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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妓女的女友.
發表於 : 2007-10-15, 18:07
由 devotional
在下請教 一下,受五戒之人能結交做妓女的女朋友嗎?雖然看了初果一書,但對於此問題還不明白.
Re: 做妓女的女友.
發表於 : 2007-10-16, 00:12
由 peacecila
devotional 寫:在下請教 一下,受五戒之人能結交做妓女的女朋友嗎?雖然看了初果一書,但對於此問題還不明白.
重點:在於「性行為」的發生與否?如果不打算發生「性行為」,那麼可以當做女朋友,但不可以與其發生「性行為」。如果自認做不到,有可能發生「性行為」,那麼,最好就要事前問清楚她的「交友狀況」:
1、目前是否受其他男人包養?(藉著接受其他男人提供的物質、金錢、資產而建立起某種男女關係--提供財物的男人認定這個女人屬於他的女人。)
2、目前尚有其他男友?
……簡單地就先考慮到的列舉二點,其餘有想到再論。如果「重點」與「交友狀況」弄不清楚、問不明白、不確定對方的回答是否真實,那麼最好下定決心事先說清楚:「做一般朋友就好。」
發表於 : 2007-10-16, 17:52
由 Earnest
devotional法友,
哎,小弟在此诚心劝告,即使没有受五戒,也不要找妓女做女朋友,或听任女朋友去做妓女。
若你真的爱她,你现在要做两件是:第一是救她;第二是保护好自己。
这两件是没有主次之分,而要同时进行。保护好自己是不要和她发生性关系。因为妓女具有患病的高风险,你千万不要屈从于自己的欲望,一失足成千古恨。第二是要想办法救她。既然你受了五戒,你也是了解佛法的人。你应该知道做妓女的业报是如何的可怕。即便是去扫地、洗碗、捡垃圾,去要饭,也万万不要去做那种事啊。天无绝人之路,只要一个人原意奋发向上,总归会有办法生活下去的。
一个人要学会放下虚荣心,但是决不能放弃做人的尊严。
千万慎重,千万保重!
最后,我记得听师父说,如果你明知道你的伴侣有邪淫的行为,你还继续和她保持性关系,那么你也犯了邪淫。所以这是五戒所禁止的。
發表於 : 2007-10-16, 17:58
由 Earnest
Sorry,我想我可能误解devotional法友了。
他没有说是他自己要找妓女做朋友,他只是提出这么一个问题。
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请斑竹把我的前一帖给删了,只留下最后那一句话:
我记得听师父说,如果你明知道你的伴侣有邪淫的行为,你还继续和她保持性关系,那么你也犯了邪淫。所以这是五戒所禁止的。
發表於 : 2007-10-16, 23:11
由 IanTsai
Earnest 寫:
我记得听师父说,如果你明知道你的伴侣有邪淫的行为,你还继续和她保持性关系,那么你也犯了邪淫。所以这是五戒所禁止的。
我記得五戒的不邪淫戒,不是這樣理解的。
他的重點在於這個對象是不是獨立生活,而不是有人守護的狀態。
連嫖妓都不一定犯不邪淫戒,更何況是作朋友。
但是如果是夫妻,你應當是要善加守護不要使其成為邪淫之人。
差異是在於他如果是你的妻子又與他人發生關係這應該是犯了不邪淫。
供參考
發表於 : 2007-10-18, 21:22
由 devotional
在下就是这里不明白。初果一书对于五戒有另一层面的解释,有详细说明邪淫戒里有二十种女人不能接触。但很多妓女是独立个体,没有丈夫,没有男友,并且供养父母。但又说只要不是这二十种女人之内,以交易形式的话,并不犯邪淫戒律(在下的理解,可能有偏差,请指教)。她是女友的话,和她发生性关系有触犯邪淫戒律吗?
谢谢楼上那位师兄的关心。真挚感谢。结交方面,五戒似乎没有记载能或不能。各位师兄能介绍一位老师给于在下这个问题的解答吗?
