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之 “果”
皆有 其“因緣”。
看看佛陀是怎麼說的
。。。。。。。。。
質多!每當有無色的真我取得時,那時,既不名為粗的真我取得,也不名為意所生的真我取得,那時,只名為無色的真我取得。
質多!這(这些什麼 什麼 真我取得)(只)是世間的通稱、世間的語言、世間的慣用語、世間的安立(世間人們的定義),
如來以這些(什麼 什麼 真我取得)
說 而
無執取。」(440)長部9經/玻得播達經(戒蘊品[第一])(莊春江譯)
https://agama.buddhason.org/DN/DN09.htm
。。。。。。。。。
阿難!這裡,比丘這麼行:
『那會非有,那會非我所;那必將非有,那必將非我所;
凡存在的,凡已存在的,
我捨斷它。
這樣,他得到平靜。
他不歡喜、不歡迎、不持續固持那個平靜。
當他不歡喜、不歡迎、不持續固持那平個靜時,
識是不依著它的、
不執取它的,
阿難!無執取 的比丘般涅槃。」《中部106經/隨應於不動經 》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106.htm
佛陀
“知”何為 【
真我取得】,
理解 【
真我取得】 的這些“
現象” 之 “有與無”和“生與滅” 的 “究竟與真相”,
所以 雖
以 有說 這些“
現象”
卻
無執取。
以無執取 切斷有之管道。
。。。。。。。。。
比丘們!已切斷有之管道,如來的身體住立,只要身體住立,天與人們都看見他,
[但]以身體的崩解,隨後生命耗盡,天與人們都看不見他。
比丘們!猶如被砍下的芒果串樹枝,任何結在樹枝上的芒果全都跟著落下。
同樣的,比丘們!已切斷有之管道,如來的身體住立,只要身體住立,天與人們都看見他,
[但]以身體的崩解,隨後生命耗盡,天與人們都看不見他。」(147) 《長部1經/梵網經 》
http://agama.buddhason.org/DN/DNsearch1 ... h=DN01.htm
再看看《中部115經/多界經 》是怎麼說
http://agama.buddhason.org/MN/MN1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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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大德!什麼情形『比丘是緣起的熟練者』是適當的言說呢?」
「阿難!這裡,比丘這麼了知:
『當這個存在了,
則有那個;以這個的生起,則那個生起;
當這個不存在了,
則沒有那個;以這個的滅,則那個被滅,
即: 以無明為緣而有行;
以行為緣而有識;以識為緣而有名色;以名色為緣而有六處;以六處為緣而有觸;以觸為緣而有受;以受為緣而有渴愛;以渴愛為緣而有取;以取為緣而有有;以有為緣而有生;以生為緣而有老死、愁、悲、苦、憂、絕望生起,
這樣是這整個苦蘊的集。
但就以那無明的無餘褪去與滅而行滅;
以行滅而識滅;以識滅而名色滅;以名色滅而六處滅;以六處滅而觸滅;以觸滅而受滅;以受滅而渴愛滅;以渴愛滅而取滅;以取滅而有滅;以有滅而生滅;以生滅而老死、愁、悲、苦、憂、絕望被滅,
這樣是這整個苦蘊的滅。』
阿難!這個情形『比丘是緣起的熟練者』是適當的言說。」
佛陀在《長部9經/玻得播達經 》是這樣的教導
https://agama.buddhason.org/DN/DN09.htm
玻得播達!有明確法被我教導、安立,也有不明確法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哪些是那些不明確法被我教導、安立呢?
玻得播達!『
世界是常恆的』是不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世界是非常恆的』是不明確 法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世界是有邊的』是不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世界是無邊的』是不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命即是身體』是不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命是一身體是另一』是不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死後如來存在』是不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死後如來不存在』是不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死後如來存在且不存在』是不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死後如來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是不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為何那些是
不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呢?
玻得播達!因為,這些不具利益、不具法,不是梵行的基礎,
不導向厭、離貪、滅、寂靜、證智、正覺、涅槃,
因此,那些是不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423)
(佛陀是教導人們
知道 這些法 是
不明確 也不具利益、是無法導向涅槃的。)
明確法
玻得播達!哪些是那些
明確法 被我教導、安立呢?
