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goofy法友:
末學認為您開了什麼題,就專注在得到什麼果即可。
個人修行的高低,或悟道修道的先後,實屬個人的造化,並無他人置喙的餘地。
回到您的開題,末學在回應的第一篇已提供了解釋。
也懇請您再一次把滑鼠移到主題爭議處,自然會有註釋的視窗冒出。
各位法友們,換個角度想,如果雜阿含與相應部在這種基本教義上展現出大相逕庭的規格,那七零年代以來至今的研究,乃至於媒合雜阿含與相應部的眾多佛學耆老與西方學者,不就都是白癡了?
在此跟 D版主說聲抱歉,我之前的文章造成你的誤會,歸因於我當時書寫時辭不達義,但我相信你最終瞭解我的意思。
「我」attan能不能《支配》五蘊?!
感謝falconidae法友提醒!
不過因為岔開主題的緣故,我多讀了一本「禪悅」的書,獲益良多!謝謝希拉版主、leeyc2法友以及shane法友。另外,也感謝D版主的提醒,讓我有這個因緣去研讀楊郁文居士的「我與無我」的文章。一樣地,知識增長不少!謝謝兩位寫書的大德以及介紹者。
.............................................................................................................................
言歸正題:
這篇討論文,其實可分為兩方面:
一、討論古婆羅門教的中心主張─『我』attan。古婆羅門教主張─『我』attan能有《主宰》的能力,您認為對嗎?
二、討論佛教南北傳經文:
北傳雜阿含經33、34、86經認為─色、受、想、行、識『非我』anattan,所以我們可以要求自己的色、受、想、行、識要怎麼樣,不要怎麼樣。
南傳相應部59經認為─色、受、想、行、識『非我』anattan,所以我們不可以要求自己的色、受、想、行、識要怎麼樣,不要怎麼樣。
一、古婆羅門教主張宇宙有個『大我』Attan ,『大我』Attan 主宰塑造世間的一切,是宇宙的「大自在」,而個人內部也有一個『小我』attan,是個人的「小自在」,是「常」、「恆」、「不變異」、「獨一」、「自存」、「主宰」的「實體」。而『小我』attan與『大我』Attan是不一也不異,最後,『小我』attan融入『大我』Attan之中。─這個定義不知有無需要修正處,請大家指教。
上文, 『小我』attan是「常」、「恆」、「不變異」、「獨一」、「自存」、「主宰」的「實體」。─我發覺這裡內部就有矛盾!既然是「常恆」又是「不變異」,又是「實體」,那就與「主宰」之意相左!
為什麼呢?「主宰」的意思就是「你要它怎麼樣它就怎麼樣」,也就是「能隨自己的意志自由變化」。如此,『小我』attan能「能隨自己的意志自由變化」,是千變萬化,能自由幻化者。但是,『小我』attan又是「常」、「恆」、「不變異」的「實體」。─這就是一個定義內部的兩邊互相牴觸之處!我前面本有Po文,就是雜阿含經110經(薩遮尼犍子經),就是要銓釋這個意思,奈何被刪!no need to known!
至於,第二項,就留給其他法友發揮!
不過因為岔開主題的緣故,我多讀了一本「禪悅」的書,獲益良多!謝謝希拉版主、leeyc2法友以及shane法友。另外,也感謝D版主的提醒,讓我有這個因緣去研讀楊郁文居士的「我與無我」的文章。一樣地,知識增長不少!謝謝兩位寫書的大德以及介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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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題:
這篇討論文,其實可分為兩方面:
一、討論古婆羅門教的中心主張─『我』attan。古婆羅門教主張─『我』attan能有《主宰》的能力,您認為對嗎?
二、討論佛教南北傳經文:
北傳雜阿含經33、34、86經認為─色、受、想、行、識『非我』anattan,所以我們可以要求自己的色、受、想、行、識要怎麼樣,不要怎麼樣。
南傳相應部59經認為─色、受、想、行、識『非我』anattan,所以我們不可以要求自己的色、受、想、行、識要怎麼樣,不要怎麼樣。
一、古婆羅門教主張宇宙有個『大我』Attan ,『大我』Attan 主宰塑造世間的一切,是宇宙的「大自在」,而個人內部也有一個『小我』attan,是個人的「小自在」,是「常」、「恆」、「不變異」、「獨一」、「自存」、「主宰」的「實體」。而『小我』attan與『大我』Attan是不一也不異,最後,『小我』attan融入『大我』Attan之中。─這個定義不知有無需要修正處,請大家指教。
上文, 『小我』attan是「常」、「恆」、「不變異」、「獨一」、「自存」、「主宰」的「實體」。─我發覺這裡內部就有矛盾!既然是「常恆」又是「不變異」,又是「實體」,那就與「主宰」之意相左!
