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微細罪則生怖畏」是增上戒學,既然是增上戒學,那就是不與定慧相等,而是用以增上定慧,如果要將戒行直接套用於:造出任何細微的「有」,導致不能順利的止息生滅。.....等的慧學之中,如此說法就有點不依法次法向,應該是說:因為知見到任何的細微惡行(罪)都會是修行禪定與開發智慧的障礙,更因為對於苦諦的了解及對於將來受「有」的畏懼,所以見細微罪則生怖畏。Upavana 寫: 「見微細罪則生怖畏」是經部增上三學中的增上戒學,以止息生滅作前題來看,畏怖細微戒罪,事實上就是害怕造出任何細微的「有」,導致不能順利的止息生滅,只是為了這麼一點點的餘蘊,豈不是為山九仞功虧一簀?就差那麼一畚箕土豈不大呼冤枉?經部中的疑問是在這裡。
摩訶迦葉
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
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
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
雜阿含二六五經
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
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
雜阿含二六五經
不用弄得那麼複雜,雖然增上戒學是說不重定不重慧,但是我認為是實際施行上的分別,戒學以一般的思惟時,就應該建立應有的正見觀察,在意學的時候加上禪定的觀察,到慧學時融合四聖諦,三學是累次增上的,學習到慧學者,戒學與意學一樣還在,所以戒學與慧學在基本的戒律概念上,應該是一樣的。直心 寫:「見微細罪則生怖畏」是增上戒學,既然是增上戒學,那就是不與定慧相等,而是用以增上定慧,如果要將戒行直接套用於:造出任何細微的「有」,導致不能順利的止息生滅。.....等的慧學之中,如此說法就有點不依法次法向,應該是說:因為知見到任何的細微惡行(罪)都會是修行禪定與開發智慧的障礙,更因為對於苦諦的了解及對於將來受「有」的畏懼,所以見細微罪則生怖畏。
法友們:
關於大迦葉便宜行事,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一)大迦葉的決議之外,應該還有其他的可能方案,如:
(1)由五百阿羅法公推世尊的繼任者,大迦葉、優波離、阿難等都是一時之選。(舍利弗問經「隨時毘尼」的另一種解讀方式)
(2)由數名長老阿羅漢組成合議羯磨。(可參照七百集法論十事非法的模式)
這兩種制度,都可以維持學處的隨犯隨制原則(這種分別,與執行大迦葉的決議後僧團只能執行犯相分別,是不同的),也能維持學處的一致。惟第二種可能有時間落後的問題。
(二)關於小小戒的標準
阿難所傳,可依當時戒條的情形推論如下:
(1)如眾學法已制罪,則眾學法為小小戒的上限。(諸律於眾學法出入甚大)
(2)如眾學法未制罪,則波逸提(含尼薩耆波逸提)為上限。(各波逸提戒的制戒因緣多有重制,富蘭那的七法亦屬波逸提所攝)
試想:與會五百阿羅漢眾會將小小戒無限上綱嗎。只要在場聖僧作成上限決定,不也如決議文一般的通行無礙嗎。為什麼要認定這個問題一經提出交付討論,一定會被無限上綱呢。
關於大迦葉便宜行事,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一)大迦葉的決議之外,應該還有其他的可能方案,如:
(1)由五百阿羅法公推世尊的繼任者,大迦葉、優波離、阿難等都是一時之選。(舍利弗問經「隨時毘尼」的另一種解讀方式)
(2)由數名長老阿羅漢組成合議羯磨。(可參照七百集法論十事非法的模式)
這兩種制度,都可以維持學處的隨犯隨制原則(這種分別,與執行大迦葉的決議後僧團只能執行犯相分別,是不同的),也能維持學處的一致。惟第二種可能有時間落後的問題。
(二)關於小小戒的標準
阿難所傳,可依當時戒條的情形推論如下:
(1)如眾學法已制罪,則眾學法為小小戒的上限。(諸律於眾學法出入甚大)
(2)如眾學法未制罪,則波逸提(含尼薩耆波逸提)為上限。(各波逸提戒的制戒因緣多有重制,富蘭那的七法亦屬波逸提所攝)
試想:與會五百阿羅漢眾會將小小戒無限上綱嗎。只要在場聖僧作成上限決定,不也如決議文一般的通行無礙嗎。為什麼要認定這個問題一經提出交付討論,一定會被無限上綱呢。
你的這些方案都是你的想當然。lmf1143 寫:法友們:
關於大迦葉便宜行事,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一)大迦葉的決議之外,應該還有其他的可能方案,如:
(1)由五百阿羅法公推世尊的繼任者,大迦葉、優波離、阿難等都是一時之選。(舍利弗問經「隨時毘尼」的另一種解讀方式)
(2)由數名長老阿羅漢組成合議羯磨。(可參照七百集法論十事非法的模式)
這兩種制度,都可以維持學處的隨犯隨制原則(這種分別,與執行大迦葉的決議後僧團只能執行犯相分別,是不同的),也能維持學處的一致。惟第二種可能有時間落後的問題。
(二)關於小小戒的標準
阿難所傳,可依當時戒條的情形推論如下:
(1)如眾學法已制罪,則眾學法為小小戒的上限。(諸律於眾學法出入甚大)
(2)如眾學法未制罪,則波逸提(含尼薩耆波逸提)為上限。(各波逸提戒的制戒因緣多有重制,富蘭那的七法亦屬波逸提所攝)
試想:與會五百阿羅漢眾會將小小戒無限上綱嗎。只要在場聖僧作成上限決定,不也如決議文一般的通行無礙嗎。為什麼要認定這個問題一經提出交付討論,一定會被無限上綱呢。
1、佛陀在臨終前就沒有提出繼任者,而是要求阿難“以戒為師”,難道佛陀沒有想到你的方案?
