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觀)智慧產生的緣由與方法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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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es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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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Honesty » 2007-12-28, 00:14

Dogbert 寫:如果你到現在還只能用這種不講理的方式來討論,我建議你還是看看就好,不要來這裡自誤誤人了。
法友所說的到底有沒有理,只要雙方陳述清楚,所有的法友心中自然會有評斷,但是法友要不要來此討論是個人的自由與權利,並不是別人能決定的,別人也沒權力做任何干涉。

末學身為版主對於討論區的宗旨,還是要做出適當的建議與指正,無論是誰,都有權利來此討論原始佛法,討論的方式只要不是違反版規,要以什麼方式與觀念去討論,都是被准許的,也是該被OBA所保障的。若有其他法友對該法友的發言覺得不認同,或認為不合理或不喜愛.........,除了可以提出反對意見(參與討論),也可以對其發言置之不理(讓有興趣的人去跟他談),但是沒有權力去驅趕別人要別人不要討論,因為這並不是"某人私人專有"的討論區,這是所有喜愛原始佛法的法友的討論區,這種行為是非常不尊重本討論區,更是不尊重OBA的。

因此請所有討論的法友自重人重,勿要驅趕或阻擾法友討論的意願,因為你沒有這樣的權力,不能接受無法理解那就不要去跟這樣的法友討論即可,也說不定有其他人欣賞認同理解這樣的見解與方式,要注意這討論區並不是為特定人開的,而是為所有認同喜愛原始佛法的人開的。某些法友不認同,並不代表所有法友都不認同。

相信本版主這樣的合理呼籲,大家都能認同才對。
比丘勤修習,觀察此陰身 
晝夜常專精,正智繫念住
有為行長息,永得清涼處
雜阿含二六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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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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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ogbert » 2007-12-28, 10:49

我只是把你批評他人,卻又拒絕拿出理由的事實說出來而已。你說了那麼多,到底要不要把別人錯在哪裡講出來呢?

說別人錯,拿出理由有那麼困難嗎?莫非這是"某人私人專有"的討論區,愛怎麼批評就怎麼批評,別人有意見就是不尊重討論區?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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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ta
文章: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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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metta » 2007-12-28, 12:02

Honesty 寫:
Dogbert 寫:如果你到現在還只能用這種不講理的方式來討論,我建議你還是看看就好,不要來這裡自誤誤人了。
法友所說的到底有沒有理,只要雙方陳述清楚,所有的法友心中自然會有評斷,但是法友要不要來此討論是個人的自由與權利,並不是別人能決定的,別人也沒權力做任何干涉。 ......

末學身為版主對於討論區的宗旨,還是要做出適當的建議與指正,無論是誰,都有權利來此討論原始佛法,討論的方式只要不是違反版規,要以什麼方式與觀念去討論,都是被准許的,也是該被OBA所保障的。
相信本版主這樣的合理呼籲,大家都能認同才對。
我認為Dogbert版主做得很正確。 版規不是無中生有地建立起來的。Dogbert版主根據論壇上發生的情況不斷制定新版規,這是很合理的做法。 佛陀制定 戒律也是根據發生的事情逐漸制定戒律。

佛法討論的理想情況是完全按照八正道正語的要求來進行。雖然這種理想情況在現實中難於實現,但是對於反覆違背正語應該得到適當的制止,對於反覆勸告無效的進行停權也是合理的。

正語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以事實為根據,請看http://www.accesstoinsight.org/ptf/dhamma/sacc ... index.html

Five keys to right speech
"Monks, a statement endowed with five factors is well-spoken, not ill-spoken. It is blameless & unfaulted by knowledgeable people. Which five?

"It is spoken at the right time. It is spoken in truth. It is spoken affectionately. It is spoken beneficially. It is spoken with a mind of good-will."

— AN 5.198


The criteria for deciding what is worth saying
[1] "In the case of words that the Tathagata knows to be unfactual, untrue, unbeneficial (or: not connected with the goal), unendearing & disagreeable to others, he does not say them.

[2] "In the case of words that the Tathagata knows to be factual, true, unbeneficial, unendearing & disagreeable to others, he does not say them.

[3] "In the case of words that the Tathagata knows to be factual, true, beneficial, but unendearing & disagreeable to others, he has a sense of the proper time for saying them.

[4] "In the case of words that the Tathagata knows to be unfactual, untrue, unbeneficial, but endearing & agreeable to others, he does not say them.

[5] "In the case of words that the Tathagata knows to be factual, true, unbeneficial, but endearing & agreeable to others, he does not say them.

[6] "In the case of words that the Tathagata knows to be factual, true, beneficial, and endearing & agreeable to others, he has a sense of the proper time for saying them. Why is that? Because the Tathagata has sympathy for living beings."

— MN 58

特別是批評別人的時候,這點非常重要, 要不然對方可能覺得被冤枉或者被譭謗等。佛陀本人為我們做出了很好的榜樣。他無論是批評犯有過失的弟子或和還是和對手辯論,總是要先讓對方肯定事實 之後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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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文章: 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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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Mahanama » 2007-12-28, 20:31

如果你讀過清淨道論,你就會知道論師造論,也要引用經律,並非可以天馬行空,隨意杜撰。當然!引經據典並不保證其論述無誤,但你若要破斥論師的立論,也必須言之有物才行。

「論師」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龐大的群體,也都是僧侶。如果有人宣稱論師的方向錯誤,而不指明是哪一位論師犯了什麼錯,那並非實事求是,而是意識形態使然。 :w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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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th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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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mith » 2007-12-29, 08:59

