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法因緣生,那科學定理也會生滅嗎?
不真實的東西分解到最後卻有真實的東西,相反地說,由真實的東西組成的東西卻是不真實的。我覺得在現實性的世界,這種邏輯怪怪的。metta 寫:請參看《阿比達摩概要精解》中關於究竟真實法和概念法的論述: http://www.dhamma.org.cn/books/abdmgyjj ... jj-005.htm第二節。還有馬哈希《內觀基礎》第十三節關於概念和實法的論述。drinktea 寫: 概念法無生滅?
May All Beings Be Happy
我也覺得很奇怪。upasaka 寫:不真實的東西分解到最後卻有真實的東西,相反地說,由真實的東西組成的東西卻是不真實的。我覺得在現實性的世界,這種邏輯怪怪的。metta 寫:請參看《阿比達摩概要精解》中關於究竟真實法和概念法的論述: http://www.dhamma.org.cn/books/abdmgyjj ... jj-005.htm第二節。還有馬哈希《內觀基礎》第十三節關於概念和實法的論述。
關於雜阿含299經之引用,恐有斷章取義之嫌,故補充一下。
有時引經典時要連問的題目也要包括,因為佛是因材施教之大者。
例如,某醫師對糖尿病患者說要常運動,並沒有希望骨質脆弱之老年人也要常運動之意。世尊隨方解縛,亦復如是。
雜阿含299經全文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白佛言:「世尊!謂緣起法為世尊作,為餘人作耶?」
佛告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
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
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
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
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時,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全經完)
世尊先回答提問比丘二問,兩個都不是!
這裡世尊可沒有暗示「緣起法非世尊、非餘人作,就是無為(非作)、或常住(恆常不變)」。
接著語氣轉折先講佛道內容:
「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
這裡的「此法」是指「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非指緣起法,當然亦無緣起法常住(實法)之意。
其次,開權顯實為不同根器眾生說四諦、十二因緣等。
「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最後全文一起看,世尊是否有為比丘釋疑?有的;是否離題?無離題。
比丘原本以為緣起法不是世尊作的,便是其他人作的。世尊先說兩個都不是。
然後從佛道解釋起,接著因為諸眾生故而分別演說四諦、十二因緣等緣起法為基礎的教法,以開發顯示「佛道」。
故此經實是佛對異比丘說明:「你說的緣起法非世尊、非餘人作。佛道為究竟,四諦、十二因緣(緣起法為基礎)為方便說。」
這便是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的原因。
若論緣起法非世尊作、非餘人作,為何不能引申成緣起法是實法、無為?
例如、世尊在此經未排除緣起法為世尊「與」餘人共同所作。
佛的用詞遣字必有邏輯性,故上述亦是可能一解。
既然佛未說死,故不應急著認定。
「緣起法為實有或假有」與「世界為實有或假有」一樣,從古至今一直是爭執不下,但必能止諍於智者。
例如,某醫師對糖尿病患者說要常運動,並沒有希望骨質脆弱之老年人也要常運動之意。世尊隨方解縛,亦復如是。
雜阿含299經全文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時,有異比丘來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
白佛言:「世尊!謂緣起法為世尊作,為餘人作耶?」
佛告比丘:「緣起法者,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
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
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
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
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時,彼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全經完)
世尊先回答提問比丘二問,兩個都不是!
這裡世尊可沒有暗示「緣起法非世尊、非餘人作,就是無為(非作)、或常住(恆常不變)」。
接著語氣轉折先講佛道內容:
「然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自覺此法,成等正覺」
這裡的「此法」是指「彼如來出世及未出世,法界常住」,非指緣起法,當然亦無緣起法常住(實法)之意。
其次,開權顯實為不同根器眾生說四諦、十二因緣等。
「為諸眾生分別演說,開發顯示。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最後全文一起看,世尊是否有為比丘釋疑?有的;是否離題?無離題。
比丘原本以為緣起法不是世尊作的,便是其他人作的。世尊先說兩個都不是。
然後從佛道解釋起,接著因為諸眾生故而分別演說四諦、十二因緣等緣起法為基礎的教法,以開發顯示「佛道」。
故此經實是佛對異比丘說明:「你說的緣起法非世尊、非餘人作。佛道為究竟,四諦、十二因緣(緣起法為基礎)為方便說。」
這便是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的原因。
若論緣起法非世尊作、非餘人作,為何不能引申成緣起法是實法、無為?
例如、世尊在此經未排除緣起法為世尊「與」餘人共同所作。
佛的用詞遣字必有邏輯性,故上述亦是可能一解。
既然佛未說死,故不應急著認定。
「緣起法為實有或假有」與「世界為實有或假有」一樣,從古至今一直是爭執不下,但必能止諍於智者。
法友好,我覺得《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這部論典主要講究的是究竟和不究竟而不是真不真實,究竟與不究竟只是一種很簡單的分別,沒有正不正確的問題,只是一種方便而已。upasaka 寫:不真實的東西分解到最後卻有真實的東西,相反地說,由真實的東西組成的東西卻是不真實的。我覺得在現實性的世界,這種邏輯怪怪的。metta 寫:請參看《阿比達摩概要精解》中關於究竟真實法和概念法的論述: http://www.dhamma.org.cn/books/abdmgyjj ... jj-005.htm第二節。還有馬哈希《內觀基礎》第十三節關於概念和實法的論述。
「真實」這個詞(或不真實)不管在哪個宗派都很容易引起誤會(比如中觀),助讀說明說到「有情」、「男人」和「女人」「動物」不真實,我覺得作者並沒有否定到不該否定的,或許用不究竟代替不真實會比較沒誤會吧
以及這部論中「究竟法。此等實際存在之法不能再分解為更小」這句話,我覺得改「不能再分解」為「不需要再分解」會比較好,因為隨著粒子加速器等科學的進步,比色聚小很多的單位是很可能存在的。
--歡迎討論,意見不同請保留,謝謝--
概念以語言表達,語言有其指涉,就是它的外延意義,論書說的概念法不談其所指涉,它所謂的不真實都不是指其指涉而言(並無涉及其指涉)。例如法友上面提到的「有情」、「男人」和「女人」「動物」不真實,不是其所指涉不真實,而是這些概念本身是人所虛構、施設,並不實存。論書上面所說的概念法各種類,都是指概念本身。然而,究竟法(或稱真實法)卻指其所指涉,它實存但生滅不已。因為它們實存所以可被觀察,因為剎那生滅所以很難被直觀。lkjh 寫: 「真實」這個詞(或不真實)不管在哪個宗派都很容易引起誤會(比如中觀),助讀說明說到「有情」、「男人」和「女人」「動物」不真實,我覺得作者並沒有否定到不該否定的,或許用不究竟代替不真實會比較沒誤會吧
我所不解的是,論書上概念法捨其所指涉,似乎有意捨去其外延意義,而究竟法卻專指其所指涉,只是專取其外延意義。
我看過很多這方面的解釋,大多數分不清楚概念的內涵與外延,甚至混淆了二者。
再討論。
May All Beings Be Hap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