2、你能保證每個時期都有你所謂的“阿羅漢委員會”?那些大阿羅漢在第一次結集開始對戒律都有分歧,你還指望以後麽?
而戒律的定案正是五百阿羅漢中大多數人的意見,如果有一半以上支持阿難和富樓那,也不會這麽定下來,你以爲大迦葉是獨裁者?如果阿難、富樓那尊者確實提出了切實可行的開遮方案,其他的阿羅漢也不會不同意,事實上兩位尊者只提出自己的意見,而沒有具體説明,這個怎麽能服眾呢?請不要以世俗的心態看待世尊的僧團好麽?
大迦葉並沒有便宜行事,因為也未曾發生難以解決的事。fun 寫:關於大迦葉便宜行事,我的想法是這樣的:
(一)大迦葉的決議之外,應該還有其他的可能方案,如:
(1)由五百阿羅法公推世尊的繼任者,大迦葉、優波離、阿難等都是一時之選。(舍利弗問經「隨時毘尼」的另一種解讀方式)
(2)由數名長老阿羅漢組成合議羯磨。(可參照七百集法論十事非法的模式)
這兩種制度,都可以維持學處的隨犯隨制原則(這種分別,與執行大迦葉的決議後僧團只能執行犯相分別,是不同的),也能維持學處的一致。惟第二種可能有時間落後的問題。
(二)關於小小戒的標準
阿難所傳,可依當時戒條的情形推論如下:
(1)如眾學法已制罪,則眾學法為小小戒的上限。(諸律於眾學法出入甚大)
(2)如眾學法未制罪,則波逸提(含尼薩耆波逸提)為上限。(各波逸提戒的制戒因緣多有重制,富蘭那的七法亦屬波逸提所攝)
試想:與會五百阿羅漢眾會將小小戒無限上綱嗎。只要在場聖僧作成上限決定,不也如決議文一般的通行無礙嗎。為什麼要認定這個問題一經提出交付討論,一定會被無限上綱呢。
關於世尊的繼任者問題,可以參考各個提婆達多的破僧事,可以明白世尊的僧團究竟有沒有領導者,有沒有繼任者的問題,以及討論繼任者會發生什麼問題?
七百結集的發生,是完整實行中的戒律,確實有違犯的情形發生,而且牽涉整個地區僧眾,所以作羯磨來判定,比之五百結集沒有完整意義支持的小小戒,根本是兩回事。
小小戒可捨本身沒有任何其他得以支持的理論與對象,只是一句話而已,阿難也未曾請問隻字片語,有些人經常自作主張的自己劃定,或者是猜測小小戒的範圍,每個人都有一套認定標準,這已經是在事態發展上的無限上綱了。
如果這件事值得討論,討論十事非法事件的時候,直接解決所謂小小戒的範圍(如果有的話),套用到跋耆比丘的非法事件上,豈不是更快?
