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hanama 寫:rostov 寫:恩,那如何藉由自我觀照,終止見諍?
現在也沒有佛陀來呵罵大家一番了.
「見諍」本身不是什麼大問題,即使在其他世間法的議題上,人們也常有不同的意見。真正的問題是謾罵、人身攻擊、蓄意的歪纏,而這類情況在中文論壇特別普遍。我拜訪過的英文論壇,除了少數幾則穆斯林咒罵西方國家的貼文外,基本上沒有前述情況。箇中原因,我想除了華人平均素質外,文字可能也是原因之一。
換言之,中文不是一個良好的溝通工具,不然你告訴我『忍者龜頭很大』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我小的時候,有很多年一直以為『交通大學』是一所教人如何管理交通秩序的學校。漢文的特性使得中國文人能把皇帝強姦別人的妻子說成『強幸』,這種語言的載體很難培育出正常的思惟。幾千年下來,就使得中國讀書人普遍養成逢迎賣弄的習氣,而絕少實事求是的精神。就是這種舞文弄墨的習性,才能將「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句有著約定俗成涵意的話肆意曲解。
文字語言對傳達法義根本不是問題。
現轉貼文章如下:
巴利文《小品》(Cullavagga) V.33.1敘述了一個故事:
這時有兩個比丘,姓耶彌盧諦拘羅,是兄弟倆,原來生在婆羅門家中,聲音良好,善於談說。他們來到世尊那裏,向世尊致過敬,坐到一旁去;坐下以後,兩個比丘向世尊說:「大德!現在的比丘,不同姓,不同名,不同門閥,不同家室,都來出家。他們用自己的方言俗語毀壞了佛所說的話。請允許我們用梵文表達佛語。」
世尊呵責他們說:「你們這些傻瓜,怎麼竟敢說:『請允許我們用梵文表達佛語。』傻瓜呀!這樣既不能誘導不信佛的人信佛,也不能使信佛的人增強信仰,而只能助長不信佛的人,使已經信了的人改變信念。」
呵責完了以後,又給他們說法,然後告訴比丘說:「比丘呀!不許用梵文表達佛語!違者得突吉羅。」
從兩位婆羅門出身的比丘提出採用梵文宣教,被佛呵責得知:佛陀不允許比丘們使用梵文宣教。那麼,不用梵文,究竟用什麼語言?佛的最後一句話,就是回答這個問題的。佛說:
我允許你們,比丘呀!用自己的語言(sakaya niruttiya)學習佛所說的話。
其他漢譯本如下:
(一)佛告比丘:「吾佛法中不與美言為是。但使義理不失,是吾意也。隨諸眾生應與何音而得受悟,應為說之。」(《毗尼母經》卷四,大正24,822a)
(二)佛言:「我法中不貴浮華之言語。雖質樸不失其義,令人受解為要。」(《毗尼母經》卷八,大正24,846c )
(三)佛言:「汝等癡人,此乃毀損,以外道言論而欲雜揉佛經。」佛言:「聽隨國俗言因所解,誦習佛經。」(《四分律》,大正22,955a)
(四)佛言:「聽隨國音誦讀,但不得違失佛意,不聽以佛語作外書語,犯者偷蘭遮。」(《五分律》,大正22,174b)
(五)佛言:「從今以外書音聲誦佛經者,突吉羅。」(《十誦律》,大正23,274a)
(六)佛作是念:「苾芻誦經,長牽音韻,作歌詠聲,有如是過。由是苾芻不應歌詠引聲而誦經法。若苾芻作闡陀(梵文)聲誦經典者,得越法罪。若方國言音,須引聲者,作時無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大正24,232c)
就使用方言來說,六個漢譯本中,前三個本子提到說法的語言著重令人領受、了解。《五分律》說要掌握佛的本意。對梵文的態度,《四分律》、《五分律》、《十誦律》皆反映出梵文為外道語的意味。
外道語似乎是不使用梵文的原因,再進一步參照有關佛陀對區別外道,異於婆羅門的訓示,《四分律》記載:
六群比丘與諸長者共住講堂誦佛經,語聲高大如婆羅門誦書聲無異,亂諸坐禪者。
諸比丘稟告世尊,世尊以此因緣集僧,呵責六群比丘:「汝等云何與長者共在講堂中誦經聲如婆羅門無異耶?」世尊以無數方便呵責六群比丘(註五)。
中文是否不如其他的語言文字,大男兄並沒有舉出實例與比較。
一面之辭不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