為什麼呢?「主宰」的意思就是「你要它怎麼樣它就怎麼樣」,也就是「能隨自己的意志自由變化」。如此,『小我』attan能「能隨自己的意志自由變化」,是千變萬化,能自由幻化者。但是,『小我』attan又是「常」、「恆」、「不變異」的「實體」。─這就是一個定義內部的兩邊互相牴觸之處!我前面本有Po文,就是雜阿含經110經(薩遮尼犍子經),就是要銓釋這個意思,奈何被刪!no need to known!
至於,第二項,就留給其他法友發揮!
faicon法友:您好!falconidae 寫:goofy法友請參考這邊
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0034.htm
然後把滑鼠移到"亦不得於色欲令如是"這幾個字上,會出現註解的視窗。
而在此之前,我們須要了解的是巴利語乃古代印度的一種俗語。
"atta"是拉丁字母轉寫,可代表代名詞的"我",或是"主宰"。
至於為什麼"我"與"主宰"共用了同一個二音節的字,
這牽涉到古印度的哲學觀與宗教觀。
"self" and "lord" 這兩者在現代觀念而言當然有不同的意涵,
但請您了解,在遠古印度,早在佛陀之前,
這兩者在相當的程度上,是可以混為一談的。當然佛陀並不這麼認為。
依上揭的經文註釋,南傳相應部與北傳雜阿含,在您提及的經文中其實義理並無二致。主要就是主客體的相異性造成了您的誤會。
有關莊春江居士對雜阿含33、34經的註釋,個人不贊同!台灣佛教網路論壇也有人提過莊春江居士對雜阿含33、34經的註釋,以及對相應部59經的註解,這其實是一廂情願的說法!
明明兩部經典對同一件經文的解釋是南軒北轍,剛好相反;因何硬要去扭曲北傳經文是站在「他者」的角度,(有證據嗎?)而南傳經文是站在「我自己」的角度,(有證據嗎?)
明明都是站在同一角度!請勿為了達成一致化,以消彌歧見,而故意說一個站在「他者」的角度看事情,一個站在「我自己」的角度看事情。
請站在佛陀的角度解說經文!(北傳─佛對五比丘說法,南傳─佛也是對五比丘說法哦!)
goofy:
你寫了那麼的多,有沒有把自己所寫的再看一下.自己能不能發現其中可能也有互相牴觸之處?經過這一段時間,對於經文的諸多疑問有沒有漸漸抓出個方向?
我想好的問題往往能提供我們進一步理解法義的機會,但是,許許許多未經整理的問題(或看法)在很短的時間內堆砌在一起,則會有很不同的效果~~我相信有一些優秀的法友能給你很好的指點,但是要先給他們足夠好的機會!
如果還有心得要提出,能不能先整理一下其中的脈絡關係.或在心中理出幾個重點後再提出來?謝謝喔!
ps1.別急著發文,先沉澱一下吧!
ps2.你發現了所謂的[永恆?不變]和[主宰]可能有的矛盾,這很不錯! 這裡或許與對 無常的[常]的不同解釋有關係~(巴nicca )
(暫時不回應了)
你寫了那麼的多,有沒有把自己所寫的再看一下.自己能不能發現其中可能也有互相牴觸之處?經過這一段時間,對於經文的諸多疑問有沒有漸漸抓出個方向?
我想好的問題往往能提供我們進一步理解法義的機會,但是,許許許多未經整理的問題(或看法)在很短的時間內堆砌在一起,則會有很不同的效果~~我相信有一些優秀的法友能給你很好的指點,但是要先給他們足夠好的機會!
如果還有心得要提出,能不能先整理一下其中的脈絡關係.或在心中理出幾個重點後再提出來?謝謝喔!
ps1.別急著發文,先沉澱一下吧!
ps2.你發現了所謂的[永恆?不變]和[主宰]可能有的矛盾,這很不錯! 這裡或許與對 無常的[常]的不同解釋有關係~(巴nicca )
(暫時不回應了)
leeyc2前輩!感謝愛護!自己已經盡量在克制,但容我把這篇說完,有始有終嘛!如果我不說,那就不必開這個題,但是說了,應該會激起火花,也可能會是滿頭包也說不定!看這篇前,請先看前一篇「梵我不二」的說文!才能連貫!謝謝!
