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uan 寫:
我再請大家注意一個事實,就是色法是不可斷的,也就是說,若輪回是色法的輪回,則脫輪回永遠不能解脫。我們不能説石頭也在輪回,即便把物質的轉化到當作輪回,那這個輪回是永遠不會消失的。這不是佛法所說的有情、衆生的輪回。有情之所以成爲有情,就是因爲他們是名法而不是色法,你不能把一大堆的物質稱爲生命,物質只是生命的房子。我也不想多說還有“無色衆生”的問題,因爲你們不承認,雖然這是佛經上銘文說到的,但你們會找種種的理由來否定這種存在。
所以我只從道理上來講,若輪回是名色的輪回,則熄滅也應該是名色的熄滅,但事實是:阿羅漢斷除的只是煩惱這些名法而非色法,在阿羅漢般涅槃後,剩餘的名法也永遠的熄滅而不再生起,但色身絲毫未斷。若名色不能分離,則可以推導出色身在就有受想行識在,那麽屍體也應該有名法和它在一起麽?
你的知見因為不能正觀緣起,取執常見而不自知,而你又用非此及彼,非色即名,非名即色來做出論斷,事實上這就已經全盤錯了,的確不能把一大堆的物質稱爲生命(唯色),但是也不能夠說有情之所以有情是因為唯有名法在作用,到底你以為無色天眾有什麼感情?你的知見已經陷入常見而不自知,你說物質只是生命的房子,這種知見很明顯是常見,因為你說的心識(靈魂)主人就住在房子裡面不是嗎?將來要走的時候拋掉房子,就輪迴去了(或解脫去了),這就是極為典型的常見。你又不承認,當別人說你這樣是錯的,你的詭辯回應又把對方誤解入唯色斷滅當中,指摘別人取唯色斷滅,結果你都沒看到自己知見上的問題。
shanguan 寫:
若輪回是名色的輪回,則熄滅也應該是名色的熄滅,但事實是:阿羅漢斷除的只是煩惱這些名法而非色法,在阿羅漢般涅槃後,剩餘的名法也永遠的熄滅而不再生起,但色身絲毫未斷。若名色不能分離,則可以推導出色身在就有受想行識在,那麽屍體也應該有名法和它在一起麽?
阿羅漢斷除的是無明,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
名色滅,.....,因而斷除對三有的貪愛,不再受生,當然也不在老病死,一切純大苦不在聚集,生死輪迴也就止息了。
你這段論述當中的知見,已經是常見與邪思維的結合,阿羅漢的死與眾生的死都是一樣捨棄無常色身,差別只是尋常眾生因緣相續死此生彼,而阿羅漢無明息止,不再受生,什麼叫做色身絲毫未斷?我實在搞不懂你說什麼?
你的知見真的沒有問題嗎?自己反省一下好嗎?正直一點好嗎?不要一直去自我辯解,越來越去邪思維,這樣是沒有益處的。
shanguan 寫:
我既然多次説明名法是緣起緣滅的,煩惱可以永斷,生死可以永斷,輪回是名法的輪回,熄滅也是名法的熄滅。你又怎麽能說我是常見呢?
你當然會這麼說,不然我就說你是外道了,而不會說你誤取常見,你認為修行是在名法上做功夫(阿羅漢斷除名法),然後名法解脫,名法相續滅滅,就涅盤。
實際上當然不是這樣,修行是在修
內明,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
名色滅....,如是此滅故彼滅,生死輪迴即息止滅除。這就是細微的常見與正見的差異。
shanguan 寫:
提示:
1、建議看看上座部有關心路的説明,這些作用都是名法:
“Kiccasangahe kiccani nama patisandhi-bhavanga-avajjana-dassana-savana-ghayana-sayana-phusana-sampaticchana-santirana-votthapana-javana-tadarammana-cutivasena cuddasavidhani bhavanti.
於作用之概要當中,作用有十四種,即:一、結生;二、有分;三、轉向;四、看;五、聽;六、嗅;七、嘗;八、觸;九、領受;十、推度;十一、確定;十二、速行;十三、彼所緣;以及十四、死亡。”
答案就是,上座部那些論師不知不見緣起,沒有正見,以定力亂觀心路,亂立心路知見,因而取了常見不自知,佛陀沒說的,他們倒說了很多,自以為比佛陀還利害,結果正法義傳承就敗在他們手上。
shanguan 寫:
2、思考題:
若名法需要色法才能作用,那麽我們把一個人的身體放到太陽上氣化了,是不是就可以斷除輪回了?
你這就是屬於非色即名的錯誤論述,你藉此把別人都推向唯色,實際上,因緣法是說:有無明即有輪迴,你自己見解錯誤,落入兩邊,也想把別人引入對立的一邊,這就是你自己的問題所在。
shanguan 寫:
若誤解緣起法,把充分條件當作必要條件來理解,那自然是會有邪見的了。在緣起法中,色法只是充分條件而不是必要條件,去掉色法,十二緣起也能成立,而去掉名法則不能成立。可見名法是必要條件而色法只是充分條件。
你真的是誤解了緣起法,緣起與什麼充要必要的根本沒關係,也難怪你取了常見,無論去掉色法或名法,完整的十二因緣相續都不能成立,會暫時停止在名色支,請看下面的回覆。
shanguan 寫:
有一點要説明的是,色界天人是沒有鼻舌二根的,所以因爲十二因緣裏說到了六根就認爲每個生命都需要有完整的六根才行的觀點是錯誤的,這個説明同樣適合對於“名色”支的解讀。
我什麼時候說所有眾生一定要六根的功能完整,十二因緣才能相續下去?只有眼就不會有眼色識來緣觸緣受緣愛取嗎?這個問題與這主題根本無關。我也沒說一定非要有名色呀。我也認為無色天眾的存在方式唯有名法,但是那又如何,無色天眾當然沒有老病死,但是無色天眾所憑依的名法依然是無常,十二因緣相續後段的停止只是暫時的,因為無明未斷,無常依舊,當因緣條件改變,生死相續還是會繼續下去,苦還是繼續下去呀,因緣法就是這樣,有緣則生,無緣則止,這是法則,沒什麼好懷疑的,你看不清楚,然後又不好好聽人說,只會一直鑽牛角尖,很可惜。
shanguan 寫:
佛陀講述緣起法,自然要充分來談的,但不能以此認爲充分的就是必要的,比如六處,少掉眼耳鼻舌等處緣起法就不能成立了麽?
難道佛陀爲了考慮到特殊情況就要說“名色緣五處、四處、三處、二處”才能理解麽?那佛陀豈不是累死?
六入處的六種功能是生滅的,當然會有五處生一處滅,四處生兩處滅,....等等情況,因為名色為因緣,有緣這個功能就生,無緣功能就滅。你都沒在聽我之前說的,你只想證明你自己想的是對的,這樣很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