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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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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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yunshui » 2010-09-18, 21:11
先前說了那麼多,都是一向記,現在才改口成無記?另外,你所列舉的犯殺要件是佛陀在教導在家居士五戒時所說的嗎?
1)法友說話不實,我從沒有改變我的觀點。我說同意的是Dogbert法友所說的這句話“制戒精神是不分僧俗的。”
請你看我所有的帖文,有沒有前後矛盾,否則你這不是很好的討論方式。如果你這樣的討論,我就到此為止。
2)我所列舉的犯殺要件是參考出家戒律的,在前帖已經說明。這才是我表達同意Dogbert法友所說的這句話“制戒精神是不分僧俗的。”的共同點。
3)的確,以前很贊嘆你,但對於你這幾次的發問實在不滿意,也許這是你說話的方式,隨你。
4)再表明我的觀點,制戒精神不分僧俗,但犯戒條目比丘和居士不一樣,二者要區分開,這是我和你及Dogbert法友觀點不同之處。舉例說明。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
若比丘作是念,我當殺彼人。發心時突吉羅,作方便時偷羅遮,死者波羅夷。”
如果是居士在同樣因緣下,是沒有突吉羅和偷羅遮可以討論的,只能在對方命斷時,才可以說他犯了不殺生戒。
比如說,一個居士想殺一個人,不能說他犯了突吉羅,而只能說他起了不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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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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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ogbert » 2010-09-18, 21:39
請看這句話,‘作方便時偷羅遮’,既表示對方命未斷(殺人未遂),比丘是犯了戒,但不是犯了和波羅夷相對應的不殺生重戒,此時犯的是偷羅遮,已經不屬於波羅夷的範疇。
你說了半天,就是說不出來,這個
殺人未遂,到底犯了比丘戒律裡的哪一條戒?這是第四次問你了,你到現在還是東拉西扯不敢正面回答,你打算破另外一個人紀錄嗎?
你既然說不犯不殺人戒,那你就告訴大家犯什麼戒,否則你不是在說謊嗎?這不是好的討論行為吧?
另外,偷蘭遮不是波羅夷,無法推論出,殺人未遂不犯不殺人戒,那只代表偷蘭遮不是波羅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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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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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建山明 » 2010-09-20, 10:27
Dogbert 寫:我直接引用《四分律》的一段話,你可以說說,下面這個被處以偷蘭遮的犯戒情形到底是犯了什麼戒?
《四分律》
殺者若自殺,若教殺,若遣使殺,若往來使殺,若重使殺,若展轉遣使殺,若求男子殺,若教人求男子殺,若求持刀人殺,若教求持刀人殺,若身現相,若口說,若身口俱現,相若遣書,若教遣使書,若坑陷,若倚發,若與藥,若安殺具,自殺者,若以手,若瓦石刀杖及餘物而自殺殺者波羅夷。方便不殺偷蘭遮。
再舉五分律的例子,下面這個處以偷羅遮的犯戒情形是犯了什麼戒?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
若比丘作是念,我當殺彼人。發心時突吉羅,作方便時偷羅遮,死者波羅夷。
再舉十誦律的例子,下面這個處以偷羅遮的犯戒情形是犯了什麼戒?
《十誦律》
比丘用手打他,若足,若頭,若餘身分。作如是念,令彼因死,彼因死者是比丘波羅夷,若不即死後因是死亦波羅夷。若不即死,後不因死得偷蘭遮。
俺對律藏聞知甚少。請教 Dogbert法友:《四分律》《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十誦律》,都是部派所傳的律吧。“彌沙塞部”是一個部派的名稱嗎?哪部律是上座部所傳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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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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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IanTsai » 2010-09-20, 21:44
yunshui 寫:
如果是居士在同樣因緣下,是沒有突吉羅和偷羅遮可以討論的,只能在對方命斷時,才可以說他犯了不殺生戒。
比如說,一個居士想殺一個人,不能說他犯了突吉羅,而只能說他起了不善念。
那居士殺死人有波羅夷可以討論嗎?
如果沒有,何來犯不殺生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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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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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yunshui » 2010-09-21, 17:08
你說了半天,就是說不出來,這個殺人未遂,到底犯了比丘戒律裡的哪一條戒?這是第四次問你了,你到現在還是東拉西扯不敢正面回答,你打算破另外一個人紀錄嗎?
你既然說不犯不殺人戒,那你就告訴大家犯什麼戒,否則你不是在說謊嗎?這不是好的討論行為吧?
