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正命』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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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nutmouse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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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正命』

文章 walnutmouse » 2006-03-29, 10:23

蓮智近日在台壇看到一系列關於『正命』的爭議
簡述如下:

某大飯店內的餐廳或酒吧或販賣部有在販售菸酒
該大飯店餐廳的廚師以不淨肉做料理
在該大飯店老闆知情之下
試問「大飯店老闆」謀生的方式是否符合『正命』?

若以販賣軍火非『正命』的標準來看
此一情境裡的飯店老闆似乎有違『正命』

但若以食用採買「三淨肉」非『殺生』的標準來看
該飯店老闆不違『正命』似乎也說得過去

法友們意見如何?

再者
請問哪部經論有明確解釋『正命』對在家居士的標準和要求?
於諸道之中,八聖道最勝
於諸諦之中,四聖諦最勝
於諸法之中,離欲為最勝
於二足之中,一切知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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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文章: 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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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正命』

文章 Dogbert » 2006-03-30, 14:21

佛弟子是否符合正命,大致上可以用戒律來當做判斷標準。在家居士謀生的方式必須違犯五戒才能進行,就可以說是非正命。

這個問題重點在於餐廳老闆是否有殺生的問題,其實不殺生戒主要是指不殺人,其次是人以外的動物,使用非自己所殺的不淨肉又更次之。

在比居士五戒更嚴格的比丘律中,殺人是最嚴重的,殺畜牲是波逸提的小罪。佛陀後來雖然不許比丘食用不淨肉,但是好像也沒有為食用不淨肉的行為制定罰則。

所以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了解,使用不淨肉在不殺生戒這個範圍內,其實只是個比較細微的問題,它跟殺人還有很大的距離。

回到主題。一般情形下,餐廳老闆若是購買不淨肉(老闆看見他人為自己殺、老闆從可信之人聽聞他人為自己殺、老闆懷疑他人為自己所殺),那麼餐廳老闆就會有非正命的問題。廚師本身沒有問題,因為不淨肉本身還是餐廳老闆的財產,對廚師來說,那些肉也不是為他而殺,也不屬於他。餐廳老闆要避免這個問題,只要去批發市場買現成的肉類即可,這樣就算是符合正命的原則了。

這樣或許有人會覺得有鑽法律漏洞的感覺,不過我個人是覺得,實際行為上沒有違犯就是沒有違犯,五戒本來就不規範一個人心意問題。心意是如何,如何更進一步改善自己的心意,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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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
文章: 16
註冊時間: 2006-03-31, 08:00

文章 QUEEN » 2006-04-01, 09:49

殺人是最嚴重的,殺畜牲是波逸提的小罪。
你是根據什麼而下此結論。
那佛所提倡的眾生一律平等又如何自圓其說﹐比儒家的 '見其生不忍見其死'
更不如。
就佛法而言,在家修行,不但應有正當的職業,而且還要從事清淨、不違因果的職
業。譬如:從事漁業,是正當的職業,可是從因果上來講,捕魚殺生害命,所以不
屬於清淨的職業;又如酒廊、舞廳,即使為合法之營利事業,卻會令人墮落,亦屬
於不清淨的職業。
這樣或許有人會覺得有鑽法律漏洞的感覺,不過我個人是覺得,實際行為上沒有違
犯就是沒有違犯,五戒本來就不規範一個人心意問題。心意是如何,如何更進一步
改善自己的心意,那是另一個問題了
佛法是引導修行的指南﹐如果修行不能改善自己的心意,那還修什麼﹖
戒律本來就是拿來規範自己的行為﹐更進一步來改善自己的心意。如果戒律連這种
功能都沒有﹐那又何必守戒呢﹖
版主作這種似是而非的回帖有誤導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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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文章: 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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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ogbert » 2006-04-01, 10:58

QUEEN 寫:你是根據什麼而下此結論。
那佛所提倡的眾生一律平等又如何自圓其說﹐比儒家的 '見其生不忍見其死'
更不如。
從戒律都可以很清楚看出來,有興趣可以自行查證跟殺生有關的經文,看看佛陀是否會對眾生一律平等對待。而且佛陀沒有提倡眾生一律平等這種觀念,從戒律男女有別就很明顯可以看出來,人以外的生物更不用說了。

以人類來說,佛陀承認不管男女都可以證阿羅漢果,但是那不等於佛法對男女一律平等,男女上先天就有很多差異,更不用說人以外的生物,你不可能去平等對待,以慈心對待所有眾生當然是可能的,不過實際生活上不可能一律平等對待一切眾生,您也不例外。

