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蘊」,有必要加入「取」字成「五取蘊」嗎?
需要注意的是:
阿羅漢的色蘊也在色取蘊的範圍,當阿羅漢沒有證入果定的時候,他的名蘊也在五取蘊的範圍內。只有九法完全超越了執取的範圍:四種聖道、四種聖果、涅槃。
阿羅漢的色蘊也在色取蘊的範圍,當阿羅漢沒有證入果定的時候,他的名蘊也在五取蘊的範圍內。只有九法完全超越了執取的範圍:四種聖道、四種聖果、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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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正見」應該如雜阿含第一經所教導,如果只認識清楚「阿羅漢死後是五蘊滅盡不起」這樣永遠都無法建立正見。["runsun"]:
我完全不同意這個觀點。相反,我認為認識到阿羅漢死後是五蘊滅盡不起是必須要清楚的,是建立正見的重點內容之一。如果不清楚這個,也很容易產生類似五蘊涅槃不二,以及法身長存那種錯誤思想。
對於「阿羅漢死後是五蘊滅盡不起」不管認識清楚與否?只要不瞭解五蘊無常、苦、非我的道理,都還是很容易產生類似「五蘊涅槃不二,以及法身長存那種錯誤思想。」如果不清楚這個,也很容易產生類似五蘊涅槃不二,以及法身長存那種錯誤思想。
有好幾篇經文提到不論阿羅漢死後如何,但原因都不是你說的這個:「無餘涅槃對凡夫來說完全是非經驗性的,是無法想像的。」佛陀不討論阿羅漢死後如何,是指無餘涅槃對凡夫來說完全是非經驗性的,是無法想像的。
不論阿羅漢死後如何,是因為這是一個以錯誤想像為出發點的「偽問題」。真正的解答,可參考雜阿含一○四、一○五、一○六這三篇經文。
下面的內容是出自『阿毗達摩概要精解』wsykm 寫:法友可以引出經典的文字對照嗎。個人觀點,五蘊即是純大苦聚。五取蘊和五蘊只是翻譯者的文法使用不同,二者的意思是一樣的。
云水法友的说法是正确的。
五取蘊:這五法稱為upadanakkhandha(取蘊),因為它們組成了執取的目標。佛陀說:「無論是那一類與漏有關及會被執取的色,是過去、未來、現在等,這一切都稱為色取蘊。」再次,對於其它四取蘊的定義也是如此。(《相應部》22:48/iii,48)在此,一切能被四取(見節七)所執取的五蘊成份皆名為取蘊。這包括了所有色蘊及屬於世間的四名蘊。出世間的四名蘊並不屬於取蘊,因為它們完全超越了執取的範圍,也就是說它們不會成為貪或邪見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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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友問的好!如果這種邏輯是合理的話,那[涅槃]為何不能算在內呢?freshman 寫:按照『阿毗達摩概要精解』 的解釋,我家花園裏的那尊佛像也是五取蘊了,因為它可以被我執取.
這合理嗎?
或許換種方式看,如果我們對佛像發生執取,其實是執取什麼?就是執取五取蘊或其中之ㄧ,例如看到佛像時產生的樂受或想這是尊貴的象徵想等等,這些才比較接近佛陀講五取蘊的內涵吧?(供參考)
註1佛陀說[五取蘊]是苦,此苦應知,而[應知]comprehend的範圍應不至於大到像山河大地.物質組成.佛像.甚或基本粒子吧?而且經上都明顯是用動詞說明色.受等等
註2.如果從苦集滅道的脈絡看或許也有幫助釐清,如從[苦集](渴愛)看[苦](五取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