1)如果是比丘殺人未遂,既犯偷蘭遮,請看你引用的經文。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
若比丘作是念,我當殺彼人。發心時突吉羅,作方便時偷羅遮。(這裏既表示人還沒有斷命)。如果斷命就是波羅夷。
2)如果是居士殺人未遂,無法討論,因為居士只有五戒可以參照。只有在對方命斷後,才能說居士犯了不殺生戒。
我已經解說了很多次,請查看我前面的帖文,大概文字的傳達有限。
另外,偷蘭遮不是波羅夷,無法推論出,殺人未遂不犯不殺人戒,那只代表偷蘭遮不是波羅夷而已。
這正是我表達的觀念,偷蘭遮不是波羅夷,殺人未遂和對方命斷是兩回事。
比丘殺人未遂即犯偷蘭遮(此時不犯不殺人戒,離犯不殺人戒只有一步之遙),對方命斷既犯波羅夷(此時犯不殺人戒)。
如果是居士殺人未遂,五法讨论,因为已经超出五戒的范围,只能说是不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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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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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yunshui » 2010-09-21, 17:24
IanTsai 寫:yunshui 寫:
如果是居士在同樣因緣下,是沒有突吉羅和偷羅遮可以討論的,只能在對方命斷時,才可以說他犯了不殺生戒。
比如說,一個居士想殺一個人,不能說他犯了突吉羅,而只能說他起了不善念。
那居士殺死人有波羅夷可以討論嗎?
如果沒有,何來犯不殺生戒?
是的,波羅夷和居士無關。我一直是把二者分開討論的。請查看我前面的帖文。
我沒有說居士把人殺死犯波羅夷,而是說在對方命斷後犯不殺生戒,因為居士有五戒(含不殺生戒),超出五戒無法討論。比如對方命沒有斷,不構成犯不殺生戒的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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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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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ogbert » 2010-09-21, 17:54
是的,突吉羅、偷羅遮、波羅夷等是比丘戒律的分類處分方式,
如果是比丘殺人未遂,既犯偷蘭遮,請看你引用的經文。
我是問你「這個殺人未遂(被處以偷蘭遮處分的情況),到底犯了比丘戒律裡的哪一條戒?」,你說犯偷蘭遮做什麼?早就說這是被處以偷蘭遮處分了不是嗎?
偷蘭遮又不是戒條,只是處分的方式,你自己前面都已經自己承認的事(已貼出),怎麼現在又忽然不懂了?結果現在又說「比丘殺人未遂,既犯偷蘭遮」,我真搞不懂你啊。
現在只好請問你第五次同樣的問題,這個殺人未遂(被處以偷蘭遮處分的情況),到底犯了比丘戒律裡的哪一條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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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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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yunshui » 2010-09-21, 18:33
這個殺人未遂,到底犯了比丘戒律裡的哪一條戒?
法友,我一直是圍繞你所問的這句話發表看法的。(
一個在家居士用暴力傷害他人,只要沒死,即使是斷手斷腳、終身癱瘓,這樣也不犯五戒,是這樣嗎?)
其實和比丘犯什麽戒沒有關系。這個問題我曾經回復你我不回答,但既然轉到比丘戒上,就說一下我的看法。
比丘殺人未遂,犯偷蘭遮,前面已經說明。(這是我個人依你引用的經文理解,只用參考,如果其它法友有更好的說法,我不堅持我的觀念)
當然,偷蘭遮不是具體的戒條,在比丘戒條裏面我也沒找到殺人未遂這條戒。但比丘如果犯偷蘭遮,乃觸犯將構成波羅夷、僧殘而未遂之諸罪。
參考資料。
{巴利語 thullaccaya 或 thu^laccaya。又作偷蘭遮耶、偷羅遮、薩偷羅、土羅遮、窣吐羅。略稱偷蘭。梵語為 sthu^la^tyaya,音譯窣吐羅底也。意譯大罪、重罪、粗罪、粗惡、粗過、大障善道。為佛制戒六聚之一,七聚之一。乃觸犯將構成波羅夷、僧殘而未遂之諸罪;不屬於波羅夷等五篇之罪,除突吉羅罪外,其余一切或輕或重的因罪、果罪皆總稱為偷蘭遮。}FROM:【佛光大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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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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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yunshui » 2010-09-21, 18:46
諸法友,這個論題我說的話已經很多,不再多言,如果再有提問,我就不發言了,這不是不尊重法友,諒解,法安!
學習一下尊者的法語。
尊者阿迦曼:我永遠控制著我的心意,以免違反了佛陀的禁令,不論是二二七或任何其它的。因此,我能夠確信我從未違反佛陀的禁令,不論是否包括了二二七,都可以由任何人或每一個人來評斷。從出家那天起,我從未忽略了控制我的心意,那是所有言語和行為的根源。不守護心意的話,戒德將會成為什麼結果呢?只有身體才不必守護它的心意、語言或行為。但是在沒有任何作意下去遵守任何一種戒德的話,那就應該稱之為「 體的戒德」,它產生不了什麼實際的結果。我不是一具身體,也不能遵守身體的戒德。這就是為什麼,在我的情況下,戒德必須永遠與心意有關連,它是善惡的產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