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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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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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ahanama » 2008-02-14, 11:22
peacecila 寫:現在仔細想想會覺得「聖戒成就」這真是一種特別奇怪的強調。
「聖戒成就」應該正名為「念戒成就」,意即以憶念自己戒德的方式而證得近行定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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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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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reshman » 2008-02-14, 17:51
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這裏的“戒”應該如何理解呢?
1)是自己的戒德呢?還是
2)是聖者所尊敬的戒律呢?還是
3)可以導致聖者最終成就解脫的戒律呢?
末學個人傾向於第二、三種理解。理由大致有:
1)“四不壞凈信”畢竟不是“六隨念”。我個人認為,這裏面的差錯是後人把倆者搞混了,而不是這倆個本來就是一個東西。
2)“四不壞凈信”應該是對於初果的一個外部成就的一種描述,結合到“佛、法、僧”這三者都不是講自己,所以“戒”也可能不是。
3)考慮到經典中“四不壞凈信”的“聖戒成就”和前三者很不一樣,有的經文連標點都不同。再加上戒律在“導致聖者最終成就解脫的”
外部環境中所起的作用,我個人更傾向於第三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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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e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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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Honesty » 2008-02-14, 18:28
Mahanama 寫:
上帝不用睡覺、吃飯,不用幹任何事,信徒可以隨時找祂,然而僧團是修梵行的地方,比丘僧都有功課要做。僧團中只要有幾位欲心較重者忍不住欲火,常犯手淫,又都要求按律制懺罪,就足以將僧團攪得不得安寧。如果是在沒有二十人以上的小僧團裡,犯戒者求出罪無門,就只好忍受著罪苦。久而久之,可能會造成心理上的毛病。

基本上
"比丘戒律"
"偷看女孩洗澡跟上帝告罪後又一犯再犯"
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界線。
比丘戒律是出家佛弟子應該持守的界線,僧殘出罪這樣麻煩,若有一個A比丘一再違犯一再要求出罪,這只證明一個事情,這位犯者A比丘完全不適合過梵行生活。但是這位犯者不需一再麻煩僧團,他只要輕鬆還俗就可以安然自得,可以自由的弄陰出精,進一步更可以娶妻生子,完全沒有出罪的問題,當然也不用忍受罪苦,可以安然的持守五戒,做一個快樂的居士弟子。
也就是說如果自己的心性程度完全不足以過梵行清淨的生活,卻硬要強迫自己要過梵行生活,自己非得要具有比丘的身分,這種錯誤的期待與自我評估,才是問題所在。不能因此而推論說戒律有問題,而要把僧殘罪改掉不用持守,這樣的推論似乎是沒有道理的。
比丘戒中的僧殘這罪別,是表示很嚴重,已經嚴重違背梵行,但是雖然嚴重,還是可以給予其訓誡及改過的機會,也就是留校查看的意思了吧,如果有人一犯再犯,這犯者自己就要有基本的理性評估與慚愧,告訴自己並不適合出家的生活,其他比丘也可以告知勸其還俗即可,就是這樣簡單。至於要不要有20人來一起出罪,末學覺得這是小事情,邊地比丘人數不夠的話可以共制全員一起為其出罪即可,限定20人應該是怕這種嚴重違反梵行的罪行,輕易幾個相熟比丘就將之掩蓋過去,沒有達到應有的公開教誡的目的。
至於偷看女生洗澡那是侵犯別人的隱私所導致的罪惡感,這個界線就是遍及一般人,而不是因為去貪好看異姓裸體而來的罪惡感,也就是說在知會對方的情況下,例如:去看老婆或女友洗澡,這樣對一般在家人來說根本沒有罪惡感的問題,也沒需要去跟上帝告解。
自己隱私不想被侵犯,卻去侵犯別人的隱私,這種罪責很明顯,不想被殺,卻去殺生,不想被偷竊,卻去偷竊,這都是一樣的界線,是基本的道德水準。
一再因好色而侵犯別人的隱私,自己知道不對一再懺悔卻又再犯,那就得找心理醫生,去找上帝好像找錯了。
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
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
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
雜阿含二六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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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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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ahanama » 2008-02-14, 20:51
Honesty 寫:比丘戒律是出家佛弟子應該持守的界線,僧殘出罪這樣麻煩,若有一個A比丘一再違犯一再要求出罪,這只證明一個事情,這位犯者A比丘完全不適合過梵行生活。但是這位犯者不需一再麻煩僧團,他只要輕鬆還俗就可以安然自得,可以自由的弄陰出精,進一步更可以娶妻生子,完全沒有出罪的問題,當然也不用忍受罪苦,可以安然的持守五戒,做一個快樂的居士弟子。
