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上面我已經解釋過了,在律部,每一條戒律都有相應的戒分別,提供制戒的事件描述與改制的原理,這是大乘戒所沒有的,所以在未曾詳讀律部前,亂解釋是很容易出醜的,再提醒您一次,不要再出醜了,謝謝,不好看。fs92004 寫: 若照您的推理.殺盜淫也是環境條件自然的衍生.沒有所謂的好壞,
也不能套入道德問題來解釋.那何須制戒規律呢?這樣與動物昆蟲有何異?
人的殊勝在於意根.能領納辨別是非對錯,從善棄惡.捨私欲護有情.
在最後的解脫道上雖然意根也只是個工具.需要捨棄.但是在解脫前
的增善法與增上善心都是依於意根為前導.這才是人的殊勝處.
何不正面回覆我解釋的不偷盜戒是否正確呢?
若按照您的不殺生戒定義,我猜這就是您的不偷盜戒吧.
人間的佛陀令很多人失望
除非是你親自偷盜或是教唆對方幫你偷盜某物品,其他都不犯不偷盜戒。
因為偷東西的是別人,而且也沒有人強迫竊賊去偷盜,這偷東西的罪名怎麼也算不到買贓物的人身上。
我很清楚這樣解釋會有什麼批評,不過戒律就是如此。你去看比丘律也是一樣,會犯的條件都是親自或是教唆偷盜,至於接受的四事供養是不是來自於偷盜的贓物,那根本不是問題。
不過在這裏為了不受到衛道人士的批評,我還是誠懇呼籲大家要遵守法律,不要觸犯收受贓物的法律,並愛用原版。我私人所使用的所有電腦軟體以及所有的音樂CD/DVD、遊戲軟體都是原版的。連我原版軟體借人,我都把自己電腦安裝好的版本給移除,原版CD送人,也把備份的CD丟了,這也算是個好國民了吧?
因為偷東西的是別人,而且也沒有人強迫竊賊去偷盜,這偷東西的罪名怎麼也算不到買贓物的人身上。
我很清楚這樣解釋會有什麼批評,不過戒律就是如此。你去看比丘律也是一樣,會犯的條件都是親自或是教唆偷盜,至於接受的四事供養是不是來自於偷盜的贓物,那根本不是問題。
不過在這裏為了不受到衛道人士的批評,我還是誠懇呼籲大家要遵守法律,不要觸犯收受贓物的法律,並愛用原版。我私人所使用的所有電腦軟體以及所有的音樂CD/DVD、遊戲軟體都是原版的。連我原版軟體借人,我都把自己電腦安裝好的版本給移除,原版CD送人,也把備份的CD丟了,這也算是個好國民了吧?
最後由 Dogbert 於 2007-02-25, 22:13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請教您,為何佛陀制食肉要多個不疑我殺呢?Dogbert 寫:除非是你親自偷盜或是教唆對方幫你偷盜某物品,其他都不犯不偷盜戒。
因為偷東西的是別人,而且也沒有人強迫竊賊去偷盜,這偷東西的罪名怎麼也算不到買贓物的人身上。
若依照不偷盜的形式.沒有親自殺與教唆他殺的意圖.這不是夠清楚了
增加個"不疑我殺".範圍不是太廣範且模糊了嗎.
會有爭議在於"不疑我殺"的眾人見解不同.
剛剛看了 吉祥書齋 論壇的文章.shanguan 與Mahanama 與Dogbert法友討論的
非常淋漓盡致.說的都很有道理.頭頭是道.
我的疑慮你們都討論過了.
只是佛陀怎麼留下這樣的模糊地帶.
我家就在菜市場.前面就是滿排豬肉攤.早上就剁剁個不停.
要說這些肉不疑我殺阿.呵呵.只有天知道.
素食這個概念,有關於止息入流的戒禁取門檻,說枝微末節對我們來說太隨便了,乞食是佛陀教導比丘養活自己的正命,有關於學習環境上重大的要求,這些問題並不那麼單純。fs92004 寫:您若怕出醜.怕回答出錯.我就不為難您了.
因為這直接會對應到不殺生的定義.
律部的問題歡迎你來為難我,但是請先自行研讀六部廣律。
在原始的佛教中,積極第一脫苦的是自己,而不是唱度盡眾生的高調,其他眾生的苦,你能幫助別人的也就是說一說,別人不願意接受,那何必勉強他?
佛制三淨肉:
1.沒有看到得到的肉食是特別為我殺生的。
2.沒有聽到信任的人告訴我得到的肉食是特別為我殺生的。
3.給我肉食的人是可以信任的人,即使他的職業是屠夫,也可以相信給我的肉食不是特別為我殺生的。
你所謂的「不疑我殺」,自行比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