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法則與四聖諦略說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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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cila
文章: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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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peacecila » 2007-05-11, 03:23

upasaka 寫:
seasky 寫:簡單說 ..

緣起:生命是一種無常、苦、無我的現象或歷程,輪迴相續,無止無盡的延續 ..
哪部經典這樣說緣起?
猜測萊特賀爾師兄的意思大概是:
「緣起」原有的「限定」定義與「清楚」定義會被後人不當的解說方式給「簡單化」、「模糊化」,然後最後變成「大乘化」--小小嘲諷一下,其實大乘應該也不講(原始佛法所談論的)緣起,大乘就算談緣起,也不再是原始佛法的那個「緣起」,而是後人所解說的「緣起法則」。印象中,大乘談緣起好像越談越雜,最後變化出各種「大乘化」的緣起。以前的巴利文老師寫畢業論文就是有關於「緣起」法義的研究,曾經向巴利文老師借閱該論文閱讀,所以有點印象。萊特賀爾師兄的畢業論文也是寫「緣起」,對「緣起」的研究有過深入的追索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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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kao59
文章: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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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chkao59 » 2007-05-11, 10:13

請問希拉(peacecila)法友提到的令師的論文以及萊特賀爾法友的論文
可否在國家圖書館裡找到全文pdf?
但得有真姓名
不便在此公開可否post私人短訊給我?!
謝謝!!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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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ALL
文章: 288
註冊時間: 2004-09-19, 08:00

文章 BBCALL » 2007-05-11, 11:57

Dogbert 寫: 這段經文中的paticcasamutppada與paticcasamuppanna dhamma兩個名詞,前面不是有人已經說明過了嗎?現在貼這個巴利原文又沒有解釋,看不出到底要表達什麼。

paticcasamuppanna是過去被動分詞修飾dhamma,而dhamma指的是現象,並不是什麼法則的意思。而這所說的現象也不是沒有範圍,請參考雜阿含296經,或是SN12.20的英譯,應該不會很難分辨才對。
1.在原文中,pa.ticcasamuppaada 並未帶有 dhamma ,是故,如翻成緣起法,這法字是為餘說。

2.緣已生法的法,是可以翻譯成現像,但如不強調「也不是沒有範圍」,其後果更加好不到哪裡去,法一字,在正法中很單純,對此字做過多聯想的是大乘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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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cila
文章: 1539
註冊時間: 2004-09-18, 08:00

文章 peacecila » 2007-05-12, 06:04

Dogbert 寫:[SN12.20的英譯,應該不會很難分辨才對。
按照南傳巴利經典SN12.20譚尼沙羅比丘的英譯:

「緣起」是指「緣生而有老死;緣有而有生;緣取而有有;緣愛而有取;……;緣無明而有行。」--強調是「佛陀」所覺知而宣示教導的真理。

「緣已生法」:是指「老死、生、有、取、愛、受、觸、六入處、名色、識、行、無明」--構成「緣起」內容的十二個元素或現象(緣起十二支),南傳SN12.20特別強調這十二支具有「無常生滅」與「依緣而生」的特質。

個人補述說明:由於這「緣起十二支」必須處在於「生起」的狀態才可以被覺知,所以才有「緣已生法」之稱。

南北傳經文比較:
1、北傳採順敘法「無明緣行;……;生緣老死。」南傳採倒敘法「緣生有老死;……緣無明而有行。」包括緣起十二支(緣已生法)也是相同的情況。

2、南傳敘述「緣起十二支」(緣已生法)多出了十二支的特質說明,譬如,每一支都強調其具有「無常生滅」與「依緣而生」的特質。

後記:
大抵初接觸「緣起學」的法友,對「緣起」與「緣已生法」兩者的區別,常有不甚了了,夾纏、混淆不清的狀況。所以,參與這次討論,最好先弄清楚這兩者名詞的定義,尤其是具體內容與限定定義必須清楚,不要再與過去所聽聞的印象夾纏在一起。另外有些學者的著作也常有「引喻失當」的狀況出現,秉持「簡單最好」的原則,最好還是隨順經文的原義而作解釋,不要另作無謂的「譬喻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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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92004
文章: 277
註冊時間: 2006-08-18, 08:00

文章 fs92004 » 2007-05-12, 10:01

個人補述說明:由於這「緣起十二支」必須處在於「生起」的狀態才可以被覺知,所以才有「緣已生法」之稱。

請問這個「生起」是指何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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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cecila
文章: 1539
註冊時間: 2004-09-18, 08:00

文章 peacecila » 2007-05-12, 21:10

fs92004 寫:個人補述說明:由於這「緣起十二支」必須處在於「生起」的狀態才可以被覺知,所以才有「緣已生法」之稱。

請問這個「生起」是指何義呢?
修訂個人補述說明:由於這「緣起十二支」具有「依緣而生」的特質,所以才有「緣已生法」之稱。

譬如,緣觸而有受,緣樂觸而有樂受,樂觸已滅,依觸而緣生的是「樂受」---「樂受現起」;依樂受而緣生「欲愛」,此時「樂受」已滅,依受而緣生的是「欲愛」---「欲愛現起」;……。諸緣支依緣輾轉生滅,稍蹤即逝。