茲就雜阿含經110經的重點,我把它分為五部份:
●一、
時,薩遮尼犍子白佛言:
「我聞瞿曇作如是說法,作如是教授諸弟子——教諸弟子於色觀察無我,受、想、行、識觀察無我,此五受陰勤方便觀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
為是瞿曇有如是教,為是傳者毀瞿曇耶?如說說耶?不如說說耶?如法說耶?法次法說耶?無有異忍來相難詰,令墮負處耶?」
佛告薩遮尼犍子:「如汝所聞,彼如說說、如法說、法次法說,非為謗毀,亦無難問令墮負處。所以者何?我實為諸弟子如是說法,
我實常教諸弟子,令隨順法教,令觀色無我。受、想、行、識無我,觀此五受陰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
●二、
薩遮尼犍子白佛言:「瞿曇!我今當說譬。」
佛告薩遮尼犍子:「宜知是時。譬如世間一切所作皆依於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惡從生;受、想、行、識是我人,善惡從生。又復譬如人界、
神界、藥草、樹木,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
佛告火種居士:「汝言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耶?」
答言:「如是,瞿曇!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此等諸眾悉作是說。」
佛告火種居士:「且立汝論本,用引眾人為?」
薩遮尼犍子白佛言:「色實是我人。」
佛告火種居士:「我今問汝,隨意答我。譬如國王,於自國土有罪過者,若殺、若縛、若擯、若鞭、斷絕手足;若有功者,賜其象馬、車乘、城邑、財寶,悉能爾不?」
答言:「能爾。瞿曇!」
佛告火種居士:「凡是主者,悉得自在不?」
答言:「如是,瞿曇!」
佛告火種居士:「汝言色是我,受、想、行、識即是我,得隨意自在,令彼如是,不令如是耶?」
時,薩遮尼犍子默然而住。 佛告火種居士:
「速說!速說!何故默然?」 如是再三,薩遮尼犍子猶故默然。
●三、
火種居士!
我今問汝,色為常耶?為無常耶?」
答言:「無常。瞿曇!」
復問:「無常者,是苦耶?」
答言:「是苦。瞿曇!」
復問:「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
答曰:「不也,瞿曇!」
「受、想、行、識亦如是說。」
佛告火種居士:「汝好思而後說。」
復問火種居士:「若於色未離貪、未離欲、未離念、未離愛、未離渴,彼色若變、若異,當生憂、悲、惱、苦不?」
答曰:「如是,瞿曇!」
「受、想、行、識亦如是說。」
復問:「火種居士!於色離貪、離欲、離念、離愛、離渴,彼色若變、若異,則不生憂、悲、惱、苦耶?」
答曰:「如是。瞿曇!如實無異。」
「受、想、行、識亦如是說。
「火種居士!譬如士夫身嬰眾苦,常與苦俱,彼苦不斷不捨,當得樂不?」
答言:「不也,瞿曇!」
「如是,火種居士!身嬰眾苦,常與苦俱,彼苦不斷、不捨,不得樂也。火種居士!譬如士夫持斧入山,求堅實材。見芭蕉樹洪大傭直,
即斷其根葉,剽剝其皮,乃至窮盡,都無堅實。
火種居士!汝亦如是,自立論端。我今善求真實之義,都無堅實,如芭蕉樹也,
●四、
「云何?瞿曇!為弟子說法,令離疑惑?」
佛告火種居士:「我為諸弟子說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如實觀察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學必見跡不斷壞,堪任成就,厭離知見,守甘露門,雖非一切悉得究竟,且向涅槃。
如是弟子從我教法,得離疑惑。」
●五、
「復云何教諸弟子,於佛法得盡諸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火種居士:
「正以此法,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如實知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彼於爾時成就三種無上——智無上、解脫無上、解脫知見無上。成就三種無上已,於大師所恭敬、尊重、供養如佛。
世尊覺一切法,即以此法調伏弟子,令得安隱、令得無畏、調伏寂靜、究竟涅槃。世尊為涅槃故,為弟子說法。
火種居士!我諸弟子於此法中,得盡諸漏,得心解脫,得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
其中第一、三、四、五部份,可歸納為─佛所說教法。是我們很熟悉的佛法!
而,第二部份可說爭議最多!衍生出的問題也最多!其內容主要是敘述:佛以火種居士自己的立論內部的矛盾,來駁斥其立論!
詳細地說:佛針對火種居士所說「色、受、想、行、識」是『我』attan」來做基礎,並且以他的立論來做演繹,演繹出「我」者則是「主」,「主者」則能「自在」之說。
但是!