此說不如理,因為若比丘忍不住一再犯手淫,就該還俗,則佛陀大可將弄陰出精的行為制為波羅夷,而不必大費周章。由於淫欲是人類的常態,手淫的樂受雖與兩性共行淫欲相近,但並無行淫的對象,因此將它制為僧伽婆尸沙法,意即犯者雖不清淨,但仍有機會依出家法得成就。我舉那則偷窺婦女洗澡的實例,是用來說明手淫無法經由懺悔而戒除,行為人往往會陷於屢懺屢犯的窘境。若以小小戒來處理,懺罪的程序大為簡化,對行為人與僧團都有益處。五百結集會上,有阿羅漢主張四波羅夷以外,皆是小小戒,有可能是基於此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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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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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lxd127 » 2008-02-14, 21:53
戒律是佛陀在印度制定的,一些戒律是因为特殊的因缘制定的,一些是基于当地气候条件制定的,一些是基于当地风俗习惯制定的,当佛法传到完全不同的地域时,这就涉及舍戒的问题了,我想,佛陀所说的舍戒是在这个层次上考虑的。
如果是因为除罪很麻烦,为照顾那些不清净的比丘,而废除戒律是相当不妥的,这就相当于在说“佛陀当初就不该定这条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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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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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lxd127 » 2008-02-14, 21:58
另外,阿难尊者在参加五百结集时已证阿罗汉果,所以,我们不应当对他说的话产生怀疑,也就是说,佛陀确实在临终时提过舍戒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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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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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lxd127 » 2008-02-15, 12:45
有阿罗汉提议舍去阿四波罗夷以外的戒律,这可能是由于他对形势的估计比较乐观,认为舍去这些戒律于修行并无大碍。
但是,大迦叶尊者早在佛陀还在世时就已经发现形势不容乐观了,他曾问佛陀,为什么以往制戒很少,而证果者多;而今制戒多,而证果者少。
在那次会议上,大多数阿罗汉对舍戒是相当谨慎的,最终通过了“不舍一戒”的决议。
正法的住世,也遵循无常的规律,早在佛陀健在时就已开始发生退没了。所以,我也非常赞同对舍戒持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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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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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freshman » 2008-02-16, 17:47
關於“小小戒可舍”的問題,已經爭了有數千年了,恐怕還要一直爭論下去。
依末學看來,這裏只要改動一個字,就會有一個嶄新的角度和開闊的視野出現。那就是:
將“小小戒可舍”變成“小小戒可變”。
過去人民只是註重在“舍戒”,所以拼命在“哪些戒律可以舍棄”的問題上糾纏不休。其實,這個思路有問題。
世尊的本意不是真地要我們去“舍戒”,而是要我們會變通。會應地制宜、應時制宜,經過僧團會議的討論,變化出新的更適合的“戒律”。
第一次結集時,有阿羅漢認為除“四波羅夷,餘者是小小戒”,這在我看來,完全沒有問題。問題在於,大家再加上佛說過“小小戒可舍”,所以,一加一等於二,從而推導出“除四波羅夷,餘者皆可舍”,這就荒謬了。
“不變是不行的,瞎變更可怕”。這可能就是大迦葉尊者當年的靠量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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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q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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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ysq2836 » 2008-02-16, 21:28
個人理解
戒律是為了能梵行.梵行導致心的提升.實際上,戒律內容多少,以能梵行為考量.這點可借鑒瑜伽派的見解,根據瑜伽經,瑜伽的路系統分為八支行法,其中,禁制,勸制[或者叫遵行],也許還要加上制感.基本就對應與佛教的戒律.這裏:
夜摩(yama)﹐即禁制﹐指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邪淫﹑不貪等 5種必行的禁戒。尼夜摩(niyama)﹐即勸制﹐指清凈﹑滿足﹑苦行﹑學誦﹑念神等 5種積極的修行。
顯然,這裏沒有戒律那麽繁復.僅指一些原則,而這些已經足夠可以梵行了.這個事實可以對應與阿羅漢的"除波羅夷外皆小戒"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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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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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Mahanama » 2008-02-17, 19:40
僧團最初並沒有成文的戒律,後來僧眾人數漸增,素質良莠不齊,開始有人犯錯,這才隨犯隨制,其中有些是與修行本身有關,例如比丘不可觀聽歌舞、不可非時受食;也有一些純屬因時因地制宜,例如比丘不可親手拿食物給外道沙門(註:印度傳統裡,親手拿食物給沙門就有供養的意思;為免僧團遭謗故)。
歷經數十年的制訂,戒律的內容已經十分龐大,而小小戒可捨想必不是世尊臨入滅時臨時的決定,應是在其晚年時已經深思熟慮。大迦葉尊者在五百結集會上所作的裁示也不能說不對,因為當時的主、客觀條件使然,捨小小戒的確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