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佛法:佛性、自性、唯識
發表於 : 2005-11-04, 12:35
一切佛法的解說中,只要是提到「佛性」、「自性」、「唯識」,都歸屬於「相似佛法」,法友們宜謹慎辨別。例如:「清淨佛性」、「自性清淨」、「萬法唯心」,便是幾個最常見的實例,它像極了佛法,精細解析卻不是,很容易讓習法者陷入「我」或「我所」等等我見難以擺脫。
那麼怎樣才是佛法的正說?也舉個實例 ..
以下是「無我」的正說 ..
一切非我。云何一切非我?謂眼非我,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 - - - 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非我。如是耳、鼻、舌、身、意,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 - - - 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非我。【契經 六入誦】
人們一再渴望確立生命的意義,但佛陀告訴世人,一切意義的設立都是不切實際的。由於一切意義、價值的評估,事實上都是以評估者自我為中心,人們總是以「我」的立場判斷是非、處理事情、看待世事,因此要理解佛陀所教導的斷一切計,還是得回到無我的觀察,從斷除我慢下手。
自我意識是在感官接觸境界之後一連串生命活動中生起的:一個人在街上與多年不曾聯絡的老友不期而遇,歡喜之情油然而生。在這過程中生起我看到老朋友、我差點認不出他來、我幾乎和他擦肩而過、我真是好高興等等的自我意識。
眼、色、眼識、眼觸之中缺任何一個條件,這個遇見老朋友的「我」都不會發生、不會存在。眼、耳、鼻、舌、身、意這些能看、能聽、能知覺的感官只能算是相當精密的工具,並非具有主宰能力的「我」;認識作用、遇見老友的反應及歡喜的感受,也全都不是有主宰能力的「我」,它們也只是因緣條件的產物。
感官接觸境界的整套作用中,也沒有支配、主宰感官的主體 - - - 我。它們一任因緣,條件具足便看到了、知道了、高興了;條件不足就看不到、無法知道、沒有歡喜。除了條件,它們並不受某個主人支配,它們不屬於某個我。
感官作用的整個過程中沒有「我」活躍其中,過程只是一連串的現象,現象中沒有主體或本質;也不是過程在「我」之中運作,事實上連「我」的概念都是條件促成的。人們總覺得有個我使用著感官、承受著歡樂,否則是誰看到、誰歡喜?事實卻是因為看到、因為歡喜所以生出「我」看、「我」歡喜的概念。其實「我」只是些隨感官作用而變換不定的念頭。人們受感官驅役,卻自以為是操作感官並主宰了世界。
無我的理解建立在無常的事實上,感官沒有主宰的能力,無法決定只接受喜愛、有價值、有意義的訊息,拒絕憎惡、有害、令意義失落的訊息。還有,如果感官或因感官作用生起的各種感受是不變、永恆的,它們就不只是些現象而是實質的存在,就能以它設立為我。但那些因訊息而升起的種種心理或生理反應全都無常、都忽起忽滅、都不具實質的內容,因此不能成為具有本質、本性的「我」,也無法藉以設立任何意義與價值供「我」作為立足之地。
既然「我」只是種隨緣而生的念頭,因此依自我意識而設定的種種意義、價值,自然也就不具真實內涵,都只能是因緣際會的暫時心念。不了解這項事實的人,勢必為自己評判、賦予的各種觀念所苦,因為有意義、有價值的事物總是隨感官作用的無常而不復珍貴;感官本身的無常作用更是一再地造成自我意義與價值的崩潰,以致令人遭受嚴重的打擊、傷害與屈辱。
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生命無常的現象本身就已充滿苦迫,再為不切實際的各種意義、價值拋頭顱灑熱血,簡直是自投水深火熱。是以佛陀勸人斷一切計。
那麼怎樣才是佛法的正說?也舉個實例 ..
以下是「無我」的正說 ..
一切非我。云何一切非我?謂眼非我,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 - - - 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非我。如是耳、鼻、舌、身、意,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 - - - 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非我。【契經 六入誦】
人們一再渴望確立生命的意義,但佛陀告訴世人,一切意義的設立都是不切實際的。由於一切意義、價值的評估,事實上都是以評估者自我為中心,人們總是以「我」的立場判斷是非、處理事情、看待世事,因此要理解佛陀所教導的斷一切計,還是得回到無我的觀察,從斷除我慢下手。
自我意識是在感官接觸境界之後一連串生命活動中生起的:一個人在街上與多年不曾聯絡的老友不期而遇,歡喜之情油然而生。在這過程中生起我看到老朋友、我差點認不出他來、我幾乎和他擦肩而過、我真是好高興等等的自我意識。
眼、色、眼識、眼觸之中缺任何一個條件,這個遇見老朋友的「我」都不會發生、不會存在。眼、耳、鼻、舌、身、意這些能看、能聽、能知覺的感官只能算是相當精密的工具,並非具有主宰能力的「我」;認識作用、遇見老友的反應及歡喜的感受,也全都不是有主宰能力的「我」,它們也只是因緣條件的產物。
感官接觸境界的整套作用中,也沒有支配、主宰感官的主體 - - - 我。它們一任因緣,條件具足便看到了、知道了、高興了;條件不足就看不到、無法知道、沒有歡喜。除了條件,它們並不受某個主人支配,它們不屬於某個我。
感官作用的整個過程中沒有「我」活躍其中,過程只是一連串的現象,現象中沒有主體或本質;也不是過程在「我」之中運作,事實上連「我」的概念都是條件促成的。人們總覺得有個我使用著感官、承受著歡樂,否則是誰看到、誰歡喜?事實卻是因為看到、因為歡喜所以生出「我」看、「我」歡喜的概念。其實「我」只是些隨感官作用而變換不定的念頭。人們受感官驅役,卻自以為是操作感官並主宰了世界。
無我的理解建立在無常的事實上,感官沒有主宰的能力,無法決定只接受喜愛、有價值、有意義的訊息,拒絕憎惡、有害、令意義失落的訊息。還有,如果感官或因感官作用生起的各種感受是不變、永恆的,它們就不只是些現象而是實質的存在,就能以它設立為我。但那些因訊息而升起的種種心理或生理反應全都無常、都忽起忽滅、都不具實質的內容,因此不能成為具有本質、本性的「我」,也無法藉以設立任何意義與價值供「我」作為立足之地。
既然「我」只是種隨緣而生的念頭,因此依自我意識而設定的種種意義、價值,自然也就不具真實內涵,都只能是因緣際會的暫時心念。不了解這項事實的人,勢必為自己評判、賦予的各種觀念所苦,因為有意義、有價值的事物總是隨感官作用的無常而不復珍貴;感官本身的無常作用更是一再地造成自我意義與價值的崩潰,以致令人遭受嚴重的打擊、傷害與屈辱。
無常故苦、苦故無我,生命無常的現象本身就已充滿苦迫,再為不切實際的各種意義、價值拋頭顱灑熱血,簡直是自投水深火熱。是以佛陀勸人斷一切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