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蘊」,有必要加入「取」字成「五取蘊」嗎?
諸位大德,後學想在此與諸位共論:「五蘊,有必要加入取字成五取蘊嗎?」,此論題純粹是以集思廣益的方式進行,其目的只有一個:讓佛法更精簡,讓佛法回復原來的面貌。
記得,數年前,當我我第一次接觸到雜阿含經時,心頭為之一凜,意識到,這才是佛所傳的法。於是,夜以繼日,開始研讀雜阿含經,一遍、兩遍、三遍.....也不知幾遍,再來,開始研讀中阿含、長阿含、增一阿含,完畢之後,我開始思惟其中要義,在這期間,思惟打結了好幾次,此論題就是其中一個,所以,我提出來和大家討論,與大家交換意見!
佛光版雜阿含經,它的經文,有兩個編號,「上面」是「佛光版」自己的編號,「下面」括號內是「大正大藏經」的編號,「我採取佛光版編號」,如造成大家不便之處,請見諒!
整個『五蘊誦』,有經文內容的,共一百八十九經:首先,從第一經起,當觀色無常....第二經,於色正思惟....第三、四、六經,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第五、七經,於色愛喜....第八經,過去、未來色無常....第九、十經色無常,無常即苦....第十一、十二經,色無常,若因若緣生此色....這之前的經文,都是直接以五蘊來表達內容,第十三經,若眾生於色不味者....,第十四經,我昔於色味有求有行....這兩篇於最後之處,開始加入五取蘊,第十五、六、七、八、九~第二十一經,異比丘....也都是以五蘊來表達,第二十二經,劫波比丘...第二十三、二十四經,羅睺羅....也是以五蘊來表達,第二十五~二十九經,異比丘....也都是以五蘊來表達,第三十、三十一經,輸屢那....也是以五蘊來表達,第三十二經,輸屢那....才在最後又提起五取蘊,第三十三經~第三十七經,都有提到五取蘊,第三十八經,富留那....第三十九經,長老闡陀....第四十經,我以知見....第四十一經,頗有色常、恆、不變易....第四十二經,泡沫....第四十三、四十四、四十五經....以上諸經皆以五蘊來表達,第四十六經,非汝所應法...又以五取蘊來表達,第四十七經,無常想、四十八經低舍比丘、四十九經,眾中有少諍事,也是以五蘊來表達,第五十經、五十一經、五十二經,開始解釋什麼是五取蘊,及每一蘊的各自解釋,尤其五十二經解釋行取蘊時,六思身首次出現,第五十三、五十四經,也是以五取蘊來表達,第五十五經,優陀那....第五十六~五十九經,修習禪思....皆以五蘊來表答,第六十經,有身集趣道....以五蘊來表達,第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三、六十四、六十五、六十六、六十七經,則以五取蘊來表達,第六十八~七十四經,以五蘊來表達,第七十五、七十六經,以五取蘊來表達,第七十七、七十八經,則以五蘊來表達,第七十九、八十經,則以五取蘊來表達,第八十一經,三正士...八十二經,自洲自依...八十三經、八十四經也都是以五蘊來表達,第八十五經、八十六、八十七經,則以五取蘊來表達,第八十八經、八十九、九十經,以五蘊來表達,第九十一、九十二經,則以五取蘊來表達,第九十三~九十八、九十九、一百經,以五蘊來表達,第一0一經,及一0二經,開始解釋蘊及取蘊之差別,第一0三經,以五蘊來表達,第一0四經~一0六經,則以五取蘊來表達,第一0七經仙尼,~一一一經,都以五蘊來表達,第一一二經薩遮尼楗子,則以五取蘊來表達,第一一三經羅陀比丘~一二一經,皆以五蘊來表達,第一二二、一二三、一二五、一二七經,則以五取蘊來表達,第一二四經、一二六、一二八、一二九、一三0、一三一經,皆以五蘊來表達,第一三二經欲斷五取蘊者,當求大師,則 以五取蘊來表達,第一三三經到第一八九經(五蘊誦最後經 ),則以五蘊來表達。
以統計學來說,一八九經中有四十一經用五取蘊來表達,即21.7%的比重,但是,其中有前面都用五蘊,而到最後才爆出一句五取蘊者,共有十二經,佔6.3%,所以說,純用五取蘊來表達的經文,只佔整個五蘊誦的15.4%,以上是用統計學的數據來說的,大家可作參考之用,不作強迫性質。
『五蘊誦』,以印順長老及日本學者的考究,都是放在原始教法的首位,堪稱是最早期的『修多羅』的原型,也是最接近五百結集的雛型,若以摩訶迦葉為首的五百阿羅漢來說,所誦出的法,都是修行上的綱要,文句簡短有力,應是其特徵,而法上的名辭術語,對眾阿羅漢來說,可說是耳熟能詳,因此,無法想像參與結集的阿羅漢們,還會誦出有關五蘊之名辭術語的解釋和意義,例如:第五十經、五十一經、五十二經,開始解釋什麼是五取蘊,及每一蘊的各自解釋,而第一0一經,及一0二經,開始解釋蘊及取蘊之差別,這種情形,只能推測是於眾阿羅漢相繼入滅後,僧團已經有人不知法義,而作出對經文的解釋,說實在的,「五蘊」本身即含有「取」的意義,實在不需要在「五蘊」之外,再另立一「五取蘊」,這樣作只會對修學者產生混淆,以下,我就將五蘊中加入取字成五取蘊的弊端,作進一步的分析。