◎※第二部份卻有以下幾種含意:
※1、佛陀同意火種居士所說「色、受、想、行、識」是『我』」的說法,且也同意「我」者即是「主」,而「主」者則能「自在」的說法。
─火種居士或古婆羅門教的一致想法。
※2、佛陀同意火種居士所說「色、受、想、行、識」是『我』」的說法,但不同意「我」者即是「主」,而「主」者則能「自在」的說法。
※3、佛陀不同意火種居士所說「色、受、想、行、識」是『我』」的說法,但同意火種居士所說「我」者即是「主」,而「主」者則能「自在」的說法。
─此為最多佛教人士所採用!
※4、佛陀不同意火種居士所說「色、受、想、行、識」是『我』」的說法,而且也不同意火種居士所說「我」者即是「主」,而「主」者則能「自在」的說法。
各位大德!您自己的想法是屬於那一種呢?
再來,
●我們回到議論的主題─
我們可以看出:
◎(1)、《北傳雜阿含經33、34、86經認為─色、受、想、行、識『非我』anattan,所以我們可以要求自己的色、受、想、行、識要怎麼樣,不要怎麼樣。》的立論是站在─第4種的看法!
◎(2)、《南傳相應部59經認為─色、受、想、行、識『非我』anattan,所以我們不可以要求自己的色、受、想、行、識要怎麼樣,不要怎麼樣。》的立論是站在─第3種的看法!
§、由上述我們可以看出─
◎北傳雜阿含經33、34、86經的看法,主要是以佛陀的教法為立論基礎,來對「色、受、想、行、識」五者做進一步的詮釋!認為「色、受、想、行、識」五者是「非我」anattan,「非我」者則是「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若「無常」、「苦」者則是「變異法」!
─「不會變異」,就是不可以「自在」,但卻是火種居士所說「我」attan,亦即「恆常之實體」!─永遠不變!
─「會變異」,就會很活潑!動個不停!就是佛陀所說「非我」anattan,就是「沒有常、恆存的實體」→沒有不變的實體。因為,五蘊從「緣起」而生,也從「緣起」而滅,「生滅」個不停。
而
◎南傳相應部59經的看法,則是以火種居士的說法─《「色、受、想、行、識是『我』attan,『我』attan」者,則是「主」,「主」者則能「自在」的主張。》的反面,『非我』anattan來做演繹,演繹出「我」的反面「非我」anattan者則「不是主」,「不是主者」則「不能自在」之說。
諸位!您認為那種比較符合佛陀的「真諦」?
也許,有人會質疑!會反對!這是可以理解的。
前面的Po文中,當D版主提出:「五蘊能執取的東西很多,甚至也可以暫時的支配自己或別人,只是這些被執取或支配的東西都是無常的,包含五蘊本身也是。 」的言論時,我很訝異!因為這與我的想法不謀而合。
而,事實上也是如此!有些地方是可以「主宰」的,有些地方卻不可以!
比如說:
1、我們不能要求自己不死。
2、我們不能要求永遠快樂。
3、我們不能要求一直維持現狀。
4、我們不能要求超過自己福報、能力以外的請求。
5、我們不能要求比照或略奪別人的福報、能力的請求。
可能還有很多不能實現的要求,一時想不出來。
為什麼有些「要求」能做到,有些卻不能如願呢?
原因,會不會是這些「要求」可能已經超出『緣起法則』與『因緣果報』的範圍了?!
已經超出大自然的運行法則的要求,當然不能實現!已經超出『因緣果報』的範圍的要求,當然也不能如願!
您,同意嗎?!
但是,如果我們不能「主宰」自己的五蘊,那麼,「修行」將是不可能!「心的淨化」也無由升起!「厭離」也是impossible!的事,更甭談「解脫」和「涅槃」!
記得,有人說過:─
你的人生色彩,是由你自己所繪畫!不管是彩色還是黑白。
你的人生舞台,是要你自己去演出!不管是多彩多姿還是平庸無奇。
如果自己無法「主宰」自己的五蘊,那麼上述就成空談!
如果自己無法「主宰」自己的五蘊,自己將只不過是順應世間的運轉來生活而已,如此,自己豈不成了「順世說」的模範生!
你願意嗎?
以上是個人的淺見,立論有不夠周詳之處,敬請批評指教!謝謝!