事實是這兩千多年裡,小小戒可捨沒有取到任何的利用價值或地位,只有僧團制度不完整的地方,有濫用的現象而已。
便宜行事是指當事人,而非指事。若就事上說,富蘭那的邊地七法諍論正是決議後發生的,且大迦葉的解決方式顯然並未獲得富蘭那的認同。
不同化區的僧團各有其核心長老(們),並不一定就導致破僧。同樣的,以法攝僧並不意味僧團不需要核心人物。
七百集法的模式,指的是不同化區的代表論律的操作方式,其目的就是經由共同分別而使戒律一致、僧團和合。七百集法遵行決議,自然不再討論小小戒可捨,而只就十事是否如律進行分別。
「小小戒」語義含混,所以才需要共同討論加以澄清。討論並經與會全體同意的標準,就不是無限上綱。討論可能無法獲致結論,但與未經討論就作成特定結論畢竟是不同的。
五百集法的決議既已封殺了小小戒的討論空間,就不能說小小戒可捨在後來並未能取得價值或地位,或於小小戒取捨就是僧團制度不完整、濫用。
不同化區的僧團各有其核心長老(們),並不一定就導致破僧。同樣的,以法攝僧並不意味僧團不需要核心人物。
七百集法的模式,指的是不同化區的代表論律的操作方式,其目的就是經由共同分別而使戒律一致、僧團和合。七百集法遵行決議,自然不再討論小小戒可捨,而只就十事是否如律進行分別。
「小小戒」語義含混,所以才需要共同討論加以澄清。討論並經與會全體同意的標準,就不是無限上綱。討論可能無法獲致結論,但與未經討論就作成特定結論畢竟是不同的。
五百集法的決議既已封殺了小小戒的討論空間,就不能說小小戒可捨在後來並未能取得價值或地位,或於小小戒取捨就是僧團制度不完整、濫用。
正由於富蘭那尊者提出的只是地方性的戒律,所以沒有普遍性,這就是憲法和地方法規的區別,你能把地方法規當作憲法用麽?lmf1143 寫:便宜行事是指當事人,而非指事。若就事上說,富蘭那的邊地七法諍論正是決議後發生的,且大迦葉的解決方式顯然並未獲得富蘭那的認同。
不同化區的僧團各有其核心長老(們),並不一定就導致破僧。同樣的,以法攝僧並不意味僧團不需要核心人物。
七百集法的模式,指的是不同化區的代表論律的操作方式,其目的就是經由共同分別而使戒律一致、僧團和合。七百集法遵行決議,自然不再討論小小戒可捨,而只就十事是否如律進行分別。
「小小戒」語義含混,所以才需要共同討論加以澄清。討論並經與會全體同意的標準,就不是無限上綱。討論可能無法獲致結論,但與未經討論就作成特定結論畢竟是不同的。
五百集法的決議既已封殺了小小戒的討論空間,就不能說小小戒可捨在後來並未能取得價值或地位,或於小小戒取捨就是僧團制度不完整、濫用。
佛陀在涅槃前有一段話“眾僧於我有所須耶。若有自言。我持眾僧。我攝眾僧。斯人於眾應有教命。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豈當於眾有教令乎。”這個可以知道僧團的核心是自發形成的而不是硬性規定的,佛陀並沒有認爲他是僧團的核心。
戒律只有佛才可以制定,連舍利弗尊者都沒有這個權利,哪有僧團自己討論制定戒律的?如果佛沒有說過什麽是“小小戒”,再討論又有什麽用?
問題很簡單,你是不是出家人?我覺得如果當時在場,你倒是可能有“把持”的嫌疑,你的看法已經是認爲當時的五百阿羅漢都是沒有正見的人了。那麽看來非你去主持這個結集不可了。
現在中國的所謂“比丘”所捨的戒律豈止是“小小戒”?你再怎麽說也遮掩不了現在中國基本沒有比丘僧的現實啊。而對於南傳國家來説,佛陀的戒律照樣持的很好。説到底就是:對於持守不了的人,即便把小小戒捨去了也持守不了,而持守得了的人,即便佛陀再加上其他的戒也能持守得了。
以下是對善觀法友貼文的回應:
(2)富蘭那七法的核心點是邊地僧眾日中一餐如何如法如律的取得,所以請佛開許,而佛也開許了。試問:假設發生重大饑荒,飲食難得,依決議文又不能開許,僧眾的生存問題怎麼處理呢?佛陀要求弟子們少欲知足,可沒要他們「餓死事小」啊。
(2)領導核心不論一人或多人,對僧團而言都只具表徵意義,沒有阿羅漢會為了當選去拉票的。
(2)阿難傳佛說"小小戒可捨"是事實,佛未明確定義「小小戒」也是事實,這不正是討論的基點嗎。反之,如果佛都對「小小戒」作出定義了,那還討論什麼。不是嗎?