玻得播達!『
這是苦』是明確法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這是苦集』是明確法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這是苦滅』是明確法被我教導、安立;
玻得播達!『
這是導向苦滅道跡』是明確法被我教導、安立。
(“人”有“苦”是
明確的,學習這些『
法』的
結果 也是
明確的 也是任何人都可因學習而能證智達致涅槃的。)
玻得播達!為何那些是明確法被我教導、安立呢?
玻得播達!因為,
這些具利益、具法,是梵行的基礎,
導向厭、離貪、滅、寂靜、證智、正覺、涅槃,
因此,那些是明確法被我教導、安立。(424)
簡單來說
佛陀教導的
“法”
是為了讓人們
真正 清楚 知道 明白 理解
“我” 、“有” 、“無” 、“生” 、“滅”
這些“
無常” 的 “
現象” 之 “究竟與真相”後,
以便人們也能
以無明的無餘褪去與滅後
“
證智” 以
無執取 而“離苦”。
非 要求人們去
執取
有和無還是空
或
執著在一些不明確之法。
但人們
往往卻只對
“我” 、“有” 、“無”
之【
是不是】【
有沒有】這一些“現象”
感到【興趣】
再以【認知】
不斷的去【尋找】【
是不是】和【
無或
空】這些【結果】,
這是 “因” 凡夫
對佛陀所說之 “法”
的
“有” 、“無” 、“生” 、“滅”
只是以【自己的認知】而 不能真正的 清楚理解,
自然
難以避免的
唯有 憑著自己的【認知】
去尋找【是不是】【有沒有】一些【無或空】之【結果】,
這不但 無“法” 去“理解”
“我” 、“有” 、“無” 、“生” 、“滅” 這些“無常” 的 “現象” 之 “究竟與真相”
更不明白 “
無我”的 佛陀
何以
以這些 【
有】
說
而
無執取。
因人們只是
憑著自己的【認知】
很自然的,
在不知不覺中
以【我】
而 有取【是不是】【有沒有】和【無或空】,
也以這樣的【因】而 “無明”。
當這個存在了,
則有那個;以這個的生起,則那個生起;
以生為緣而有老死、愁、悲、苦、憂、絕望生起。
人生
猶如一串 “果”,
當中有
甜 、酸 、苦 、辣,
佛陀是教導人們
如何去 知道
引起各種 甜 、酸 、苦 、辣 之 “因”與“緣”,
只需 清楚知道 各種“現象”當中 之“究竟與真相”,
再將
能“生”起各種 “苦”之 【因素】 棄捨或無執取,
剩下的
自然只有 “無苦” 的 這樣或那樣 之 “果”。
“人” 以 真正 清楚 知道 明白 理解
“我” 、“有” 、“無” 、“生” 、“滅” 這些“
現象” 的 “究竟與真相” 而 “無明”滅,
當這個不存在了,
則沒有那個;以這個的滅,則那個被滅,
以 那無明的無餘褪去與滅 而整個苦蘊的滅,
猶如被砍下的芒果串樹枝,
任何結在樹枝上的芒果全都跟著落下
而剩下樹枝。
猶如 “
無我”的 佛陀,
已切斷有之管道,如來的身體住立,只要身體住立,天與人們都看見他,
[但]以身體的崩解,隨後生命耗盡,天與人們都看不見他。
“無明”滅,
“智慧” 自然就 “生起”。
“知” 應知的,
才懂得 “修” 應修的,
修了,才明了 “捨” 應捨的。
然而 凡夫們
卻
【認為自己 已知】
再 “無明” 的不斷去追尋【
修練成什麼什麼結果】以【切合】自己【認知的答案】,
或
以自己所【屬意】的【答案或結果】去安立【是不是】 、【無或空】和【對與錯】,
事實是
不知 自己不知道。
簡單來說
【
我】
是凡夫 不知 事實與真相,
以【
誤解】而 安立之
世間的通稱、世間的語言、世間的慣用語。
可以這樣說
一個人
對 佛陀所說的
“我” 、“有” 、“無” 、“生” 、“滅” 與 “無常” 之“究竟與真相”
不真正的 “清楚”,
就“無法”理解
以 【
有】“
說”
而
無執取 的佛陀
何以 達致“
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