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是。比丘。有梵志四人集在一處。欲得免死。各歸所奔。故不免死。一人在空。一人入海水。一人入山腹中。一人入地。皆共同死。
是故。諸比丘。欲得免死者。當思惟四法本。云何為四。
一切行無常。是謂初法本。當念修行。
一切行苦。是謂第二法本。當共思惟。
一切法無我。此第三法本。當共思惟。
滅盡為涅槃。是謂第四法本。當共思惟。
如是。諸比丘。當共思惟此四法本。所以然者。便脫生.老.病.死.愁.憂.苦.惱。此是苦之元本。是故。諸比丘。當求方便。成此四法。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一切法無我
何謂一切法
《補充說明》 何謂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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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明確的指出:「云何所知法?謂五受陰。」
( 以五蘊知覺、觀一切法 )
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 入處:眼、色、
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
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
,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如
,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眼( 眼識 ) → 眼觸 ←色塵
耳( 耳識 ) → 耳觸 ←聲塵
鼻( 鼻識 ) → 鼻觸 ←香臭
依此類推,心對六根外塵產生染著,執取或好惡:
意( 意識 )→ 意觸 ←法塵
色受想行識( 五陰 )非我,一切法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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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明確的指出:「云何所知法?謂五受陰。」
( 以五蘊知覺、觀一切法 )
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 入處:眼、色、
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
名一切。若復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曇所說一切
,我今捨別立餘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如
,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
眼( 眼識 ) → 眼觸 ←色塵
耳( 耳識 ) → 耳觸 ←聲塵
鼻( 鼻識 ) → 鼻觸 ←香臭
依此類推,心對六根外塵產生染著,執取或好惡:
意( 意識 )→ 意觸 ←法塵
色受想行識( 五陰 )非我,一切法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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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善觀 在譯經的主題
回應善觀 在譯經的主題
真的說起來 在自證之前 佛法只是當參考
自證得四不壞淨後 才算是淨信正信與實信而非參考
葛拉瑪經並無矛盾 佛法也可以盡量懷疑考驗
在自證之前 也可說只能算是標月指..
分享一本文章 沒看過的人可以按進去看看-----
原始佛教之我與無我 楊郁文
http://www.chibs.edu.tw/publication/chbj/02/02_01.htm
《雜.110經》記載︰Saccaka尼揵子請教釋尊「云何為
弟子說法令離疑惑?」佛答︰「我為諸弟子說︰諸所有色─
─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
遠、若近──彼一切如實觀察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受、
想、行、識亦復如是。彼學必見跡不斷壞,堪任成就厭離知
、見,守甘露門;雖非一切悉得究竟,具向涅槃。如是,弟
子從我教法得離疑惑。」
真的說起來 在自證之前 佛法只是當參考
自證得四不壞淨後 才算是淨信正信與實信而非參考
葛拉瑪經並無矛盾 佛法也可以盡量懷疑考驗
在自證之前 也可說只能算是標月指..
分享一本文章 沒看過的人可以按進去看看-----
原始佛教之我與無我 楊郁文
http://www.chibs.edu.tw/publication/chbj/02/02_01.htm
《雜.110經》記載︰Saccaka尼揵子請教釋尊「云何為
弟子說法令離疑惑?」佛答︰「我為諸弟子說︰諸所有色─
─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
遠、若近──彼一切如實觀察非我、不異我、不相在;受、
想、行、識亦復如是。彼學必見跡不斷壞,堪任成就厭離知
、見,守甘露門;雖非一切悉得究竟,具向涅槃。如是,弟
子從我教法得離疑惑。」
接上
Saccaka 復問︰「云何教諸弟子,
於佛法得盡諸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答︰「
正以此法,諸所有色......彼一切如實知非我、非異我、不
相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於爾時成就智無上、解
脫無上、解脫知見無上;成就三種無上已,於大師所恭敬、
尊重、供養如佛、世尊覺一切法,即以此法調伏弟子,令得
無畏、調伏、寂靜、究竟涅槃;世尊為涅槃故,為弟子說法
。」(註 5)
從上面經文可以明白地看出︰釋尊欲令眾生得法眼,離
疑惑,乃至究竟涅槃故,為弟子說法;世尊說法;以「一切
法無我」為「法本」。因此,先教諸弟子於一切五陰「如實
觀察無我」;如此可以「離疑惑」,成為「須陀洹(sot=
`apanna` 入流者)」斷身見、戒取、疑結;雖不能究竟解脫
,已具「向涅槃」──轉向涅槃√導向涅槃。
Saccaka 復問︰「云何教諸弟子,
於佛法得盡諸漏,無漏心解脫、慧解脫,現法自知作證︰我
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佛答︰「
正以此法,諸所有色......彼一切如實知非我、非異我、不
相在;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於爾時成就智無上、解
脫無上、解脫知見無上;成就三種無上已,於大師所恭敬、
尊重、供養如佛、世尊覺一切法,即以此法調伏弟子,令得
無畏、調伏、寂靜、究竟涅槃;世尊為涅槃故,為弟子說法
。」(註 5)
從上面經文可以明白地看出︰釋尊欲令眾生得法眼,離
疑惑,乃至究竟涅槃故,為弟子說法;世尊說法;以「一切
法無我」為「法本」。因此,先教諸弟子於一切五陰「如實
觀察無我」;如此可以「離疑惑」,成為「須陀洹(sot=
`apanna` 入流者)」斷身見、戒取、疑結;雖不能究竟解脫
,已具「向涅槃」──轉向涅槃√導向涅槃。
佛法究竟還是要真刀真槍的磨練加修練
用語文討論 終究不算數的..