茲就雜阿含經110經的重點,我把它分為五部份:
●一、
時,薩遮尼犍子白佛言:
「我聞瞿曇作如是說法,作如是教授諸弟子——教諸弟子於色觀察無我,受、想、行、識觀察無我,此五受陰勤方便觀察,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
為是瞿曇有如是教,為是傳者毀瞿曇耶?如說說耶?不如說說耶?如法說耶?法次法說耶?無有異忍來相難詰,令墮負處耶?」
佛告薩遮尼犍子:「如汝所聞,彼如說說、如法說、法次法說,非為謗毀,亦無難問令墮負處。所以者何?我實為諸弟子如是說法,
我實常教諸弟子,令隨順法教,令觀色無我。受、想、行、識無我,觀此五受陰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
●二、
薩遮尼犍子白佛言:「瞿曇!我今當說譬。」
佛告薩遮尼犍子:「宜知是時。譬如世間一切所作皆依於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惡從生;受、想、行、識是我人,善惡從生。又復譬如人界、
神界、藥草、樹木,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
佛告火種居士:「汝言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耶?」
答言:「如是,瞿曇!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此等諸眾悉作是說。」
佛告火種居士:「且立汝論本,用引眾人為?」
薩遮尼犍子白佛言:「色實是我人。」
佛告火種居士:「我今問汝,隨意答我。譬如國王,於自國土有罪過者,若殺、若縛、若擯、若鞭、斷絕手足;若有功者,賜其象馬、車乘、城邑、財寶,悉能爾不?」
答言:「能爾。瞿曇!」
佛告火種居士:「凡是主者,悉得自在不?」
答言:「如是,瞿曇!」
佛告火種居士:「汝言色是我,受、想、行、識即是我,得隨意自在,令彼如是,不令如是耶?」
時,薩遮尼犍子默然而住。 佛告火種居士:
「速說!速說!何故默然?」 如是再三,薩遮尼犍子猶故默然。
●三、
火種居士!
我今問汝,色為常耶?為無常耶?」
答言:「無常。瞿曇!」
復問:「無常者,是苦耶?」
答言:「是苦。瞿曇!」
復問:「無常、苦者,是變易法,多聞聖弟子寧於中見我、異我、相在不?」
答曰:「不也,瞿曇!」
「受、想、行、識亦如是說。」
佛告火種居士:「汝好思而後說。」
復問火種居士:「若於色未離貪、未離欲、未離念、未離愛、未離渴,彼色若變、若異,當生憂、悲、惱、苦不?」
答曰:「如是,瞿曇!」
「受、想、行、識亦如是說。」
復問:「火種居士!於色離貪、離欲、離念、離愛、離渴,彼色若變、若異,則不生憂、悲、惱、苦耶?」
答曰:「如是。瞿曇!如實無異。」
「受、想、行、識亦如是說。
「火種居士!譬如士夫身嬰眾苦,常與苦俱,彼苦不斷不捨,當得樂不?」
答言:「不也,瞿曇!」
「如是,火種居士!身嬰眾苦,常與苦俱,彼苦不斷、不捨,不得樂也。火種居士!譬如士夫持斧入山,求堅實材。見芭蕉樹洪大傭直,
即斷其根葉,剽剝其皮,乃至窮盡,都無堅實。
火種居士!汝亦如是,自立論端。我今善求真實之義,都無堅實,如芭蕉樹也,
●四、
「云何?瞿曇!為弟子說法,令離疑惑?」
佛告火種居士:「我為諸弟子說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如實觀察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學必見跡不斷壞,堪任成就,厭離知見,守甘露門,雖非一切悉得究竟,且向涅槃。
如是弟子從我教法,得離疑惑。」
●五、
「復云何教諸弟子,於佛法得盡諸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告火種居士:
「正以此法,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如實知非我、非異我、不相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彼於爾時成就三種無上——智無上、解脫無上、解脫知見無上。成就三種無上已,於大師所恭敬、尊重、供養如佛。
世尊覺一切法,即以此法調伏弟子,令得安隱、令得無畏、調伏寂靜、究竟涅槃。世尊為涅槃故,為弟子說法。
火種居士!我諸弟子於此法中,得盡諸漏,得心解脫,得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作證:『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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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一、三、四、五部份,可歸納為─佛所說教法。是我們很熟悉的佛法!
而,第二部份可說爭議最多!衍生出的問題也最多!其內容主要是敘述:佛以火種居士自己的立論內部的矛盾,來駁斥其立論!
詳細地說:佛針對火種居士所說「色、受、想、行、識」是『我』attan」來做基礎,並且以他的立論來做演繹,演繹出「我」者則是「主」,「主者」則能「自在」之說。
但是!
