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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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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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建山明 » 2008-08-03, 14:06
freshman 寫:所以說,將四預流支當中最重要的“法次法向”解釋成“按照次第,壹法壹法的修習”,不但等於是說了“白話”--說了等於沒說。同時,還有誤人慧命的過失:
怎麼會是“說了等於沒說”呢?假如說,法與法沒有次第,阿那般那念、四念處、七覺分沒有次第,用不着修習四念處,就可以修習成就擇法覺分、喜覺分、捨覺分;或者說,應當先修習擇法覺分、喜覺分、捨覺分,後修習四念處;假如依此两說,請問 解悟,你修得起來嗎?
所以,即使不把“法次法向”解釋成“按照次第,壹法壹法的修習”,你在實修中,也不可能否認法與法之間的次第吧!所以並不是“說了等於沒說”。《雜》737 經,佛陀解說“七覺分漸次起”,他的解說並不是“說了等於沒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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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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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建山明 » 2008-08-03, 14:47
freshman 寫:慘見《雜》292 經,就會順理成章地解讀成:先修習“無明援行”,等修習滿足“無明援行”後,再進修“行援識”等等,這顯然是不對的。
我在“‘法次法向’‘法次法’‘次法’?”主題,是說“行滅”是“識滅”的次法,“無明滅”是“行滅”的次法,所以是先修習識滅,再修習行滅;“次法”是“後一次第的法”。freshman 怎麼會倒過來理解成“修習滿足無明援行後,再進修行援識等等”呢?呵呵。
我手頭的《雜阿含經》,是從網上下載的(
http://www.fodian.net/01-AHAN/01-INDEX.HTM,宗教文化出版社版本)。再讀《雜》292 經,發現原文前後文有錯雜不相符處。在把《雜》292 經的原文梳理清楚前,基於《雜》292 經所作的解釋,仍不是確論。所以,關於“法次法向”的問題仍在探討中,已有的解釋仍不是確論,不敢“誤人慧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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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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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reshman » 2008-08-03, 17:34
potato 寫:所以,即使不把“法次法向”解釋成“按照次第,壹法壹法的修習”,你在實修中,也不可能否認法與法之間的次第吧!所以並不是“說了等於沒說”。《雜》737 經,佛陀解說“七覺分漸次起”,他的解說並不是“說了等於沒說”吧。
我不否認法與法之間的次第,我想沒有人會否認法與法之間的次第,所以我才說,妳把“法次法向”解釋成是“按照次第,壹法壹法地修”--說了等於是不說。
沒有文化的大老粗在教育孩子做事要有耐心時,也會說:
吃飯要壹口壹口吃,妳不能壹口吃出個胖子。
稍微有壹點哲學思維的人在教育孩子時,也常說:妳每次要吃三碗飯才能飽,
這三碗飯是壹碗壹碗吃的,妳不能壹開始就吃第三碗。對嗎?
妳把四預流支當中最後、最重要、信息量最大的壹支解釋成,世間人人都耳熟能詳的道理,是不是說了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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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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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reshman » 2008-08-03, 17:46
potato 寫:freshman 寫:慘見《雜》292 經,就會順理成章地解讀成:先修習“無明援行”,等修習滿足“無明援行”後,再進修“行援識”等等,這顯然是不對的。
我在“‘法次法向’‘法次法’‘次法’?”主題,是說“行滅”是“識滅”的次法,“無明滅”是“行滅”的次法,所以是先修習識滅,再修習行滅;“次法”是“後一次第的法”。freshman 怎麼會倒過來理解成“修習滿足無明援行後,再進修行援識等等”呢?呵呵。
無論妳說:先修習“無明援行”,等修習滿足“無明援行”後,再進修“行援識”等等;
還是妳說:
先修習識滅,再修習行滅;
這都是不對的。緣起十二支是不能這洋分開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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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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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建山明 » 2008-08-03, 18:34
freshman 寫:沒有文化的大老粗在教育孩子做事要有耐心時,也會說:
吃飯要壹口壹口吃,妳不能壹口吃出個胖子。
稍微有壹點哲學思維的人在教育孩子時,也常說:妳每次要吃三碗飯才能飽,
這三碗飯是壹碗壹碗吃的,妳不能壹開始就吃第三碗。對嗎?
妳把四預流支當中最後、最重要、信息量最大的壹支解釋成,世間人人都耳熟能詳的道理,是不是說了白話?
