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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跟貪可以分開嗎???

發表於 : 2006-09-23, 07:52
husam
我可不可以說,我只要去貪,但不用去欲,依然能在修行上有所成就呢??

打個比方,如果我想交女朋友,這是屬於欲。若哪一天,女友說要分手,我卻死也不肯分,要分就同歸於盡....這就是貪。

所以我只要去貪就行了。

我想交女朋友,可是若女朋友想跟我分手,我也許會試著挽回,可是若真的無法挽回,我一個人也能自由自在,毫無牽掛,直到找到下一個女友....甚至一生孤苦伶仃也無所謂....

所以我依然可以做很多世俗的 (譬如打牌,喝酒,聊天),可是我的心永遠在冷靜,無起伏的狀態。這樣煩惱就比別人少多了。

類似這樣子的去貪,應該就是佛教修行的目的沒錯吧。

所以不論比丘或在家,都能成就非常高的佛道,這樣說,我覺得應該是沒錯。

換句話說,在家人的心也可能修得比比丘還不易動搖。

發表於 : 2006-09-23, 08:43
Dogbert
你無法把喝水這件事分成「喝」與「水」,喝水的動作就是由喝與水兩個條件組成,若有人說可以把這兩件事分開來做,那就是新聞了。

發表於 : 2006-09-23, 11:11
husam
喝只是動作,我也可以做出喝的動作,或把手當做杯子演戲,即使沒有水,別人也可以分辨出我在做喝的動作。

其實我說的去貪而不去欲,是很符合EQ管理的。也就是即使跟別人做一樣的事,或跟別人遭受一樣的事,有貪的人會痛苦難過,會情不自禁。無貪的人就能雲淡風輕,自由自在。

發表於 : 2006-09-23, 20:02
Dogbert
所以一個根本不想要喝水的人卻做了一個喝的「假」動作,我只能說這種人肯定腦袋有問題。

發表於 : 2006-09-23, 21:19
husam
本來就是不要當真,才能讓自己處於事外。

但又不是刻意做假,因為連自己的存在都是如露如電的夢幻。

不管你是假喝水真喝水,都是如露如電的。

不論如何,我要強調,慾望是可以有別於貪的。

並不是一定要出家才能在佛道上有所成就,反而在家人因為去除了貪,更能悠游於世間,做更多有益世間的事,這就是菩薩的定義。

之所以要以少欲以去貪,實在是因為有時欲與貪是緊緊綁在一起的,也就是一起欲就起貪的意思。

想想看,如果世上大家都明瞭即使有欲,也可以不貪的道理,即使想要,也可以自制,慾望就不會無限延伸成為社會安定的威脅。

若去貪只能以去欲的方式進行,那我只能說,過去那些太監應該都很少貪才對。可惜以歷史看來,宦官常是權力鬥爭中的要角。而且去欲不近人情,只會讓人卻步,對於世間廣大身處慾望之中的人們,是很遙遠的。

我們的目的應該是將貪去除,去除後,慾望就得以控制。即使身處慾望之中,也能毫無執著。況且沒有貪,就沒有業,也沒有煩惱,即使有欲,也沒關係。因為沒有貪的欲,是符合人性的,是不會帶來災禍的,是可以讓世間接受並達到安定的效果的。

發表於 : 2006-09-24, 07:45
shanguan
欲和貪是可以分開的。

但菩薩並沒有去掉貪,只有阿羅漢才完全去掉了貪。

有欲的時候可以沒有貪,有貪的時候必定有欲,這和是不是太監沒有關係。

雖然欲和貪是可以分開的,但從你的文章來看,你說的欲並沒有脫離貪。

你不妨說個具體的例子,來説明慾和貪的區別。

發表於 : 2006-09-24, 10:25
Dogbert
開題法友說的「欲」是名詞,是等同於名詞的「慾」字,也就是經典中說的貪欲、欲貪的意思。例如「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則不能斷苦」、「古昔此聚落眾生不離貪欲,貪欲縛所縛」。這個貪欲是不會有分開與否的問題,因為根本就是指同一件事。

欲的另一個解釋是名詞或動詞的願望、希求、想要,例如阿羅漢「若欲自證,則能自證」。這本來就跟貪欲的欲沒有直接關係,也跟開題所要表達的貪欲一詞無關,所以按照開題所要表達的意思來看,把貪欲一詞的二字拆開來,說它可以有貪無欲,或是有欲無貪,那都是沒有根據的說法。

Re: 欲跟貪可以分開嗎???

發表於 : 2006-09-24, 10:32
lioust88
husam 寫:我可不可以說,我只要去貪,但不用去欲,依然能在修行上有所成就呢??
修行未成就前,在修行的路上須有「我要精進修行」、「我要保持正念」、「我要完成正定」等欲求﹔八正道中「正精進」、「正念」、「正定」皆為定學。精進力是主動自我提昇的動力來源,為達成目標而專注努力,故「正精進」屬定力、「正念」是當下保持專注覺知,亦屬定力﹔但若「我要精進修行」、「我要保持正念」、「我要完成正定」含有我執的貪念,則會與「正定」失去平衡,就不能以定力論之,我執的貪念反而障礙修行。生活於八正道的成就者,已經離開「我要精進修行」,「我要保持正念」,「我要完成正定」等欲求。

發表於 : 2006-09-24, 11:28
husam
我不認同欲=貪的說法,經典上的貪慾或欲貪,也可以解釋成貪的欲或欲的貪。

我所說的欲是建立在如露如電的知見上,跟一般有貪的欲是不同的,所以我才說欲可以跟貪分離。

就像佛陀說法,後來卻說自己未說一法一樣。

就像今天施捨了別人,卻認為自己未施捨一樣。

就像今天跟配偶行房,卻認為只是如露如電的夢幻一樣。

總之有一項事實是存在的,一個人身處慾望之中,也是可以無貪,也是可以自在的。這就是菩薩。

就像阿含經中白牛黑牛的故事一樣,白牛代表六入,黑牛代表六處,由一條代表貪慾的繩子繫縛著,不是白牛繫著黑牛,也不是黑牛繫著白牛。所要做的事,不過是把那條繩子拿掉而已。黑牛白牛依舊存在。

不過無貪的欲需要有一個條件才能發動,就是佛性。當一個人行無貪的欲時,大部分的行動都是倚賴潛意識中的直覺來走,這時跟一個人的喜好是無關的,只是順著潛意識的直覺行動,沒有分別什麼事是好的壞的,善的惡的。

這是聲聞乘裡頭沒有的東西,聲聞就是坐禪至心中寧靜,沒有貪欲。可是其實還是有下一階段的等級的,就是寧靜至極後,潛意識的直覺增強,所有一切動作都是順著那個直覺,也就是佛性,這即是菩薩道。

其實再講下去也是雞同鴨講,因為聲聞乘裡沒有的東西,各位不相信的東西,說有,不信,說再多也沒用。

發表於 : 2006-09-24, 12:40
shanguan
佛陀沒有說過自己未說一法,這是大乘的説法。

有一種慾和貪必定不分,那就是淫慾。所以如果你說“就像今天跟配偶行房,卻認為只是如露如電的夢幻一樣”,那你就在胡説八道了,也證實了你的慾並沒有和貪分開。


既然你認爲你說的不是原始佛法裏的,那就不要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