不過語文與思慧還是重要
在此分享慚也最新心得之無我十義
有用請享用 無用就當沒看到吧
無我有十義 皆否定式的
1實體--即等同常 斷亦同
2一異--否定存在有獨立性 及絕對的分別
也否定大一神我與*小一單位*即形式上的[假合命名]-[假名]
一為執內外無關係 異為執此彼無關係 緣起一切相關
3生滅--同有無見 等同常見
4來去--同上 134同
5主宰--有選擇行為的自由[愛惜者經]但無指使自然法則的能力
行為無行為者且須依照因緣法則的順序及限制等
即現實的限制.主為自主 宰為控制他物.
話說回來那肯定的呢 總不能全否定光光 就成了
偏於斷見了 或是執中
對此--所謂[沒有真實的存在]一詞有二義
但常表達的時候誤會了
一是完全不存在
一是指存在的性質是--虛幻而非實 假合而非真
故說[沒有真實的存在]
只有虛幻假合的因緣法存在---[此存在定義已特殊化了.]
用語文討論 終究不算數的..
不過語文與思慧還是重要
在此分享慚也最新心得之無我十義
有用請享用 無用就當沒看到吧
無我有十義 皆否定式的
1實體--即等同常 斷亦同
2一異--否定存在有獨立性 及絕對的分別
也否定大一神我與*小一單位*即形式上的[假合命名]-[假名]
一為執內外無關係 異為執此彼無關係 緣起一切相關
3生滅--同有無見 等同常見
4來去--同上 134同
5主宰--有選擇行為的自由[愛惜者經]但無指使自然法則的能力
行為無行為者且須依照因緣法則的順序及限制等
即現實的限制.主為自主 宰為控制他物.
話說回來那肯定的呢 總不能全否定光光 就成了
偏於斷見了 或是執中
對此--所謂[沒有真實的存在]一詞有二義
但常表達的時候誤會了
一是完全不存在
一是指存在的性質是--虛幻而非實 假合而非真
故說[沒有真實的存在]
只有虛幻假合的因緣法存在---[此存在定義已特殊化了.]
中觀與南傳的緣起無我基本定義
有相同部份亦有不同部份
除去相同的地方 如常斷
中觀與南傳的緣起無我基本定義不同處有哪些呢
即
1小一單位
2實體或實相 但若同於虛幻假合的因緣法存在
而非斷見就沒不同啦
所以再繼續處理小一單位
中觀認為即使分析到最小的範圍也還可再分析
故無小一單位 一異只是形式概念的分析拼湊[[即想蘊]]
應知二諦非佛說 皆非原始佛教 想蘊也是因緣法...
只要除去有不可再分析之法一詞 南北傳即相同
佛也說 非五陰即受 亦非異於受 即不一不異...
五八)
佛告比丘。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
http://groups.msn.com/mindfulsati/page5 ... =8&DDir=-1
有相同部份亦有不同部份
除去相同的地方 如常斷
中觀與南傳的緣起無我基本定義不同處有哪些呢
即
1小一單位
2實體或實相 但若同於虛幻假合的因緣法存在
而非斷見就沒不同啦
所以再繼續處理小一單位
中觀認為即使分析到最小的範圍也還可再分析
故無小一單位 一異只是形式概念的分析拼湊[[即想蘊]]
應知二諦非佛說 皆非原始佛教 想蘊也是因緣法...
只要除去有不可再分析之法一詞 南北傳即相同
佛也說 非五陰即受 亦非異於受 即不一不異...
五八)
佛告比丘。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
http://groups.msn.com/mindfulsati/page5 ... =8&DDi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