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前面所提「這裡的根一字,也通常會被錯誤的理解為器官或精神對象(被錯誤的理解也是巴利文協會指出的)」,因為,根的原本意義依據巴利文協會,是:(a)能力、功能;(b)種類、特徵、確定原則、符號、標誌;(c)原則、控制、力量;(e)範疇。換言之,六根是名或色法無關只與功能或機能有關,這也說明了經文不對六根做名或色法的分類原因,不對題目呀。根用能力來解釋我是認同的,只是這個能力有時會跟四大所造的器官有直接關係,那麼說補充說明它是色法也沒問題,只是不要忘了根的原本意義。
現在補充不能斷言說雜阿含322經是錯的原因。此外,很多法友,沒看完南傳的論,隨便抓一段論的文章,便說意根是名法,實在很難溝通。個人只能說獨立談「心意識是非色」,這還算可同意的(就算是後面多加一句心意識是心、心所法),因為,把心意識當成心,本來就是談心法(注意,不是名法)。
另外,如前所談,由於「意」的法義是很複雜的,而且南傳是多方面及角度來談此字的,大的項目便有意界、意門、意處、意根,此處,不做細論(南傳也有分岐),個人介紹各位看一下當代出於分說部傳承的 Ven. Bhikkhu Bodhi 之講解,來摘要與釐清。詳:《正見經》中十二支緣起。收錄在:《非常 重要 正見經》一書中,香光莊嚴雜誌出版社,民國九十五年九月。
1. 基於以上的探討,可以知道「六處」是依賴「名色」而生起的。.....以胚胎發展來看:意處以色法為緣....;以分析角度來看:意處以名法為緣。....P.50
2.第一部分是「名」。名為心理的活動,分為最基本的五個活動:受、想、思、觸、作意。....P.48
3. 在經的文獻中未記載「名法」包含「識」,可能是因為「名法」在緣起脈絡中總是以「識」是「名色」的緣而被說明。因此,「名法」不包含「識」。P.49
4. 「根」就是「處」。P.46
5. 什麼是「意處」?前五處的作用就如一扇門或基礎,能讓認識作用產生,而「意處」是一種特定的心理狀態,能
作為生起六種意識心的基礎。我必須強調「意處」不是什麼物質性能讓心生起的東西,不是物質或色法。後來的佛教文獻中,有個名詞叫作「心所依處」,但這不是「意處」。「意處」可說是一種功能,讓意識心生起的「門」。P.30
最後,個人再次想說的是「意處」雖然是一種特定的心理狀態,但不能直接定義為名法。這個結論,也是由根(或處)的原本意義來看,換言之,也說明雜阿含322經(或六處相關經文)中為何為不直接點名意處(意根)是名法之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