◎※第二部份卻有以下幾種含意:
※1、佛陀同意火種居士所說「色、受、想、行、識」是『我』」的說法,且也同意「我」者即是「主」,而「主」者則能「自在」的說法。
─火種居士或古婆羅門教的一致想法。
※2、佛陀同意火種居士所說「色、受、想、行、識」是『我』」的說法,但不同意「我」者即是「主」,而「主」者則能「自在」的說法。
※3、佛陀不同意火種居士所說「色、受、想、行、識」是『我』」的說法,但同意火種居士所說「我」者即是「主」,而「主」者則能「自在」的說法。
─此為最多佛教人士所採用!
※4、佛陀不同意火種居士所說「色、受、想、行、識」是『我』」的說法,而且也不同意火種居士所說「我」者即是「主」,而「主」者則能「自在」的說法。
各位大德!您自己的想法是屬於那一種呢?
再來,
●我們回到議論的主題─
我們可以看出:
◎(1)、《北傳雜阿含經33、34、86經認為─色、受、想、行、識『非我』anattan,所以我們可以要求自己的色、受、想、行、識要怎麼樣,不要怎麼樣。》的立論是站在─第4種的看法!
◎(2)、《南傳相應部59經認為─色、受、想、行、識『非我』anattan,所以我們不可以要求自己的色、受、想、行、識要怎麼樣,不要怎麼樣。》的立論是站在─第3種的看法!
§、由上述我們可以看出─
◎北傳雜阿含經33、34、86經的看法,主要是以佛陀的教法為立論基礎,來對「色、受、想、行、識」五者做進一步的詮釋!認為「色、受、想、行、識」五者是「非我」anattan,「非我」者則是「無常」,「無常」者則是「苦」,若「無常」、「苦」者則是「變異法」!
─「不會變異」,就是不可以「自在」,但卻是火種居士所說「我」attan,亦即「恆常之實體」!─永遠不變!
─「會變異」,就會很活潑!動個不停!就是佛陀所說「非我」anattan,就是「沒有常、恆存的實體」→沒有不變的實體。因為,五蘊從「緣起」而生,也從「緣起」而滅,「生滅」個不停。
而
◎南傳相應部59經的看法,則是以火種居士的說法─《「色、受、想、行、識是『我』attan,『我』attan」者,則是「主」,「主」者則能「自在」的主張。》的反面,『非我』anattan來做演繹,演繹出「我」的反面「非我」anattan者則「不是主」,「不是主者」則「不能自在」之說。
諸位!您認為那種比較符合佛陀的「真諦」?
也許,有人會質疑!會反對!這是可以理解的。
前面的Po文中,當D版主提出:「五蘊能執取的東西很多,甚至也可以暫時的支配自己或別人,只是這些被執取或支配的東西都是無常的,包含五蘊本身也是。 」的言論時,我很訝異!因為這與我的想法不謀而合。
而,事實上也是如此!有些地方是可以「主宰」的,有些地方卻不可以!
比如說:
1、我們不能要求自己不死。
2、我們不能要求永遠快樂。
3、我們不能要求一直維持現狀。
4、我們不能要求超過自己福報、能力以外的請求。
5、我們不能要求比照或略奪別人的福報、能力的請求。
可能還有很多不能實現的要求,一時想不出來。
為什麼有些「要求」能做到,有些卻不能如願呢?
原因,會不會是這些「要求」可能已經超出『緣起法則』與『因緣果報』的範圍了?!
已經超出大自然的運行法則的要求,當然不能實現!已經超出『因緣果報』的範圍的要求,當然也不能如願!
您,同意嗎?!
但是,如果我們不能「主宰」自己的五蘊,那麼,「修行」將是不可能!「心的淨化」也無由升起!「厭離」也是impossible!的事,更甭談「解脫」和「涅槃」!
記得,有人說過:─
你的人生色彩,是由你自己所繪畫!不管是彩色還是黑白。
你的人生舞台,是要你自己去演出!不管是多彩多姿還是平庸無奇。
如果自己無法「主宰」自己的五蘊,那麼上述就成空談!
如果自己無法「主宰」自己的五蘊,自己將只不過是順應世間的運轉來生活而已,如此,自己豈不成了「順世說」的模範生!
你願意嗎?
以上是個人的淺見,立論有不夠周詳之處,敬請批評指教!謝謝!
的確不能....精確的主宰 ~~隨意的控制
但是能夠[ 練習] [培養] [培育] [增長] 善法...
等[善法]累積足夠.... 就是終點 ....苦的熄滅...涅槃
----------------------------------------------------------------
[心]不是說要怎樣就能怎樣...
要累積足夠的因才能達成某種目標(果)
不管是 善因 惡因 善果 惡果 都一樣....
