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蘊、心、意、識?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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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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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蘊、心、意、識?

文章 seasky » 2004-11-13, 14:27

shanguan 寫:心就是識,它有受、想、行的作用,心把握總體,受、想、行把握別相。
心(識):是受、想、行、識四蘊的合成體,心識的識與識蘊的識,同名不同義,加上色蘊,身心五蘊共同的交互運作產生了自我的認知。

把心從五蘊中分割獨立探討,便成了一般的心理學研究,變得與佛法較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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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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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hanguan » 2004-11-13, 17:40

seasky 寫:心(識):是受、想、行、識四蘊的合成體,心識的識與識蘊的識,同名不同義,加上色蘊,身心五蘊共同的交互運作產生了自我的認知。

把心從五蘊中分割獨立探討,便成了一般的心理學研究,變得與佛法較無關。
心就是識的異名,你的説法沒有根據,阿含中五蘊包括了一切有爲法,沒有在五蘊之外的心。

既然五蘊都非我,還有什麽“我”在取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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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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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easky » 2004-11-13, 17:55

shanguan 寫:心就是識的異名,你的説法沒有根據,阿含中五蘊包括了一切有爲法,沒有在五蘊之外的心。
心就是識的異名 --- 你的說法並沒錯。
但也別把這個心的 "識" 理解成五蘊的 "識",兩個識的意義並不相等。
雜阿含經中 "同名異義",或 "異名同義" 的例子出現不少,須仔細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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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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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hanguan » 2004-11-13, 18:35

seasky 寫:心就是識的異名 --- 你的說法並沒錯。
但也別把這個心的 "識" 理解成五蘊的 "識",兩個識的意義並不相等。
雜阿含經中 "同名異義",或 "異名同義" 的例子出現不少,須仔細分辨!
心=五蘊中的識蘊=十二處中的意処=十八界中的六識界加意界,這是傳統的説法。

若你覺得心和識蘊並不相等,請說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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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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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easky » 2004-11-13, 19:09

shanguan 寫:心=五蘊中的識蘊=十二處中的意処=十八界中的六識界加意界,這是傳統的説法。

若你覺得心和識蘊並不相等,請說出理由。
理由很簡單:
"人" 是 "身" 和 "心" 的組合體,是故:人 = 身(色蘊) + 心(受蘊 + 想蘊 + 行蘊 + 識蘊)= 五蘊身心

1. 心異名的 "識":一個能感受、能思想、能意志、能知覺,稱作 "心" 的東西。

2. 五蘊的 "識":意義更簡單,"識蘊 = 知覺"。

看得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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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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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hanguan » 2004-11-13, 19:49

seasky 寫:理由很簡單:
"人" 是 "身" 和 "心" 的組合體,是故:人 = 身(色蘊) + 心(受蘊 + 想蘊 + 行蘊 + 識蘊)= 五蘊身心

1. 心異名的 "識":一個能感受、能思想、能意志、能知覺,稱作 "心" 的東西。

2. 五蘊的 "識":意義更簡單,"識蘊 = 知覺"。

看得出來嗎?
人是身心的組合體的説法是否在阿含中提到?一般只說名色不說身心,若有提到人由身心組成,那麽心等於四種名法也可成立。如果沒有,則不成立。

知覺屬與受,識是了別的意思而不是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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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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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hanguan » 2004-11-13, 19:58

不管如何,心不會在五蘊之外,這個是不會有問題的。

但也不可絕對的把身心等同于五蘊,因爲五蘊中的色包括内色與外色,身只能屬與内色。也就是說,身只是部分的色而不是全部的色,同理,心也不一定能涵蓋整個名蘊。所以說身心一定就等於五蘊也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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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BBCALL » 2004-11-13, 23:19

shanguan 寫:
人是身心的組合體的説法是否在阿含中提到?一般只說名色不說身心,若有提到人由身心組成,那麽心等於四種名法也可成立。如果沒有,則不成立。

知覺屬與受,識是了別的意思而不是知覺。
一般只說名色不說身心,是正說,但在阿含中,並沒有把心、意、識的差別定義出來,此外,識是了別的意思亦是正說,但這是從字面的原始語意而來,也就是說,法友認為阿含未提而有問題之疑難,亦難成立。

如以字面的原始語意而言,「意」是觀念、見解的活動,「識」是了別、記憶的作用,「心」則為集起〈citta〉之義,也就是說,將「心」視同「名」來表達為四蘊組合的總稱,並非是有誤的說法,除非如後世大乘把心當成是一種主體,才是非常嚴重的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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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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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easky » 2004-11-14, 10:37

shanguan 寫:人是身心的組合體的説法是否在阿含中提到?一般只說名色不說身心,...

知覺屬與受,識是了別的意思而不是知覺。
古文翻譯講名(精神)、色(物質),現代話講身(色)、心(名),身心的說法是故不會出現在一千多年前的阿含中。

「識」的任務即是對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的知覺。「識」可簡單譯為「清楚的了別」(察覺)。但它的真正含義是依照自然的本能去了別,但不可譯為正確認識的了別,因為它只是一種知覺。當有外緣和眼根在一剎那間相碰,而去領接這外境,察覺出它是某一種色塵;一旦有外緣和耳根相碰,即能察覺出那是一種聲塵;而鼻根一碰到外緣,也能立刻察覺出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氣味,當心去執行在眼、耳、鼻、舌、身、意外境的知覺時,就稱為「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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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easky » 2004-11-14, 10:51

shanguan 寫:但也不可絕對的把身心等同于五蘊,因爲五蘊中的色包括内色與外色,身只能屬與内色。也就是說,身只是部分的色而不是全部的色,同理,心也不一定能涵蓋整個名蘊。所以說身心一定就等於五蘊也不妥當。
五蘊身心,單純理解為由五蘊所構成的身心,所指是 "人"。並沒說身心一定就等於整個自然界的五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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