發表於 : 2007-10-18, 21:37
由 devotional
楼上的师兄。假设情况分为认识前和认识后呢?认识前她就是妓女和认识后才做妓女的两种情况。
假设认识之前就是妓女,结交成为男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以及结交成为男女朋友,发生性行为,再做妓女。
再做个假设。还没有受五戒之人,结交妓女,成为男女朋友,发生性行为。可是现在想要受五戒。受了五戒之后,再发生性行为,有否违反邪淫戒律?
这些问题虽然困难,但请师兄们帮助在下。在下虽然有南传比丘为老师,但苦于语言不同,再加上老师长期在泰国,难以联络。
不瞒各位师兄,也希望各位师兄不要用有色眼光来看在下。在下的确有一女友,再认识之前就抄丑业。但与在下相识之后,因为现实生活的苦难,并不能拯救她与水火之中。反而在下还差点赔上性命。有口难言啊。。。。。
在下现今想受五戒,但却不清楚,五戒是否对于两人关系有何影响。
發表於 : 2007-10-18, 21:45
由 devotional
在下曾经在初果一书看到,妓女皈依佛陀的故事。不知真有其事?各位师兄,可否为在下述说一下。经文是否有记载,妓女受五戒否?或者只是三皈依?皈依之后是否有再抄丑业?
發表於 : 2007-10-18, 23:15
由 lkjh
依行為邏輯判斷
人做好事時稱為好人,作惡事時稱為惡人,作性交易時稱為性交易者
如果女友跟男友相處時沒有性交易,那時自然不是妓女,而可以是善人。
發表於 : 2007-10-19, 01:32
由 peacecila
devotional 寫:
不瞒各位师兄,也希望各位师兄不要用有色眼光来看在下。在下的确有一女友,再认识之前就抄丑业。但与在下相识之后,因为现实生活的苦难,并不能拯救她与水火之中。反而在下还差点赔上性命。有口难言啊。。。。。
在下现今想受五戒,但却不清楚,五戒是否对于两人关系有何影响。
「差點賠上性命」的情況,這還要繼續下去嗎?這很明顯並非合適的交往對象。真的太困難的情況,就放棄吧!連想都不要再去想,否則只是徒增痛苦,佛法並沒打算要讓學習者受苦而是學習者自己放不下。
要瞭解戒律的「守護功能」---守護持戒者使其安於進修禪定與慧觀,這樣就不需要花太多時間做過多的分析,即便分析了,到最後如果因為放不下,還是會主動去毀壞了戒律的「守護功能」。
五戒並不會影響兩人關係,但複雜的交友關係卻會影響五戒而使五戒的守護功能失去作用與意義。
戒律是為了讓持戒者能過一種無悔而安心的生活,戒律並不是用來懲罰持戒者或為了使持戒者害怕擔憂,。
妓業在泰國合法,但在臺灣不合法,所以會牽涉到「杖罰女」的問題,但是個人也不確定,不合法的「私娼」,未被抓到定罰前是否就可以直接歸類到「杖罰女」?就是說,政府雖沒罰定,但由於違法而持戒者知其為違法的女性罪犯到底算不算「杖罰女」?
泰國因有合法妓業,所以,合法的妓業就不會被歸屬於「杖罰女」,所以剩下來的考慮,就要看交往的對象被歸類到「二十人女」的那一類,如果都不屬於任何一類,就是合適的交往對象。總之,不管是「二十人女」的那一種,最後的「把關」與「防線」就是「性行為的發生與否」?把握這個「最後防線」就會覺得「不邪淫戒」的界線很清楚了。
戒律其實很靈活,即便是「二十人女」,其條件也是可以隨著因緣改變而使原本不合適的對象會變成合適。譬如,父母所護女、宗族所護女,如果上門去向「所護者」提親或提出正式交往並獲得同意,那麼就會變成合適的對象了。所以,可以從這方面去思考目前所遇到的難題,並且看看能不能訂下計劃如何有效並且合乎戒律地轉變對方的身份?在這之前最好禁止過份的親密行為,因為那只是徒增日後得不到的痛苦並加深了執著,如果交往的對象原本就有「所護者」,與這樣的對象發生親密行為,當然會引起「所護者」的不滿與瞋恨並引發糾紛,面臨可能發生的糾紛,如此的情況,持戒者又如何無悔而安心的生活呢?日後又如何進修禪定與慧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