Honesty 寫:
Dogbert 寫:如果你到現在還只能用這種不講理的方式來討論,我建議你還是看看就好,不要來這裡自誤誤人了。
法友所說的到底有沒有理,只要雙方陳述清楚,所有的法友心中自然會有評斷,但是法友要不要來此討論是個人的自由與權利,並不是別人能決定的,別人也沒權力做任何干涉。

末學身為版主對於討論區的宗旨,還是要做出適當的建議與指正,無論是誰,都有權利來此討論原始佛法,討論的方式只要不是違反版規,要以什麼方式與觀念去討論,都是被准許的,也是該被OBA所保障的。

因此請所有討論的法友自重人重,勿要驅趕或阻擾法友討論的意願,因為你沒有這樣的權力,不能接受無法理解那就不要去跟這樣的法友討論即可,也說不定有其他人欣賞認同理解這樣的見解與方式,要注意這討論區並不是為特定人開的,而是為所有認同喜愛原始佛法的人開的。某些法友不認同,並不代表所有法友都不認同。

相信本版主這樣的合理呼籲,大家都能認同才對。
真的說得太好了。
擲地有聲。

:不論你有沒有理,就算你的言論反對我,我也要維護你的發言權。:

忘了是那位哲人說過這麼一句名言。

直心版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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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th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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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mith » 2007-12-29, 10:44

metta 寫:
Honesty 寫: 法友所說的到底有沒有理,只要雙方陳述清楚,所有的法友心中自然會有評斷,但是法友要不要來此討論是個人的自由與權利,並不是別人能決定的,別人也沒權力做任何干涉。 ......

末學身為版主對於討論區的宗旨,還是要做出適當的建議與指正,無論是誰,都有權利來此討論原始佛法,討論的方式只要不是違反版規,要以什麼方式與觀念去討論,都是被准許的,也是該被OBA所保障的。
相信本版主這樣的合理呼籲,大家都能認同才對。
我認為Dogbert版主做得很正確。 版規不是無中生有地建立起來的。Dogbert版主根據論壇上發生的情況不斷制定新版規,這是很合理的做法。 佛陀制定 戒律也是根據發生的事情逐漸制定戒律。

佛法討論的理想情況是完全按照八正道正語的要求來進行。雖然這種理想情況在現實中難於實現,但是對於反覆違背正語應該得到適當的制止,對於反覆勸告無效的進行停權也是合理的。
佛陀的智慧及心量非我等博地凡夫所能比擬,制戒時所考慮的種種,絕沒有滲入個人的利害關係跟權力慾望。
我人可以期望一個凡夫來規範,而不涉及任何私慾嗎?

這就是為什麼民主制度是目前較先進也較公平的制度。

這更說明了專制獨裁之為人所唾棄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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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nTsai
文章: 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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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高雄市

文章 IanTsai » 2007-12-29, 13:11

在提婆達多提出異論時,我看不見佛陀維護他的發言權。
當一個人的論述已經違反一個團體的的共識時。這個人應該要有自知之明。
來這裡是為了追尋佛陀的言論及所得。
如果一再被指出問題,而不面對。這不是聖弟子該有的行為。
舍利弗尊者衣角不小心掃到他人,都願意虛心受教。我們呢?
當意見看法不同,我們會有爭論。論需有所本。
當被質疑時,理應說出自己的理由,而不是閃躲詭辯。
否則你說這些話時,並未處於正念之中。你會相信一個在發瘋狀態的人說的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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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文章: 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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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Mahanama » 2007-12-29, 17:05

smith 寫:佛陀的智慧及心量非我等博地凡夫所能比擬,制戒時所考慮的種種,絕沒有滲入個人的利害關係跟權力慾望。
我人可以期望一個凡夫來規範,而不涉及任何私慾嗎?

這就是為什麼民主制度是目前較先進也較公平的制度。

這更說明了專制獨裁之為人所唾棄的原因。
「民主」的一大特點是少數要服從多數。戒律是由佛陀自行制定,沒有經過議會討論,這在程序上就是不民主的。再從實體面來說,世人無不貪食,而佛制僧眾常法與在家齋法都不得非時食;好色也是人的天性,佛陀卻提倡修梵行,宣揚離欲。這些都是違背大多數民意。

民主的另一個特點是定期選舉,所謂選賢與能,而無上正等正覺、天人師、世尊、阿羅漢...都不是用選票來決定的,也沒有任期制。人如果真心想解脫生老病死苦,就別去學民主佛法,而要老老實實地學佛主佛法。在解脫道上,民主沒有插足之處。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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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文章: 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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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ogbert » 2007-12-30, 09:13

一個人口口聲聲在呼籲言論自由,卻利用言論自由來用不實言論來批評他人,那言論自由這個寶貴的權利就真的被濫用了。而且我也無能為力,只能適時把一些問題點出來讓大家看得更清楚一點而已。

如果請他人拿出批評的理由也算是打壓言論自由的話,那我只能說,會這樣認為的人,其實就是言論自由的最大殺手,因為你不能接受他人合理的質疑或批評,甚至抹黑請你講道理的人。

就像是某些政治人物,你若是批評他,就會被冠上不愛台灣的大帽子一樣,只是這樣的情形會發生在OBA的佛法論壇,讓我這個版主覺得很無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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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文章: 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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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Mahanama » 2007-12-30, 12:57

「言論自由」的真正意義是為了保障人民發言、創作、出版的自由不受公權力的侵犯。如果在日常生活的言談之中,肆意批評,而不提出根據,那叫不講道理。如果人家要求他給出證據,他竟然振振有詞地以「言論自由」抗辯,那真是驢唇對不上馬嘴,莫名其妙到了極點。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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