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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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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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ogbert » 2010-09-21, 18:58
張同學犯錯被學校處以記兩大過處分,原因是觸犯不准打架這一條校規。
張同學犯錯被學校處以記一大過處分,請問他犯了哪一條校規?我不說,有人會知道他觸犯哪條校規嗎?
某比丘被處以波羅夷處分,原因是觸犯不殺人戒這條戒律。
某比丘被處以偷蘭遮處分,請問他犯了哪一條戒律?你不說,有人會知道你認為他觸犯哪條戒律嗎?
這是第六次請你回答了,你已經破記錄了,要出來討論就要有點討論的誠意。這個問題很簡單,被處以波羅夷處分的有個理由,被處以偷蘭遮的當然也有,你不說,我就一直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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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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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ahanama » 2010-09-21, 21:06
yunshui 寫:這正是我表達的觀念,偷蘭遮不是波羅夷,殺人未遂和對方命斷是兩回事。比丘殺人未遂即犯偷蘭遮(此時不犯不殺人戒,離犯不殺人戒只有一步之遙)
不犯不殺人戒,那是犯了哪一條戒?總不會憑空得個偷蘭遮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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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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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ogbert » 2010-09-22, 09:48
yunshui 寫:當然,偷蘭遮不是具體的戒條,在比丘戒條裏面我也沒找到殺人未遂這條戒。但比丘如果犯偷蘭遮,乃觸犯將構成波羅夷、僧殘而未遂之諸罪。
那麼殺人未遂被處以偷蘭遮處分,是犯了哪一條戒律未遂而被處以偷蘭遮呢?波羅夷有四條,僧殘有十三條,你說說看,說話負點責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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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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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yunshui » 2010-09-23, 14:41
某比丘被處以偷蘭遮處分,請問他犯了哪一條戒律?你不說,有人會知道你認為他觸犯哪條戒律嗎?
這是第六次請你回答了,你已經破記錄了,要出來討論就要有點討論的誠意。這個問題很簡單,被處以波羅夷處分的有個理由,被處以偷蘭遮的當然也有,你不說,我就一直問下去。
好吧,我再說明。
關於比丘戒律不是我們討論的焦點,當初我是對居士在什麽情況下犯不殺生戒而論說。
是你引用律典轉移了話題,我說過不回答關於比丘戒律的問題。因為和你當初的那個問題不相關。(
一個在家居士用暴力傷害他人,只要沒死,即使是斷手斷腳、終身癱瘓,這樣也不犯五戒,是這樣嗎?)
這也是我一再表示不再參與討論的原因,這樣的討論永遠沒有盡頭。
在前面我已經回復我個人的觀點(可能不正確),也算是尊重法友,現在再說明。
請看你自己引用的經文: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
“若比丘作是念,我當殺彼人。發心時突吉羅,
作方便時偷羅遮,死者波羅夷。”
我是根據這句話(作方便時偷羅遮),判斷比丘殺人未遂犯偷羅遮(個人理解:作方便既是行動,此時對方還沒有斷命)。比丘戒律沒有找到殺人未遂這條戒,這樣你只能問《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的作者為何要說作方便時偷羅遮這句話,如果我對經文理解不正確,請告之正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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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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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yunshui » 2010-09-23, 14:47
Dogbert 寫:yunshui 寫:當然,偷蘭遮不是具體的戒條,在比丘戒條裏面我也沒找到殺人未遂這條戒。但比丘如果犯偷蘭遮,乃觸犯將構成波羅夷、僧殘而未遂之諸罪。
那麼殺人未遂被處以偷蘭遮處分,是犯了哪一條戒律未遂而被處以偷蘭遮呢?波羅夷有四條,僧殘有十三條,你說說看,說話負點責任吧。
法友,上帖已回復,我對這句經文理解不一定就正確:“若比丘作是念,我當殺彼人。發心時突吉羅,
作方便時偷羅遮,死者波羅夷。”
如果你有更好的解說,可以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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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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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yunshui » 2010-09-23, 15:00
Mahanama 寫:yunshui 寫:這正是我表達的觀念,偷蘭遮不是波羅夷,殺人未遂和對方命斷是兩回事。比丘殺人未遂即犯偷蘭遮(此時不犯不殺人戒,離犯不殺人戒只有一步之遙)
不犯不殺人戒,那是犯了哪一條戒?總不會憑空得個偷蘭遮罪吧?