請問這個「生起」是指何義呢?
「現起」或「出現」的意思。譬如「鑽木取火」,最後看到火焰的時候,說「火焰生起」可以,說「火焰出現」也可以。皆是「依緣而生」,不會「無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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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esty
文章: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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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Honesty » 2007-05-13, 00:40

upasaka 寫: 緣起被加上一個法字,造成對緣起的錯解,大致從漢譯經典以及部派論書開始。現代又被加上一個則字,造成更大的機會使人對緣起的誤解。
請主張緣起可以說成緣起法則的法友,用英文翻譯「緣起法則」看看會變成什麼樣子?還有,請查一下辭典,法則是什麼意義。
緣起最好保持原貌,就是緣起。漢譯加了法字,乃畫蛇添足之舉。現代更加一個則字,乃傷害緣起本義的殺手。
先說些題外話:末學覺得討論區有個不好的討論習慣,就是當看不懂或不明白人家說什麼時,常常也不問,就自己裝懂一直說,弄得最後鷄同鴨講,鬧的不可開交,或當一方是修養好的法友就乾脆不繼續討論了,其實討論主要是溝通與求知解惑,不是說照別人說的去問或說聽不懂請問的更清楚一點,那就是討論時已經輸對方一截了。

如果你真的想追求知識或真理,別的法友無論是做經文研究或內明修行,都是辛苦的成果,法是無價的珍寶,不敢要求大家要多尊重多客氣,但是大家態度上應該更直爽一些,來這邊不要只想說把我心裡面想的那些辯論到贏,那我心裡想的就是對的,我當下就能獲得果證?可能有這種事情嗎?盡量正直,不然學不到東西,我是版主,網名也叫直心,提醒大家討論時正直一點好像是責無旁貸吧^^。

像萊特賀爾法友就問了一些問題,也提出一些提示,說真的末學一開始也是看不懂萊特賀爾法友的意思,末學就覺得應該照著法友的提示去找找看,提示找完,還是不確定完全懂法友的意思就再依提示來解釋問問看,看看法友的意思是不是這樣,如此一來就越來越懂別人的意思了呀,不要去想對錯輸贏,至少有收穫,你了解對方的某種想法了,就算你真的要辯倒對方,也要先弄懂對方的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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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定義:是指事物發生的現象。
法則的定義:是指事物發生現象的依循規則。
科學上對法則的定義是一種事物運作的規則,例如地心引力(萬有引力),就是所有質量的物體之間作用力的規則,有質量的物體在互相運作力的現象(法)時,必依循這個規則(法則)。

依著提示,這樣一來就可以試試看分析萊特賀爾法友的意思
找一支大家都沒異議現象來解釋看看通不通
生是指出生,指(人類)生命的誕生
生的現象:受生出生的過程現象。
生的法則:受生出生的過程所依循的規則。例如:人類懷胎十月,要怎樣由胚種到胚胎到胎兒,過程之中依循的規則,例如心臟該在第幾週開始跳動,肝臟開始產生是在幾週等等的規則,這就是屬於"生的法則"。

請問萊特賀爾法友的意思是不是說:如果把緣起或因緣加上"法"字,就已經是指一種固定的現象,例如:生的現象,這樣一來就已經偏離原意了,緣不是一個具體的現象,而是指不同具體現象間的關係(此有故彼有),依語言學上的定義當然沒有一種叫做"緣法",我們只可以說"生這個現象",是依"緣所生"或依"緣所起"的一個現象,所以叫做"緣起生法"。

把緣起多加個法,這樣的翻譯已經有點偏離佛陀的原意,甚至是部派在緣起通不通三世的現象上面吵翻了天的根本原因,接下來近代我們又進一步翻譯成法則,則可能造成更大的偏移。

分析生與死的法則
死的現象:死應該是指沒有體溫(暖),生命機能及心跳停止(壽),精神反應停止(識)。
死也有很多依循的規則,主要圍繞在以上這三點上來打轉,例如失溫,缺少能量的補充會餓死...........。

由"法則"面上在生這支與死這支的現象上來看,是完全不同的,兩種現象都自有其依循的規則,但是生死之間並沒有任何連貫的依循規則通用,支持生的現象的法則,跟支持死亡的必然沒關係,這應該是很容易懂,是八竿子打不著,受生有受生的規則,死亡另有死亡的規則,兩個不相關,緣起諸法依緣而生起的規則,並不是法的規則,當然不能稱之為法則,"緣"並不是具體的某種現象,你不能看到一種東西叫做,緣就只是此有故彼有的意思,自然無法適用於世俗的"法"與"法則",世俗看到的只是十二支的現象,而十二支各有各自的法則,互不相干,萊特賀爾法友指是不是這樣的意思?所以翻譯成緣起法則,那是一種更大的偏差。基本上緣起的深意沒有世俗的共通言語可以代表,所以就只能姑且稱之為緣起或因緣,此有故彼有之意,這是偉大的佛陀的首先發現,也是沒有其他事物可以比擬的"苦的生滅的真理"。
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 
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
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
雜阿含二六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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