假設... 你想要成為殺人魔 ...
你不可能 [下一秒瞬間] 就變成殺人魔...絕無可能!!!!
你必須透過不斷的練習 經驗 累積 培養
你才能成為 一個好的殺人魔.... 瞬間就能殺死一卡車的人
沒有經過練習 培育 培養 你是無法立刻主宰自己成為殺人魔....
善法亦然...你要不斷累積善法 才能離苦 ...
我們的buddha可是花了難以數的時間來累積...
才能有自覺覺他的成果......
如果能主宰 一秒就能達成了...何必這麼辛苦
-----------------
結論 : [無主宰我]....... 當然能實現 修行....毫無矛盾....
要有因才能有果....不只佛陀說 ...無數的科學家也是..
就算是10歲小孩都能觀察到這條法則
但是能夠[ 練習] [培養] [培育] [增長] 善法...
等[善法]累積足夠.... 就是終點 ....苦的熄滅...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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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是說要怎樣就能怎樣...
要累積足夠的因才能達成某種目標(果)
不管是 善因 惡因 善果 惡果 都一樣....
假設... 你想要成為殺人魔 ...
你不可能 [下一秒瞬間] 就變成殺人魔...絕無可能!!!!
你必須透過不斷的練習 經驗 累積 培養
你才能成為 一個好的殺人魔.... 瞬間就能殺死一卡車的人
沒有經過練習 培育 培養 你是無法立刻主宰自己成為殺人魔....
善法亦然...你要不斷累積善法 才能離苦 ...
我們的buddha可是花了難以數的時間來累積...
才能有自覺覺他的成果......
如果能主宰 一秒就能達成了...何必這麼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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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 [無主宰我]....... 當然能實現 修行....毫無矛盾....
要有因才能有果....不只佛陀說 ...無數的科學家也是..
就算是10歲小孩都能觀察到這條法則
●二、
薩遮尼犍子白佛言:「瞿曇!我今當說譬。」
佛告薩遮尼犍子:「宜知是時。譬如世間一切所作皆依於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惡從生;受、想、行、識是我人,善惡從生。又復譬如人界、
神界、藥草、樹木,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
佛告火種居士:「汝言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耶?」
答言:「如是,瞿曇!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此等諸眾悉作是說。」
佛告火種居士:「且立汝論本,用引眾人為?」
================
斷句改成下面這樣是不是比較符合脈絡?
薩遮尼犍子白佛言:「瞿曇!我今當說譬。」
佛告薩遮尼犍子:「宜知是時。」
「譬如世間一切所作皆依於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惡從生;受、想、行、識是我人,善惡從生。又復譬如人界、 神界、藥草、樹木,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
佛告火種居士:「汝言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耶?」
答言:「如是,瞿曇!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此等諸眾悉作是說。」
佛告火種居士:「且立汝論本,用引眾人為?」
================
「譬如世間一切所作皆依於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惡從生;受、想、行、識是我人,善惡從生。又復譬如人界、 神界、藥草、樹木,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這段話薩遮尼犍子說的。
提供參考。
薩遮尼犍子白佛言:「瞿曇!我今當說譬。」
佛告薩遮尼犍子:「宜知是時。譬如世間一切所作皆依於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惡從生;受、想、行、識是我人,善惡從生。又復譬如人界、
神界、藥草、樹木,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
佛告火種居士:「汝言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耶?」
答言:「如是,瞿曇!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此等諸眾悉作是說。」
佛告火種居士:「且立汝論本,用引眾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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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句改成下面這樣是不是比較符合脈絡?
薩遮尼犍子白佛言:「瞿曇!我今當說譬。」
佛告薩遮尼犍子:「宜知是時。」
「譬如世間一切所作皆依於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惡從生;受、想、行、識是我人,善惡從生。又復譬如人界、 神界、藥草、樹木,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
佛告火種居士:「汝言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耶?」
答言:「如是,瞿曇!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此等諸眾悉作是說。」
佛告火種居士:「且立汝論本,用引眾人為?」
================
「譬如世間一切所作皆依於地。如是色是我人,善惡從生;受、想、行、識是我人,善惡從生。又復譬如人界、 神界、藥草、樹木,皆依於地而得生長;如是色是我人,受、想、行、識是我人。」這段話薩遮尼犍子說的。
提供參考。
May All Beings Be Happy
南傳《相應部》是上座部傳承的經典,北傳《雜阿含》是根本說一切有部傳承的經典。goofy 寫:借用一下阿諾法友此篇文章:稱謂: 阿諾 wuu12345 發表於: 星期六 六月 26, 2010 8:09 pm 主題: 漢譯雜阿含33、34經與巴利無我相經(59經)
巴利『無我相經』
世尊叫住五比丘.....中略.....世尊說:「諸比丘!色是非(主體)我,諸比丘!若色是(主體)我,則此色不致於生病,即得以對此色(要求):『我的色該是如此!我的色不該是如此!』,諸比丘!因為凡是色都是非(主體)我,所以色會生病,對於色也不得以(要求):『我的色該是如此!我的色不該是如此!』,受........想.......行........識........亦如是說。..........