「五蘊」中,加入「取」字成「五取蘊」的弊端:
第一、疊床架屋,讓人產生混淆。到底佛是說「五蘊」?還是「五取蘊」?還是兩者都說?又為何要有兩種說法?這一切,都在學佛者心中,留下一個問號。
第二、經中,對「五取蘊」的一一解釋,是否皆符合原本的法義?就拿五十二經解釋「行取蘊」時,「六思身」首次出現,那就有人要問:為何不用「思取蘊」取代「行取蘊」?能取代嗎?當然不能!那又為何「行取蘊」作「六思身」解釋?另外,「色取蘊」:解釋為: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之後又對四大作一一解釋,地─堅性,水─溼性,火─暖性,風─動性,各位,這樣的解釋,符合原本的法義?沒有模糊的空間嗎?另外,還有一個:「為作相」是「行取蘊」,何所為作?於色為作,於受、想、行、識為作。─各位,這段您們懂嗎?既然「為作相」已經是「行取蘊」,那又為何要於色、受、想、行、識為作呢?尤其是於行為作,「行取蘊」於行為作?天呀!這是什麼邏輯!這是那一文明古國的語言!我怎麼都聽不懂!還有,「色取蘊」:指所閡,若手、若石、若杖、若刀、若冷、若暖、若渴、若飢、若蚊、虻、諸毒蟲、風、雨觸,是名觸閡,是故閡是色取蘊(閡者障礙也)。頭都昏了!這又是什麼語言邏輯!(雜阿含經佛光版第九十二經)「色取蘊」真有那麼難定義嗎?依我看來,八成是自己不懂,就用一些連他自己都聽不懂的話來唬弄我們!
第三、讓人生起:凡夫是「五取蘊」,而佛及阿羅漢是無漏的「五蘊」的懷疑及思維。這造成「法」上的常見─佛及阿羅漢是無漏的五蘊;相反地,若是佛及阿羅漢不是無漏的五蘊,那又讓人產生即使是證果而解脫生死的佛及阿羅漢也有五蘊,也有不能免除的病痛及老死之苦。─而為了這個緣故,又有人提出漏盡的聖者,只有身苦而無心苦的一箭說。眾說紛紜,莫衷一是。誰對?誰錯?也可能都錯!經上說:證四果者─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第六十三經說:...阿羅漢者,非有他世死、非無他世死、非有無他世死、非非有無他世死,廣說無量,諸數永滅。所以,莫以凡夫之智,揣測聖者解脫之狀況!佛要諸位,親自證入,即知個中內涵。
第四、「法身說」的興起:以為阿羅漢的法身不滅,如雜阿含經佛光版第652經(大正大藏版638經)尊者舍利弗因病涅槃,阿難傷心,佛告阿難,舍利弗未持「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等「五分法身」涅槃(此中的khandha應譯作蘊而非身)。─此為阿羅漢的「五分法身」(蘊)不滅說。
綜合以上所說,不管是統計學上的數據,還是對於五百阿羅漢結集法、律的常理推測,以及經文法義上混亂所作的思考,『我個人認為』,佛世時應只說「五蘊」,而非「五取蘊」,五取蘊說的形成,應是五百結集以後,眾阿羅漢相繼入滅的晚期,推沽,應為佛滅後四五十年以後的時代,僧團內部對於法義,已不甚清楚,繼而開展出來的補充說明,是屬於「部派」的產物!當然,您要我拿出證據,也只有上述這些,其他則從缺,想當初,他們(僧團)作此添增註解時,他們的審核標準如下:「與經律(文句)相合,與法(義理)相合的,讚為真佛法,應該受持;否則就應該棄捨他。這一取捨─承受與不承受的標準,實就是一般所說的『佛語具三相』:一、修多羅相應;二、不越(或作顯現)毘尼;三、不違法性。」,就是因為這樣, 相似之法大量集入。害得我們今日要對所傳下來的法作取捨時,還要引經據典,對經典已有疑問,如何引經?如何據典?
以上是我個人對此論題的論述,如有不周之處,敬請指教!
註:此段是引述印順長老所著 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 第一章 第一節 聖典集成的研究:
.....各部派都以自宗所傳的經律,為「第一結集」所結集的,這當然有問題,至少各部派有過改編的事實。....現有經律,決非都是佛滅第一夏,「第一結集」所集成的;現存的經律自身,提供了明確的證據。如文荼王為佛滅後四十於年間在位的國王,由於王后的去世而非常悲傷。尊者那羅陀為他說「除憂患法門」;這是巴利的『增支部』,與漢譯『增一阿含經』所共傳的。經文明白說到:「如來涅槃以後」,佛弟子所說而被編入「阿含經」的,不在少數。.......
~僅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