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帖] 食肉殺生與因果之疑
上述這段論述,《食肉殺生與因果之疑》的「筆者」誤解了經義。《食肉殺生與因果之疑》 寫:二、食肉杀生的理论
回过来看佛教的经典记载。早期《增一阿含经.卷二十六》载琉璃王之诛灭释迦族。众比丘问佛陀今此释种昔所作何因缘而今为琉璃王所杀害?佛陀诚恳的答:“尔时释种坐取鱼食。由此因缘无数劫中入地狱中。今受此对。”笔者怀疑:吃鱼肉者与被杀究有何关系?吃鱼肉应遭反被吃之报,竟遭“杀戮”?佛陀应该照我们凡夫所想的“因果定律”说,昔日的释迦族必定攻打诛灭过琉璃王国,故今生受其“反诛灭”之报。然而佛陀却不这么回答,竟言是宿世释迦族人好鱼肉而食,故今受诛灭之报。
流離王誅害釋種,見《增壹阿含經卷第二十六. 等見品第三十四》(二)經:
「……
諸比丘白世尊言。今此諸釋昔日作何因緣。今為流離王所害。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昔日之時。此羅閱城中有捕魚村。時世極饑儉。人食草根。一升金貿一升米。時。彼村中有大池水。又復饒魚。時。羅閱城中人民之類。往至池中而捕魚食之。當於爾時。水中有二種魚。一名拘璅。二名兩舌。是時。二魚各相謂言。我等於此眾人。先無過失。我是水性之蟲。不處平地。此人民之類。皆來食啖我等。設前世時。少多有福德者。其當用報怨。
爾時。村中有小兒年向八歲。亦不捕魚。復非害命。然復彼魚在岸上者。皆悉命終。小兒見已。極懷歡喜。
比丘當知。汝等莫作是觀。爾時羅閱城中人民之類。豈異人乎。今釋種是也。爾時拘璅魚者。今流離王是也。爾時兩舌魚者。今好苦梵志是也。爾時小兒見魚在岸上而笑者。今我身是也。爾時。釋種坐取魚食。由此因緣。無數劫中入地獄中。今受此對。我爾時。坐見而笑之。今患頭痛。如似石押。猶如以頭戴須彌山。所以然者。如來更不受形。以捨眾行。度諸厄難。是謂。比丘。由此因緣今受此報。諸比丘當護身.口.意行。當念恭敬.承事梵行人。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食肉殺生與因果之疑》的「筆者」懷疑:吃魚肉者與被殺究有何關係?吃魚肉應遭反被吃之報,竟遭「殺戮」?
而《增壹阿含經》的原文是:「時。羅閱城中人民之類。往至池中而捕魚食之。……爾時。釋種坐取魚食。由此因緣。無數劫中入地獄中。今受此對。」清楚地記述了「往至池中而捕魚食之」,「取魚食」,「取」是捕殺。可知,「羅閱城中人民之類」不僅是「吃魚肉」,而是捕殺魚然後吃魚肉。
不知《食肉殺生與因果之疑》的「筆者」,為何忽略了「往至池中而捕魚食之」的原文,而解釋為僅僅「吃魚肉」「好魚肉而食」。
如此誤解,除了由于忽略了「往至池中而捕魚食之」的原文,還可能由於誤解了「坐取魚食」的「坐」字的意思。由原文「羅閱城中人民之類。往至池中而捕魚食之」可知,把「釋種坐取魚食」解釋為,別人把魚捕殺、烹飪好了,送來,然後釋種坐在那裡「好魚肉而食」,是誤解了文字從而誤解了經義。「坐」的意思是什麼呢?「坐」的意思是「由…而獲罪」。「坐取魚食」的意思是「由於捕殺了魚來吃而獲罪」;由於此罪、此惡業,而受地獄報、誅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