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已盡」,等於「我的生命已到了盡頭」
這樣的解釋法,至少有兩個名詞被另外兩個不同的名詞給取代了,以至於整個意義完全都不同了。
有些資料最好先查一查比較好: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雜阿含第一經》等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中阿含第二經》等
「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長阿含第二經》等
「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增一阿含一0品第一經》等
「須深!當知我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雜阿含須深盜法經)
「受生已盡,清淨的生活已過完了,該做的事都已做了,已沒有餘事可辦。」(佛陀的啟示)
談五蘊,修行,輪迴(1)
你不是說雜阿含以外的阿含經都是世間思惟的東西嗎?後來又否定自己的說法,這表示你的說法至少有一樣是假的,你真的打算繼續裝做沒這回事嗎?這是第七次請你解釋了。seasky 寫:yc 法友這段說法剛好點出了 Dogbert 法友前後說法不一致的地方。
Dogbert 法友先前認為:經文中要提到苦的才能視之為苦聖諦 ...
而後來又認為:苦是緣起十二支的共同特質。
(苦只出現在緣起最後一支,其它支並沒提到苦,為何 Dogbert 法友可以認為十二支都有苦的特質呢?)
「不應該被取代的字可以被取代,明明是相同意義的字卻又被說成不同。」那只是自己一廂情願的認定。如果 Dogbert 法友願意放下主觀成見,前後一致的觀察思惟理解,便能見到正法在講些什麼。
我什麼時候說「經文中要提到苦的才能視之為苦聖諦 ...」?麻煩你指出來好嗎?如果指不出來,那你不是又說了一次謊?正法有教你說謊嗎?
如果這個聖諦沒有苦,這個聖諦也不能被稱為聖諦了<-----這句話是我說的。seasky 寫:法友先前不是說過「如果這個聖諦沒有苦,這個聖諦也不能被稱為聖諦了」?那與引述法友文中之意「經文中要提到苦的才能視之為苦聖諦 ...」有差別麼?記得法友亦曾說「明明是相同意義的字卻又被說成不同。」,兩者有不同意義麼?
這句話是說這個佛說的聖諦,若是沒有苦的內涵,這個聖諦也不能稱之為聖諦了。反過來說,意思就是不管是苦聖諦談到的五取蘊,苦集聖諦的緣起12支,都具有苦的性質。前後的意思都一致,何來「後來又認為:...」這種說法?
經文中要提到苦的才能視之為苦聖諦 ...?<-----這句話是你說的。
這兩句的意思相同嗎?為什麼聖諦兩字到了你的口中就被擴大解釋變成經文了?經文的範圍就大多了吧?聖諦怎麼縮小變成苦聖諦?這種偷換概念的遊戲可以停停了。
沒有質問你前,你可以曲解我的話,現在要你貼出原文,不就是當場穿幫嗎?
這個問題你可以去問yc(sumrise),我也認為四聖諦的苦沒什麼不同。seasky 寫:記得法友亦曾說「明明是相同意義的字卻又被說成不同。」,兩者有不同意義麼?
另外,我不知道你在動容什麼,說話有自相矛盾時,解釋本來就是應該的。
最後由 Dogbert 於 2007-07-27, 12:45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Good!sunrise 寫:希拉,
1.得陰界入,得命根.這不是指生命那是指什麼?生支的解說就是得到生命,沒有生命就不能稱為出生,沒生命還談什麼生病與衰老.生從出生開始,到死亡結束,不單指出生那個階段或動作,生包括一生,所以用生命來代換出生只是文字上的不同,本質是相同的.
2. 我生已盡,我不會再有出生了,我不會再有新的生命了,這是我最後一生了,這些解說,對我來說都是指同樣一件事.
雜阿含六一經:
彼色(受、想、行、識)是無常、苦、變易之法。若彼色受陰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餘色受陰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一切有餘愛盡、無欲、滅盡、涅槃。【契經 五陰誦】
還有另一種強調當下的理論,它不像性空般若那樣醒目耀眼,卻有異曲同工之妙。某些修行者強調當下:當下觀察煩惱、當下覺察痛苦、在當下修行,只要面對境界的當下不起執著、不起煩惱,當下就是解脫、當下就是涅槃。他們認為生起煩惱才是苦,只要不起煩惱就是解脫。於是,只消持續地不生起憂悲惱苦,在所有的日常生活、所有的當下都祥和愉悅地處在不起煩惱的狀態,便是直抵涅槃彼岸!甚至還要人活在當下、把握每一個當下!
修行、涅槃就只是保持不要憂慮、不要悲傷、不要煩惱的安詳心境?那麼許多不懂佛法、不懂修行但卻有良好修養的世俗人也都涅槃了?若當真如此佛陀何必還要辛苦成等正覺?關鍵在於這一類「當下」論者將煩惱侷限在討厭、不高興等等的負面情緒。只要不明白對色、受、想、行、識有任何一絲愛著就是煩惱;只要不了解生命現象的存在本身就是苦的現實;只要不實踐向厭、離欲、滅盡的法次法向;只要不正視愛滅故取滅乃至生老病死憂悲惱苦滅的確實因果關聯。那麼就沒有正道、沒有涅槃。
唯有讓無常、苦、變易之法的生命流轉永斷無餘,究竟捨離、滅盡、離欲、寂沒;今生命終之後其他的生命現象更不相續、不起、不出,是名為妙、是名寂靜、是名捨離。對生命的存續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這才是佛陀的教法,才能讓痛苦煩惱徹底斷除。
說明:
佛陀、阿羅漢為何能夠自證「我生已盡」、「不受後有」?
最主要的因素就在於聖者對準了生命熄滅的目標(轉向苦邊)努力前進,而非僅止於追求園滿的人生(轉向世間)。
平靜、安詳、快樂、園滿的人生,僅是聖道修行過程中的副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