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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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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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6-01-18, 21:04
seasky 寫:BBCALL 法友從南北傳契經(修多羅)進行法義詳盡的比對解說,釐清了世尊正法的所在,其努力及成果應給予高度的肯定!
十二緣起講行(無明緣行),沒講業。八正道講的正業,其實是講正行。別以為字義沒什麼差別,過去我就曾將正業理解為正當的事業,後來才知道原來是講正當的行為。在法義精細理解上,行與業有差別,緣起法與業力論是兩套不同的系統。佛法使用業力說的用意並非討論業報如何如何,而是引導學者走向緣起法。
業報的觀念,是佛教出現前,印度固有的傳統思想。這是通俗上,勸人為善的常用手段。然而,如果一直停留在以業報威脅為動力的修行裡,那麼,對佛法真髓的把握,恐怕是會有所不足的吧!
正業特指身體的上的行爲,可見你的理解還是不夠。
你先承認佛陀說了業報說就可,後面的用不着你擔心,因爲這裡沒有人會像你認爲的那樣的想法。
誰一直停留在以業報威脅為動力的修行裡?佛法修行的目的就是爲了擺脫業報,你杞人憂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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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to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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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kantoku » 2006-01-18, 21:10
BBCALL 寫:Kammassa:
(相互作用)。在主格的關係裡;有兩種含意,而Kammassa 適用於第一種含意,指的是關於單個或者共同的行為互動之特性;有點像水果與成熟的水果,有那樣的行動或者行為之表現。
你自己知道你自己在胡謅些什麼嗎?
kammassa是kamma業的屬格(Genitive).
屬格大約等於英語中介係詞of的作用.
kammassa即「業的」.
tassa是彼的屬格.
vipAkena是異熟(報)的具格(Instrumental).
tassa kammassa vipAkena義為「以彼業之報故」.
你完全不懂巴利語的基本文法無妨,
但竟然敢如此信口開河,胡謅一番了事.
令人歎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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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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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ogbert » 2006-01-19, 00:57
seasky 寫:業報的觀念,是佛教出現前,印度固有的傳統思想。這是通俗上,勸人為善的常用手段。然而,如果一直停留在以業報威脅為動力的修行裡,那麼,對佛法真髓的把握,恐怕是會有所不足的吧!
如果我有任何「以業報威脅為動力的修行」的說法,不妨指出來給大家看看,若是沒有這樣的事實,就請你不要隨意說謊。討論可以有不同意見,不過無中生有隨便給人戴帽子就不太好了。
附註一:十二緣起的行與業,你若是想要從巴利語去找資料,可以參考水野弘元教授的書,他是巴利語的權威,很有參考價值。
附註二:佛法用語有些與印度當時的宗教用語相同,但是意義卻不盡相同,你不必把我說的業解釋成其他宗教所說的業,也不必浪費時間曲解我的意思然後再來批評這個被你曲解的意思,你只不過是立了一個稻草人,然後再打倒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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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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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ogbert » 2006-01-19, 01:03
BBCALL 寫:去找經典有沒有談到業,目的是澄清其前面爭端,與佛法跟業是否要切割之事,是毫無關連。
澄清爭端是很好,但是澄清方式不對,其結果卻是造成別人對法義的誤解,那還是白忙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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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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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BCALL » 2006-01-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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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massa是kamma業的屬格(Genitive).
晚學的回文是在工作之餘的回應,當然也不可能把這一字的架構完全說清楚,但事實上在「主格的關係」就等於表達了這是屬格。也如同前文,這種解釋有兩種,而第一種是最常用的解釋,第二種如有興趣可自行研讀。
法友態度應當注意,這不是良好的態度,你可以說晚學胡謅,但晚學只是參考多本的巴英字典,並以Pali Text Society, London. The Pali Text Society's Pali-English dictionary. Chipstead, 1921-1925.為準的翻譯,您可以說翻譯有誤或是這本並不是當今的權威,那就請您提出其看法,推翻在學術界中對此字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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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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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BCALL » 2006-01-19, 09:05
澄清爭端是很好,但是澄清方式不對,其結果卻是造成別人對法義的誤解,那還是白忙一場。
看起來確有如此,但晚學精力與時間不足,上文開宗明義便是以漢傳為準的比對,應當要再花時間以南傳為準來比對,比較公平,但上文已經足夠澄清法遵師傅的文字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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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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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ogbert » 2006-01-19, 10:02
比對本身沒有問題,而是當比對的「目的」有問題時,怎麼去比較都是多餘的動作。
當一個人肯定佛法有業的觀念,他去把有特別談業的經文找出來,那只是針對業這個名詞特別去探討而已。
當一個人否定佛法有談業,而去算經典有幾篇有業這個字,想要藉此否定業或業報時,那就會誤導他人以為佛法沒有業的觀念。其實把業從佛法抽離出來,佛法就不完整了,也是不可能的事,就像我之前講的,沒把經文看明白。
seasky法友是哪一種,不妨回頭再去看看他的文章就很清楚。
身、口、意行有善有惡,就是說業(身、口、意行)有善有惡,用字不同卻意義相同。不然佛陀說「隨所作業,各受其報」,那個業字的解釋除了身、口、意行還會有其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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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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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ogbert » 2006-01-19, 11:53
BBCALL 寫:上文已經足夠澄清法遵師傅的文字意義。
這個主題從來沒有一位名叫法遵的法友發表文章,只有看見你替seasky法友澄清一些問題,不知道你說的這位法遵師傅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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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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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6-01-19, 11:54
他們沒有搞清楚,法遵小姐的《滅苦之道》是用來批判大乘的,而這裡幾乎沒有人信大乘,所以他們把法遵的東西用在這裡是來錯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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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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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hanguan » 2006-01-19, 11:57
Dogbert 寫:這個主題從來沒有一位名叫法遵的法友發表文章,只有看見你替seasky法友澄清一些問題,不知道你說的這位法遵師傅是誰?
法遵是一個臺灣的出家小姐,好像是佛光山星雲先生的弟子,寫了一本書叫《滅苦之道》,seasky常常轉貼裏面的文字,現在看來BBCALL也成了她的FANS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