比喻也只是比喻而已。吃飯要一碗一碗吃,這是世間耳熟能詳的道理。出世間道卻不是無聞凡夫耳熟能詳的道理,出世間道的次第更不是無聞凡夫耳熟能詳的道理;即使我等討論研究原始佛法,不經實修、不以正念觀察,對法與法的次第就能如實知、如實“耳熟能詳”?你把法與法的次第說得如此“易如反掌”,以我愚鈍,不敢與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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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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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建山明 » 2008-08-03, 19:10
freshman 寫:potato 寫:所以,即使不把“法次法向”解釋成“按照次第,壹法壹法的修習”,你在實修中,也不可能否認法與法之間的次第吧!所以並不是“說了等於沒說”。《雜》737 經,佛陀解說“七覺分漸次起”,他的解說並不是“說了等於沒說”吧。
我不否認法與法之間的次第,我想沒有人會否認法與法之間的次第,所以我才說,妳把“法次法向”解釋成是“按照次第,壹法壹法地修”--說了等於是不說。
按你的意思,你不會否認七覺分的次第,你想也沒有人會否認七覺分的次第(真的嗎?有多少無聞凡夫明白七覺分,有多少無聞凡夫明白七覺分的次第?);所以《雜》737 經,佛陀解說“七覺分漸次起”,他的解說是“說了等於沒說”,這麼“簡單的”道理,佛陀還解說個什麼呢?
如果對一個概念的解釋,恰恰符合事實,那就可以叫作“如實”(具體到對“法次法向”的解釋,我的解釋仍是探討、未作確論,我未說我的解釋已是“如實的確論”,我在 發表於: 星期日 八月 03, 2008 2:47 pm 的舊帖裡已作說明);在你這裡怎麼就成了“說了等於沒說”呢?難道“如實”了,所以就很“簡單”了,所以就“說了等於沒說”了?恕我愚鈍,面對這樣的“論據”,我只好“瞠目”,面對這樣的口舌之辯,我只好“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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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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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reshman » 2008-08-03, 19:42
我還真的以為妳是不敢與言了呢。
法與法之間的次第,何止是七覺分呢?四果、四禪、五蘊、六入、十二緣起、八正道。佛法當中,法與法之間的次第,觸目皆是。
妳想過壹個間單的問題嗎?“
按照次第,壹法壹法地修”不止是在證初果這用。要證解脫,不也是要“按照次第,壹法壹法地修”?
也就是說,按照妳們的解釋,“法次法向”不僅是“四預流支”之壹,還應該是“八正道”等等之壹才合理。
甚至於,再進壹步:不僅是佛法,世界萬法,皆有次第。那麽“法次法向”真是壹個可以和“萬有定律”相比美的公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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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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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reshman » 2008-08-04, 13:50
我不反對“按照次第,壹法壹法地修”,我反對的是妳們把“法次法向”解釋成“按照次第,壹法壹法地修”。
我之所以要反對它,不是因為“按照次第,壹法壹法地修”沒有必要、沒有道理,而是
因為它太重要、太有道理了。
以至於大家壹看到這樣的解釋,便馬上認可、馬上接受。從而就此停步不再深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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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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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reshman » 2008-08-04, 14:20
這就有壹點象是“緣起法”,本來說得是“十二緣起支”,後來被人解釋成是“世間普遍真理”,大家壹聽覺得太對了:有什麽不是“緣起”的呢?從而把佛法當中的真實的所指漸漸忘記了。
想到這裏,妳不得不感慨“正法”的流變。這個“彎”轉的太有意思了,太自然了,太有道理了。不得不拍案叫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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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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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a999 » 2008-08-04, 16:38
potato 寫:freshman 寫:慘見《雜》292 經,就會順理成章地解讀成:先修習“無明援行”,等修習滿足“無明援行”後,再進修“行援識”等等,這顯然是不對的。
我在“‘法次法向’‘法次法’‘次法’?”主題,是說“行滅”是“識滅”的次法,“無明滅”是“行滅”的次法,所以是先修習識滅,再修習行滅;“次法”是“後一次第的法”。freshman 怎麼會倒過來理解成“修習滿足無明援行後,再進修行援識等等”呢?呵呵。
我手頭的《雜阿含經》,是從網上下載的(
http://www.fodian.net/01-AHAN/01-INDEX.HTM,宗教文化出版社版本)。再讀《雜》292 經,發現原文前後文有錯雜不相符處。在把《雜》292 經的原文梳理清楚前,基於《雜》292 經所作的解釋,仍不是確論。所以,關於“法次法向”的問題仍在探討中,已有的解釋仍不是確論,不敢“誤人慧命”也。
第一次看到有人將緣起這樣分開來解釋,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