法友,請參看前面的回貼,主要依據這段律文:“若比丘作是念,我當殺彼人。發心時突吉羅,
作方便時偷羅遮,死者波羅夷。”
我沒有研究律藏,如果你有更好的理解,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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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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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ahanama » 2010-09-23, 17:17
yunshui 寫:法友,請參看前面的回貼,主要依據這段律文:“若比丘作是念,我當殺彼人。發心時突吉羅,作方便時偷羅遮,死者波羅夷。”我沒有研究律藏,如果你有更好的理解,請說明。
律部記載許多有關行為是否犯戒的事例;通常都是比丘對自己的言行有疑慮,而去問佛陀。這時,如果言行不犯戒,佛陀就會直接說無犯;那些被佛陀判定為突吉羅、偷羅遮、波羅夷等等的言行,就是犯了戒。印象中,佛陀不曾告訴那些心有疑慮的比丘無犯,同時又說他們犯突吉羅、偷羅遮。如果你有不同的意見,舉出律部的實例來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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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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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ogbert » 2010-09-24, 11:58
回云水,你自己都承認偷蘭遮不是戒條。我問你殺人未遂犯什麼戒,還一再回答殺人未遂犯偷蘭遮,你一直睜眼說瞎話都不會不好意思啊?
一方面不同意,真要你提出反對的理由,你又說你對律藏沒有研究,既然沒研究還反對什麼?只會說謊?應該說有禮貌的說謊。
另外,拿比丘律跟居士無關來閃躲問題是沒用的,制戒精神本來就不分僧俗,你自己也同意的不是嗎?尤其是關於不殺人、不偷盜、不妄語、不飲酒這幾條戒律,不要一碰到問題就忘了自己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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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redki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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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redredkiss » 2010-09-24, 14:37
yunshui 寫:
法友,請參看前面的回貼,主要依據這段律文:“若比丘作是念,我當殺彼人。發心時突吉羅,作方便時偷羅遮,死者波羅夷。”
我沒有研究律藏,如果你有更好的理解,請說明。
其實我想,你很清楚,這些都是因為違犯了不殺生戒而得到的懲罰,可是你爲了掩飾前面你的錯誤論點,就是不肯說出來,也死不承認你的錯誤,爲了這些一直將錯誤進行到底。既然你在學習正法律,爲什麽對自己如此的錯誤視而不見呢,這樣即便你在學習正法律,又有什麽用處呢?佛陀教導弟子要知慚與愧,這樣才能讓心得以安寧,你恰恰反其道而行,不知慚愧反過來指責他人,真是想不出你學的正法律都學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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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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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yunshui » 2010-09-24, 17:10
Mahanama 寫:yunshui 寫:法友,請參看前面的回貼,主要依據這段律文:“若比丘作是念,我當殺彼人。發心時突吉羅,作方便時偷羅遮,死者波羅夷。”我沒有研究律藏,如果你有更好的理解,請說明。
律部記載許多有關行為是否犯戒的事例;通常都是比丘對自己的言行有疑慮,而去問佛陀。這時,如果言行不犯戒,佛陀就會直接說無犯;那些被佛陀判定為突吉羅、偷羅遮、波羅夷等等的言行,就是犯了戒。印象中,佛陀不曾告訴那些心有疑慮的比丘無犯,同時又說他們犯突吉羅、偷羅遮。如果你有不同的意見,舉出律部的實例來說吧。
法友善說,這才是討論的目的。
就我所知談談對戒律的理解。在比丘戒律裏沒有殺人未遂具體的戒條,但不能說比丘此時犯了不殺人戒,因為命沒有斷怎麽能說比丘殺了人。可是又沒有具體戒條對應,〈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的作者說 “作方便時偷羅遮”,此時既是說比丘還沒有犯不殺人戒。問題就在這裏,偷羅遮對比丘來說就是犯戒,而又沒有具體殺人未遂戒條對應。
個人理解,雖然無具體戒條對應,比丘殺人未遂肯定是犯戒行為,但我不認為此時比丘犯了不殺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