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友,如果有人【討論佛法時,佛法中的重要名詞意義都是以經典的定義為依歸】,那麼,我讚歎那個人的如法、如理,並且喜悅那個人沒有誹謗我們的大師。Dogbert 寫:討論佛法時,佛法中的重要名詞意義都是以經典的定義為依歸。雖然你寂滅的「另外一種意義」可以讓你先前的文章「說得通」,但這樣的意義也同時讓經文「說不通」了,這樣好嗎?
為什麼呢?
佛陀非但是那位如法如理者的大師,佛陀也是我尊敬、敬愛的大師。
以這樣的緣故,我讚歎、喜悅以大師之經典的定義為依歸。
在這裏,請賢友瞭解:
如果僅僅是【「另外一種意義」可以讓先前的文章「說得通」】,
那麼,賢友,這樣的做法我不讚歎,不隨喜。
為什麼呢?
緣於僅僅為了「說得通」的目的,而以「另外一種意義」解釋,這對法是有損害的。
是凡有慚、有愧的人,不會這樣做的。
然而,賢友,我並非不以經典的定義為依歸,因為經典中確實曾在無餘涅槃的場合下,這樣用「寂滅」一詞:
尊者陀驃摩羅子於佛前取般涅槃——「即於空中內身出火,還自焚其身,取無餘涅槃,消盡寂滅」(雜阿含1076經)”
賢友說——【這樣的意義也同時讓經文「說不通」了,這樣好嗎?】
我想,這是賢友多慮了。
然而當做賢友是基於法的語重心長,以及對法的尊重而這樣,也予以隨喜。
那麼,就此打住,讓這個話題有個告一段落的“寂滅(vūpasama,休止、靜止、停止)”吧。
ps.凡nibbuti、vūpasama、santi、nibbāna,在經文翻譯之中,均有「寂滅」之譯法。然具體之處,意義不同。僅就漢文之某詞相究的話,續還原于原典之原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