(3)要說這議題是禁忌議題,那還得取得諸部共傳才具有公信力。
(4)要說這議題在本版是禁忌議題,那就請版主公開聲明,我忌口就是。
(2)我的看法正足以說明我相信五百阿羅漢持戒清淨、具正知見,因為我相信他們如果真的討論那兩個議題,必然可以為有學位的僧眾訂出很好的戒律規範。反倒是持討論就會導致破僧的主張者,對阿羅漢才不具信心。
(3)討論時提出各種假設情況,是為了檢驗一條原則的適用性如何,這本是常情,不足為奇的。至於所提意見,既已聲明是意見,自然取捨隨人了,何必過度反應。
(4)貼文這段話用辭太過,有人身攻擊之嫌。我會另請版主裁斷。
(2)戒律是自願持守的,戒條多少不是問題,這點我同意。
fun
(1)憲法的修正條文還是憲法,不會因為增修而降格的,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即是其例。正由於富蘭那尊者提出的只是地方性的戒律,所以沒有普遍性,這就是憲法和地方法規的區別,你能把地方法規當作憲法用??
(2)富蘭那七法的核心點是邊地僧眾日中一餐如何如法如律的取得,所以請佛開許,而佛也開許了。試問:假設發生重大饑荒,飲食難得,依決議文又不能開許,僧眾的生存問題怎麼處理呢?佛陀要求弟子們少欲知足,可沒要他們「餓死事小」啊。
(1)大迦葉有隨從眾,阿難有隨從眾,富蘭那也有隨從眾,這都是僧眾自發從學的,上座長老們也都以法攝僧,這是毫無疑問的。佛陀在涅槃前有一段話“眾僧於我有所須耶。若有自言。我持眾僧。我攝眾僧。斯人於眾應有教命。如來不言。我持於眾。我攝於眾。豈當於眾有教令乎。”這個可以知道僧團的核心是自發形成的而不是硬性規定的,佛陀並沒有認為他是僧團的核心。
(2)領導核心不論一人或多人,對僧團而言都只具表徵意義,沒有阿羅漢會為了當選去拉票的。
(1)"戒律只有佛才可以制定",雖然佛世時確實如此,但佛陀有這樣說嗎,請舉教證。戒律只有佛才可以制定,連舍利弗尊者都沒有這個權利,哪有僧團自己討論制定戒律的?如果佛沒有說過什麼是“小小戒”,再討論又有什麼用?
(2)阿難傳佛說"小小戒可捨"是事實,佛未明確定義「小小戒」也是事實,這不正是討論的基點嗎。反之,如果佛都對「小小戒」作出定義了,那還討論什麼。不是嗎?
(3)要說這議題是禁忌議題,那還得取得諸部共傳才具有公信力。
(4)要說這議題在本版是禁忌議題,那就請版主公開聲明,我忌口就是。
(1)我是在家人,只持五戒,又常犯戒,連僧眾布薩都沒資格,哪談得上只有阿羅漢才能出席的五百集法。您太抬舉了。問題很簡單,你是不是出家人?我覺得如果當時在場,你倒是可能有“把持”的嫌疑,你的看法已經是認為當時的五百阿羅漢都是沒有正見的人了。那麼看來非你去主持這個結集不可了。
(2)我的看法正足以說明我相信五百阿羅漢持戒清淨、具正知見,因為我相信他們如果真的討論那兩個議題,必然可以為有學位的僧眾訂出很好的戒律規範。反倒是持討論就會導致破僧的主張者,對阿羅漢才不具信心。
(3)討論時提出各種假設情況,是為了檢驗一條原則的適用性如何,這本是常情,不足為奇的。至於所提意見,既已聲明是意見,自然取捨隨人了,何必過度反應。
(4)貼文這段話用辭太過,有人身攻擊之嫌。我會另請版主裁斷。
(1)中國比丘如何如何的問題,不是原討論議題所攝,恕不回應。現在中國的所謂“比丘”所捨的戒律豈止是“小小戒”?你再怎?說也遮掩不了現在中國基本沒有比丘僧的現實啊。而對於南傳國家來?,佛陀的戒律照樣持的很好。?到底就是:對於持守不了的人,即便把小小戒捨去了也持守不了,而持守得了的人,即便佛陀再加上其他的戒也能持守得了。
(2)戒律是自願持守的,戒條多少不是問題,這點我同意。
f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