還有一個重點是,所謂的不平等對待並不是「歧視」,而是基於現實的狀況而有不同的處理或對待方式。
就佛法而言,在家修行,不但應有正當的職業,而且還要從事清淨、不違因果的職業。譬如:從事漁業,是正當的職業,可是從因果上來講,捕魚殺生害命,所以不屬於清淨的職業;又如酒廊、舞廳,即使為合法之營利事業,卻會令人墮落,亦屬於不清淨的職業。
從事特種行業並沒有什麼特別墮落的問題,只是個謀生方式而已。這年頭掛羊頭賣狗肉的人多的是,不是哪個行業特有的現象。
佛法是引導修行的指南﹐如果修行不能改善自己的心意,那還修什麼﹖
戒律本來就是拿來規範自己的行為﹐更進一步來改善自己的心意。如果戒律連這种功能都沒有﹐那又何必守戒呢﹖版主作這種似是而非的回帖有誤導之嫌。
我沒有否定戒律可以改善一個人的心意,改善自己的心意是戒律的「功能」,不是判定犯戒與否的「條件」,那是另一個問題了。戒律的功能不是判斷犯戒與否所要考慮的事情,戒律事實上不會因為一個人心意上有問題,而有犯戒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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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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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QUEEN » 2006-04-05, 07:52

從戒律都可以很清楚看出來,有興趣可以自行查證跟殺生有關的經文,看看佛陀是否
會對眾生一律平等對待。
說明:提出論點的人請拿出適當的事實證明來取信於大家,也就是說甲說X存在,那
麼證明X存在的責任在於甲,而不是要乙來證明X不存在。

首先提出論點的人必須先提出事實證明,這是討論的基本原則,請法友遵守,謝謝!
版主的規矩﹐怎麼不適用於自己﹖我可找不到殺畜牲是波逸提的小罪。

而且佛陀沒有提倡眾生一律平等這種觀念,從戒律男女有別就很明顯可以看出來,
人以外的生物更不用說了。

以人類來說,佛陀承認不管男女都可以證阿羅漢果,但是那不等於佛法對男女一律
平等,男女上先天就有很多差異,更不用說人以外的生物,你不可能去平等對待,
以慈心對待所有眾生當然是可能的,不過實際生活上不可能一律平等對待一切眾生,
您也不例外。

還有一個重點是,所謂的不平等對待並不是「歧視」,而是基於現實的狀況而有不
同的處理或對待方式。
萬物都千差萬別﹐這些差別是否就可以有不同的處理或對待?
對待白人或黑人就可以不一樣嗎﹖照你的論點不平等的對待是可以接受的﹐
那佛法比人世的法律更不如﹐至少人世的法律己禁止不可因膚色﹐性別﹐種族的不
同而有不平等的對待。
你真是開時代的倒車。

從事特種行業並沒有什麼特別墮落的問題,只是個謀生方式而已。這年頭掛羊頭賣
狗肉的人多的是,不是哪個行業特有的現象。
俗人可以掛羊頭賣狗肉﹐佛弟子也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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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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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Mahanama » 2006-04-05, 08:57

我可找不到殺畜牲是波逸提的小罪。
若比丘故殺畜生命者,波逸提。(四分律比丘戒本)
若比丘故奪畜生命,波夜提。(五分戒本)
若比丘故奪畜生命,波夜提。(十誦比丘波羅提木叉戒本)
若比丘故奪畜生命,波夜提。(摩訶僧祇律大比丘戒本)
若復苾芻故斷傍生命者,波逸底迦。(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
萬物都千差萬別﹐這些差別是否就可以有不同的處理或對待?對待白人或黑人就可以不一樣嗎﹖照你的論點不平等的對待是可以接受的﹐那佛法比人世的法律更不如﹐至少人世的法律己禁止不可因膚色﹐性別﹐種族的不同而有不平等的對待。你真是開時代的倒車。
白人與黑人都是人,但人就是人,畜生就是畜生。即使以世間法律而論,殺人是重罪,而殺畜生則大多無罪。佛陀的僧團裡有白膚鷹鼻的婆羅門種,也有面黑如炭的首陀羅,但沒有非人(鬼神),更沒有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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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56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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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um5672000 » 2006-04-05, 10:10

若比丘故殺畜生命者,波逸提。(四分律比丘戒本)
若比丘故奪畜生命,波夜提。(五分戒本)
若比丘故奪畜生命,波夜提。(十誦比丘波羅提木叉戒本)
若比丘故奪畜生命,波夜提。(摩訶僧祇律大比丘戒本)
若復苾芻故斷傍生命者,波逸底迦。(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

殺畜生真的大多無罪嗎?

這位摩訶男大兄多年不見卻越學佛法越巔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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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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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Mahanama » 2006-04-05, 10:24

殺畜生大多無罪,是在說世間法律的實際情況。回應前,請先看清別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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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56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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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um5672000 » 2006-04-05, 10:29

這在世間的環保的動物保護協會來看

就算殺害畜生也是算有罪的

像有人隨意的獵補流浪狗來殺害加以進食,不也是被政府及警察來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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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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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ogbert » 2006-04-05, 10:32

回文前請先把別人的文章看清楚,他是說即使以世間法律而論,殺人是重罪,而殺畜生則大多無罪,你把廣律的內容貼出來做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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