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低迦尊者於SN 45-30經裡問佛陀什麼是「五種欲(五妙欲)」?
世尊回答說:
「善哉,善哉!郁低迦,郁低迦!我說五妙欲。以何為五耶?
眼所識之色,為可樂、可愛、可意、愛色、引欲、可染;
耳所識之聲,為可樂、可愛、可意、愛色、引欲、可染;
鼻所識之香,為可樂、可愛、可意、愛色、引欲、可染;
舌所識之味,為可樂、可愛、可意、愛色、引欲、可染;
身所識之觸,為可樂、可愛、可意、愛色、引欲、可染。
郁低迦!我以此說五妙欲。
之後世尊又說:
郁低迦!為斷此五妙欲,應修習八支聖道。何為八支聖道耶?
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是。
郁低迦!為斷此五妙欲,應修習此八支聖道。」
請問諸位:文中說「為斷此五妙欲,應修習此八支聖道。」,
那麼,
修正見時,見什?
修正思惟時,思惟什?
修正語時,正語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業時,正業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命時,正命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精進時,正精進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念時,正念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定時,正定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如何斷此五妙欲?
Re: 如何斷此五妙欲?
建議朝這個方向去想:問題中的五妙欲改為守護根門(根律儀)。aller 寫: 請問諸位:文中說「為斷此五妙欲,應修習此八支聖道。」,
那麼,
修正見時,見什?
修正思惟時,思惟什?
修正語時,正語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業時,正業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命時,正命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精進時,正精進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念時,正念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定時,正定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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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如何斷此五妙欲?
可否詳細解說一下,應該如何守護根門(根律儀)?upasaka 寫:建議朝這個方向去想:問題中的五妙欲改為守護根門(根律儀)。aller 寫: 請問諸位:文中說「為斷此五妙欲,應修習此八支聖道。」,
那麼,
修正見時,見什?
修正思惟時,思惟什?
修正語時,正語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業時,正業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命時,正命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精進時,正精進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念時,正念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修正定時,正定與五妙欲有什關係?
Re: 如何斷此五妙欲?
這方面的經文很多啊,例如雜阿含275、282、311、1170等等。freshman 寫: 可否詳細解說一下,應該如何守護根門(根律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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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兩位前輩的回覆,的確,朝向「守護根門」思考是不錯的方向,萊特賀爾法友也提出數篇經文做佐證,不過,小弟還是覺得要從修「正見」的「見法」下手才是正道,因為,一般人所體會的「根律儀」都只是現實上的「強制」防護,一旦違逆之境現前,心則散亂忘念,退轉是意料中事,所以並非徹底的斷除,要從徹見五蘊緣起上努力才是真斷除!至於「正思惟」、「正語」、「正業」、...................。
另外,尚有一疑問想請教!
萊特賀爾法友所提出的數篇經文來說「根律儀」,這裡頭的「根律儀」應該是談即時的防護,不過,雜阿含211經(SN 35-117經)所說的「心自護」卻是主要在防護「過去所追逐的五妙欲」,防護「現在與未來所追逐的五妙欲」則極少!這是為什麼呢?
還有, 雜阿含211經(SN 35-117經)所說的「.....於彼入處當覺知,若眼滅,色想則離;耳、鼻、舌、身、意滅,法想則離。」或「.......在這裡,那處應該被體會:眼被滅之處,則色想被滅;那處應該被體會……(中略)舌被滅之處,則味道想被滅;那處應該被體會……(中略)意被滅之處,則法想被滅。那處應該被體會。」
─這又是做何解?
─色想已離或色想被滅;聲想已離或聲想被滅;.....................,解脫者尚有「想」蘊否?
另外,尚有一疑問想請教!
萊特賀爾法友所提出的數篇經文來說「根律儀」,這裡頭的「根律儀」應該是談即時的防護,不過,雜阿含211經(SN 35-117經)所說的「心自護」卻是主要在防護「過去所追逐的五妙欲」,防護「現在與未來所追逐的五妙欲」則極少!這是為什麼呢?
還有, 雜阿含211經(SN 35-117經)所說的「.....於彼入處當覺知,若眼滅,色想則離;耳、鼻、舌、身、意滅,法想則離。」或「.......在這裡,那處應該被體會:眼被滅之處,則色想被滅;那處應該被體會……(中略)舌被滅之處,則味道想被滅;那處應該被體會……(中略)意被滅之處,則法想被滅。那處應該被體會。」
─這又是做何解?
─色想已離或色想被滅;聲想已離或聲想被滅;.....................,解脫者尚有「想」蘊否?
多修厌离住。厌、离欲、灭是法次法向
不是眼系住了色,也不是色系住了眼,中间的欲贪是其系缚。
问题不在色、声、香、味、触等外在环境,
应该处分的只有欲贪。
所以世尊教人当断除 系缚眼、色中间的欲贪而得心解脱。
我当随顺于法,我当于色多修厌离住,我当于受、想、行、识多修厌离住。
厌、离欲、灭是法次法向。
问题不在色、声、香、味、触等外在环境,
应该处分的只有欲贪。
所以世尊教人当断除 系缚眼、色中间的欲贪而得心解脱。
我当随顺于法,我当于色多修厌离住,我当于受、想、行、识多修厌离住。
厌、离欲、灭是法次法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