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言: 夫人所行。先意念。
犯戒起惡見 虛偽不真實
中阿含經卷第五十一 (一九四)大品跋陀和利經第三
跋陀和利。不以斷現世漏故。為弟子施設戒。我以斷後世漏故。為弟子施設戒。
增壹阿含經卷第五十一 (7)
佛告王曰。此三行中意行最重。口行.身行蓋不足言。
王白佛言。復何因緣故。說念意最為第一。
與有夫之婦談情說愛,有沒有違犯五戒?
(一七九)中阿含心品五支物主經第八
物主。云何不善戒耶。不善身行。不善口.意行。是謂不善戒。物主。此不善戒從何而生。我說彼所從生。當知從心生。云何為心。若心有欲.有恚.有癡。當知不善戒從是心生。
物主。云何善戒耶。善身業。善口.意業。是謂善戒。物主。此善戒從何而生。我說彼所從生。當知從心生。云何為心。若心無欲.無恚.無癡。當知善戒從是心生。
再者, 由 丁福保: 佛學大辭典 的解釋, 亦可了解“業”與 ”戒”的關係:
“依授戒作法一旦發得戒體者,能隨順其戒體而如法動作三業,謂之戒行”
殺盜淫妄是 -- 性戒 -- 不管有否發願持守, 只要有造作此業, 都要受報的
犯者有兩種: 無發願持守者,得性罪; 有發願持守者,得性罪+戒罪
結論: 與他婦“談情說愛” – 若照字面上來解釋的話, 心口都犯淫戒 – 這是就經文內的法義而判的.
”戒定慧”中的”戒” (Sila) 和 ”律藏”中的波羅提木叉 - 別別解脫戒 (Patimokkha / Pratimoksha) 對象,內容和範圍是有差異的, 若是要堅持律藏只制身口的話, 就是想要在律法的條文上鑽漏洞, 此舉與追求解脫之道有違.
阿羅漢果與色欲無法兩者兼得!!
這魚與熊掌的問題, 取決於個人的抉擇, 否則, 就算佛陀現身說法也沒有用.
物主。云何不善戒耶。不善身行。不善口.意行。是謂不善戒。物主。此不善戒從何而生。我說彼所從生。當知從心生。云何為心。若心有欲.有恚.有癡。當知不善戒從是心生。
物主。云何善戒耶。善身業。善口.意業。是謂善戒。物主。此善戒從何而生。我說彼所從生。當知從心生。云何為心。若心無欲.無恚.無癡。當知善戒從是心生。
再者, 由 丁福保: 佛學大辭典 的解釋, 亦可了解“業”與 ”戒”的關係:
“依授戒作法一旦發得戒體者,能隨順其戒體而如法動作三業,謂之戒行”
殺盜淫妄是 -- 性戒 -- 不管有否發願持守, 只要有造作此業, 都要受報的
犯者有兩種: 無發願持守者,得性罪; 有發願持守者,得性罪+戒罪
結論: 與他婦“談情說愛” – 若照字面上來解釋的話, 心口都犯淫戒 – 這是就經文內的法義而判的.
”戒定慧”中的”戒” (Sila) 和 ”律藏”中的波羅提木叉 - 別別解脫戒 (Patimokkha / Pratimoksha) 對象,內容和範圍是有差異的, 若是要堅持律藏只制身口的話, 就是想要在律法的條文上鑽漏洞, 此舉與追求解脫之道有違.
阿羅漢果與色欲無法兩者兼得!!
這魚與熊掌的問題, 取決於個人的抉擇, 否則, 就算佛陀現身說法也沒有用.
法友不要來這個偷換概念把戲了,一篇經文弄錯又來另一篇。當我們在談犯戒與否時,首先就是看持戒之人的身分,以這個主題來說就是在家居士五戒。
結果你拿這篇經文來,把我們在討論的五戒轉移成善戒。問題是世界上只要是善的身口意行都是善戒,那還需要討論是否違犯五戒嗎?
這篇經文是在講戒定慧三學,戒的部份是在講戒律的學習方式,簡單說就是從外在行為不犯戒律,一直到連心裡都沒有犯戒的念頭為止。你把這篇經文拿來當作居士是否違犯五戒的標準,我只能說你是文不對題。
我發現只要我說某某行為不犯戒,就會有人說我在鑽法律漏洞。戒律的學習就是從持五戒開始,然後越持越嚴謹,然後連犯五戒的念頭都沒有。再來是五戒沒有規範,但是又有助於解脫的善戒可以學習,然後越學越圓滿,這是學習戒律的方式與過程。
但是當我們在談基本的五戒時,就不要把那些五戒以外的高標準套用過來,那已經不是五戒的範圍了。你當我不知道戒律是怎麼回事嗎?我只談五戒不談其他不代表我否定五戒以外的善戒,也不代表我鑽法律漏洞,就事論事有那麼難嗎?
至於你引用那些字典的資料,我只能說字典也不一定是對的。律藏判斷犯戒與否還是根據身口的行為,你若是不信也可以自己去查證,之前都已經說過一次了,你還要否定些什麼?
結果你拿這篇經文來,把我們在討論的五戒轉移成善戒。問題是世界上只要是善的身口意行都是善戒,那還需要討論是否違犯五戒嗎?
這篇經文是在講戒定慧三學,戒的部份是在講戒律的學習方式,簡單說就是從外在行為不犯戒律,一直到連心裡都沒有犯戒的念頭為止。你把這篇經文拿來當作居士是否違犯五戒的標準,我只能說你是文不對題。
我發現只要我說某某行為不犯戒,就會有人說我在鑽法律漏洞。戒律的學習就是從持五戒開始,然後越持越嚴謹,然後連犯五戒的念頭都沒有。再來是五戒沒有規範,但是又有助於解脫的善戒可以學習,然後越學越圓滿,這是學習戒律的方式與過程。
但是當我們在談基本的五戒時,就不要把那些五戒以外的高標準套用過來,那已經不是五戒的範圍了。你當我不知道戒律是怎麼回事嗎?我只談五戒不談其他不代表我否定五戒以外的善戒,也不代表我鑽法律漏洞,就事論事有那麼難嗎?
至於你引用那些字典的資料,我只能說字典也不一定是對的。律藏判斷犯戒與否還是根據身口的行為,你若是不信也可以自己去查證,之前都已經說過一次了,你還要否定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