甚麼叫做第一義空經呢?諸比丘們!所謂眼生時,並沒有來之處,滅時,也沒有去處。像如是的,眼並不是實在而生,一旦生後,也會盡滅。雖然有業報,但是卻並沒有作者。此陰消滅後,異陰就會相續,除了俗數法(俗諦的因果)者外。
注:
第一義:與“俗數法”相對,指究竟諦、真實諦、勝義諦。即存在於“究竟界”的諸法。
空:無我、因無常、苦而無我。
眼:這裏的“眼”是指眼珠、眼球嗎?不是的。眼珠、眼球乃是“俗數法”。它是指“眼淨色”。下面引用南傳《阿毗達摩概要精解》中的一段話來解釋:“世俗所稱的眼在《阿毗達摩論》裏則稱為‘混合眼’(sasambhara-cakkhu),是各種不同色法的組合。眼淨色(cakkhu pasada)是其中之一,它是位於視網膜裏的淨色,對光與顏色敏感,以及作為眼識的依處色及閘。”這就是大家可能不太理解而會有此疑問:“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世俗諦中的眼並非如此快速的生滅啊?而“眼淨色”這種究竟法正是如此生滅的。
不實:不實在,不穩定,絲毫也不能常駐。
業報:果報。並非指業和果報兩者。這裏的果報是指“眼”是業的果報。根據南傳《阿毗達摩概要精解》眼淨色乃是“業生色”。
無作者:沒有造作此業報的人。“人”並非究竟法。業報乃是因緣而生,因緣而滅,並非有某主宰者在操控。
陰:究竟法,在此即指“眼淨色”。
異陰:另一法,仍指“眼淨色”,但與剛滅去的“眼淨色”並不完全一樣,或者是在強調,並非是剛滅去的那一“眼淨色”。
相續:緊接著生起。
俗數法:世俗諦。那些不究竟的世俗概念,如有情、人、我、眼球等存在於“概念界”的諸法。並非是指緣起法。因緣起法主要用於解釋諸究竟法的生滅因緣,而非世俗諦,故不譯此經文後部的對俗數法的解釋。
除俗數法:不能應用於世俗概念。具體詳見對“眼”的注解。
http://blog.sina.com.cn/u/150125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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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cila
文章: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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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peacecila » 2008-12-28, 13:53

lxd127 寫:希拉法友,你如何理解这个“俗数法”呢?或者直接以白话文来解释一下这段经文吧。
我之前在本討論串就貼過對這段經文的個人見解了,重新摘文如下:

關於「除『俗數法』」,因為目前雜阿含只有一經出現這個名詞,解釋也在這經之中,所以,個人貢獻自己的讀經看法如下:
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
註:這段說明何謂「俗數法」,就是講解「苦」的「集起」、「熄滅」,「苦的集與滅」之過程,就稱做「俗數法」。


至於,很詳細的白話解釋,因為必須解釋後段的「緣起法」之「集」與「滅」,這非個人學力所及,暫不作詳細的白話解釋,若有一天可以很清楚地白話說明,個人會另外撰文說明。

關於「悟慈長老」的這段解釋:
俗數法:世俗諦。那些不究竟的世俗概念,如有情、人、我、眼球等存在於“概念界”的諸法。並非是指緣起法。因緣起法主要用於解釋諸究竟法的生滅因緣,而非世俗諦,故不譯此經文後部的對俗數法的解釋。
除俗數法:不能應用於世俗概念。具體詳見對“眼”的注解。


我不認識這位悟慈長老,他要這麼解釋,我也不多作什麼意見,但我想問的是:「他這麼解釋的根據來自何處?」我之前就提過,「俗數法」是唯有此經才出現的名詞,也唯有此經才有「俗數法」的解釋,悟慈長老要直接跳過這篇經文對「俗數法」另作新詮,可以啊!但他就必須提出根據--經據--作參考,否則就只能當做他個人的意見看待。
lxd127 寫: 但完全忽略“無作者”,則必將導致有身見。
另外,我個人對你這段有意見,我想請教:「你對有身見的看法與認識?」
接著要麻煩你論述說明:「有作者必將導致有身見?」的理由。
我先說明個人為什麼會這樣問:
「當解脫阿羅漢還活著時,必定也一樣沒有身見,請問,他們照樣在人間生活處事,『人』一樣都存在,也不會有人說這些阿羅漢解脫後就變成『無作者』,請問以這個舉例來說,還會有誰認為『有作者必將導致有身見?』」

說實在,我之前曾說過:此處必定有人誤解經義,將「無作者(非我)」當作「無人」來解釋。試問,用自己的誤解評量別人之前,是否先要仔細思考自己是否有那裏弄錯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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