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名色是爲了確定名色是可以分離的。
若名色不能分離,則解脫永無可能。
阿羅漢最後的般涅槃就是名法從色法脫離而不再生起,只留下一段色法的存在。不然,只要有色法在就有名法在的話,心就永遠不能熄滅了。
名色可分離嗎?
(五六八)peacecila 寫:
經典有幾篇「牛與韁繩」的比喻。也有「五取蘊」與「五蘊」的差別相關說明。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庵羅聚落庵羅林中。與諸上座比丘俱
時。有質多羅長者詣諸上座比丘所。禮諸上座已。詣尊者伽摩比丘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尊者伽摩比丘。所謂行者。云何名行
伽摩比丘言。行者。謂三行。身行.口行.意行
復問。云何身行。云何口行。云何意行
答言。長者。出息.入息名為身行。有覺.有觀名為口行。想.思名為意行
復問。何故出息.入息名為身行。有覺.有觀名為口行。想.思名為意行
答。長者。出息.入息是身法。依於身.屬於身.依身轉。是故出息.入息名為身行。有覺.有觀故則口語。是故有覺.有觀是口行。想.思是意行。依於心.屬於心.依心轉。是故想.思是意行
復問。尊者。覺.觀已。發口語。是覺.觀名為口行。想.思是心數法。依於心.屬於心想轉。是故想.思名為意行
復問。尊者。有幾法
若人捨身時 彼身屍臥地
棄於丘塳間 無心如木石
答言。長者
壽暖及與識 捨身時俱舍
彼身棄塳間 無心如木石
復問。尊者。若死.若入滅盡正受。有差別不
答。捨於壽暖。諸根悉壞。身命分離。是名為死。滅盡定者。身.口.意行滅。不捨壽命。不離於暖。諸根不壞。身命相屬。此則命終.入滅正受差別之相
復問。尊者。云何入滅正受
答言。長者。入滅正受。不言。我入滅正受。我當入滅正受。然先作如是漸息方便。如先方便。向入正受
復問。尊者。入滅正受時。先滅何法。為身行.為口行.為意行耶
答言。長者。入滅正受者。先滅口行。次身行.次意行
復問。尊者。云何為出滅正受
答言。長者。出滅正受者亦不念言。我今出正受。我當出正受。然先已作方便心。如其先心而起
復問。尊者。起滅正受者。何法先起。為身行.為口行.為意行耶
答言。長者。從滅正受起者。意行先起。次身行。後口行
復問。尊者。入滅正受者。云何順趣.流注.浚輸
答言。長者。入滅正受者。順趣於離.流注於離.浚輸於離。順趣於出.流注於出.浚輸於出。順趣涅槃.流注涅槃.浚輸涅槃
復問。尊者。住滅正受時。為觸幾觸
答言。長者。觸不動.觸無相.觸無所有
復問。尊者。入滅正受時。為作幾法
答言。長者。此應先問。何故今問。然當為汝說。比丘入滅正受者。作於二法。止以觀
時。質多羅長者聞尊者迦摩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1、名法指的是受想行識四無色蘊。Mahanama 寫:
我的意思是請你就『阿羅漢最後的般涅槃就是名法從色法脫離而不再生起』這個說法提出經證。這裡有兩點待決:一、上述見解中的『名法』具體指的是些什麼?二、相關經證為何?
2、請問阿羅漢般涅槃是怎樣的情形?這個在經中難道沒有説明麽?
阿羅漢也會死,只不過和凡夫的死有不同,不同在不受後有上。
我不知道你要的經證是什麽意思,是要找我這句話的一模一樣的原話麽?那肯定是找不到的。但我的話可以從經中對死的説明和對阿羅漢般涅槃的説明得出。
首先我前面兩篇經文所提到的死就是識離開色身的説法你有什麽意見麽?
請注意我的開題是“名色是否能分離”,而你現在對我的要求已經有點偏離開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