漢譯雜阿含33、34經
一時,佛住波羅捺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爾時,世尊告餘五比丘:「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於色不應病、苦生,亦不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以色非我故,於色有病、有苦生,亦得於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請問這裡要如何抉擇?熟是熟非?
若依科學角度來說,「無我相經」內容部分是錯誤的!為什麼呢?因為:若色是(主體)我,那麼色是永恆不變的實體,我們如何要求「我的色該是如此!我的色不該是如此!」呢?相同地,若受、想、行、識是(主體)我,那麼受、想、行、識是永恆不變的實體,我們如何要求「我的受、想、行、識該是如此!我的受、想、行、識不該是如此!」呢? ─這是我的見解!懇請各位前輩賜教指導!謝謝!
※※※※
上述說明就是雜阿含經與相應部經的主要內容,北傳雜阿含經與南傳相應部兩者之差異:就在於「我」attan能不能《支配》五蘊?!
北傳雜阿含經認為─→若五蘊是「我」attan者,則《不能支配》五蘊。
南傳相應部則認為─→若五蘊是「我」attan者,則《能支配》五蘊。
同樣為上座部之經典,為什麼會有如此之差異呢?
此文值得大家深入探索!《台灣佛教網路論壇》也於(同年)稍後對此篇做深入的討論,Verygoo法友與BBCALL法友於此文章中有精彩的對話!不過,很可惜的是,結局是各執己論!與阿諾法友此篇文章一樣,殊為可惜!
我相信佛法是絕對的真理!既然是絕對的真理,那就代表:一就是一,貳就是貳,決不能模稜兩可!是故,「漢譯雜阿含33、34經」與「巴利無我相經59經」兩篇之間其中有一篇的內容「部份」是錯誤的!那到底何篇是對的呢?
佛經裏討論的“我”,可以有兩類、三個含義:一、能夠主宰的主體;二、永恒不變的實體、本體。“主宰”,意思是絕對地自主、自由,或絕對地主宰、主使他者。
SN 22. 59《無我相經》:“比丘們!色無我。比丘們!因為,如果色有我,色不應導致病苦,也應能願(使)色為:‘我的色要這樣;我的色不要這樣。’但,比丘們!因為色無我,所以色導致病苦,也不能願(使)色為:‘我的色要這樣;我的色不要這樣。’……”這裏的“我”,按經文的義理來看,是第一個含義。
再來看兩篇《相應部》經:SN 44. 10:遊行者婆蹉衢多坐于一面。然後,對世尊說:“喬達摩先生!‘我’存在麽?”當這麼說時,世尊靜默不語。“那麽,‘我’不存在麽?”再一次,世尊靜默不語。那時,遊行者婆蹉衢多離座而去。……“阿難!對遊行者婆蹉衢多的問題,我若解答為‘我’存在,則認同主張永恒論的沙門、婆羅門。”(http://read.goodweb.cn/news/news_view.asp?newsid=26280potato 寫:佛經裏討論的“我”,可以有兩類、三個含義:一、能夠主宰的主體;二、永恒不變的實體、本體。“主宰”,意思是絕對地自主、自由,或絕對地主宰、主使他者。
SN 22. 59《無我相經》:“比丘們!色無我。比丘們!因為,如果色有我,色不應導致病苦,也應能願(使)色為:‘我的色要這樣;我的色不要這樣。’但,比丘們!因為色無我,所以色導致病苦,也不能願(使)色為:‘我的色要這樣;我的色不要這樣。’……”這裏的“我”,按經文的義理來看,是第一個含義。
)--遊行者婆蹉衢多這裏說的“我”,是指永恒不變的實體--靈魂。
SN 22. 81:“他或不認為色是我、不認為受是我、不認為想是我、不認為行是我、不認為識是我,但有這樣的見:‘彼是我者、彼即是世間,死後我會成為常的、堅固的、永恒的、不變易法。’而,比丘們!那種常見是行。”--“彼是我者”這裏的“我者”,是指永恒不變的本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