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及『我的』理解,如世尊所說:五蘊(色身、感受、思想、意行、識覺),非我、不異我、不相在 ..dreamer008 寫: ...『眾生很難解脫視五受陰為「我」「我的」的偏執。』這句話的真正意涵呢?
長期以來,對於用『我』及『我的』來表達一直令我很困惑!因為畢竟對此兩個詞每個人在心裡的解釋與體悟不一,您的『我』和我的『我』意義可能差異頗多,甚至根本南轅北轍,但這兩個詞可以算是佛教真正入門修行的開始 ...
引用 youdai 師兄解釋:
(藍色部分則為 seasky 加註)
計我──當作我、認為就是我。(我:自我、永恆常住的本體 --- 我)
異我──我以外的、屬於我的(關於我的、與我相關聯的),意為另有一個真我(意為另一個不一樣的自我),所討論的主題(五蘊)屬於那個我(即使不 "當作我"、不 "認為就是我",卻形成了 "另一個不一樣的自我")。
相在──有兩種情形,一是想像「我」如神一般是很偉大的,短暫而渺小的五蘊只是我中的一小部分,只是為我的存在作一種示現、一種證明。其二是認為「我」是相當精緻巧妙的,隱匿在五蘊之中,是整個五蘊意義、價值、靈魂之所在。不過絕大部份的人僅只是想像受、想、行、識是在色身之內運作的。
計我、異我、相在都是「我見」的具體表現,非我、不異我、不相在自然就是「我見」斷除後的情況了。
seasky 說明:
1. 當我們誤以為色身是我、或感受是我、或思想是我、或意行是我、或知覺是我、或其中之二三四項是我、或五項全部是我,則圍繞著自我這一觀念,為維護自我的種種設想,就會生起種種的貪瞋癡(無明、愛、取、有 ..),這就是 --- 我見。
2. 也許我們不會以為 "色身" 是我,但若是對於 "色身" 產生了無明、欲貪、渴愛、執取 ...,則 "色身" 便是 "異我"。再者,雖然我們根本不會以為 "無明、欲貪、渴愛、執取 ..." 是我,但"無明、欲貪、渴愛、執取 ..." 卻是伴隨著 "我" 而生,與 "我" 相關的,所以"無明、欲貪、渴愛、執取 ..." 即是 "異我"。異我 --- 也是 "我見" 的一種。
貪瞋癡永滅無餘時,即完成了無我 ..
完成無我時,即貪瞋癡永滅無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