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句話很短,理解起來卻不簡單。原因之一,是佛典中的「行」不只有一種意思。無明緣行,行緣識。
「諸行無常」的行,指因緣而生的有為法;五蘊中的行,指行蘊。《中部》MN 44 所說的身行、語行、意行,分別是呼吸、尋與伺、想與受。十二支緣起中的行,則主要指以無明為緣、能使生死相續的業行。同樣一個「行」字,要看經文當時在說什麼。
一、saṅkhāra 的多種意義
「行」的巴利文是 saṅkhāra,基本語義與「造作、組合、形成」有關。它既可以表示形成某種結果的活動,也可以表示因緣而生的有為法。
《法句經》第 277 偈說:
這裡的「行」,指因緣而生的有為法。凡是依條件而生,就會隨條件改變,因而是無常的。這個「行」的範圍很廣,但仍不包括無為的涅槃,因此不能直接理解成「一切法」。Sabbe saṅkhārā aniccā.
一切行無常。
但是,在「無明緣行」中,行不是泛指所有有為現象,而是指受到無明制約、具有形成與推動作用的造作。在行蘊中,行又主要從身心經驗的角度,分析面對六種境界時生起的意向與心理造作。可以先作如下區分:
1. 「諸行無常」的行,偏重因緣而生的有為法。
2. 行蘊的行,偏重經驗中的意志與各種心理造作。
3. 緣起支的行,偏重由無明制約、能支持苦與生命相續的造作。
4. 禪定經文中的身行、語行、意行,還可能分別指呼吸、尋與伺、想與受。
這些用法彼此有關,卻不能全部畫上等號。菩提比丘將其概括為「主動造作」與「被造作的有為現象」兩方面,也提醒讀者必須依上下文判斷。
菩提比丘,《Anicca Vata Sankhara》,BPS Newsletter 封面文章第 43 篇,1999 年;參見文中對緣起支、行蘊與一切有為法的三種用法,以及主動、被動語義的說明。
二、緣起支中的三種行
《相應部》SN 12.2 將緣起支的行分成三類:
1. 身行,kāyasaṅkhāra;
2. 語行,vacīsaṅkhāra;
3. 意行,cittasaṅkhāra。
漢譯平行經《雜阿含經》第 298 經則作「身行、口行、意行」。《相應部》SN 12.2 的第三項是 cittasaṅkhāra,本篇統一譯作「意行」。《雜阿含經》第 298 經也使用「意行」這個名稱。
值得注意的是,《相應部》SN 12.2 和《雜阿含經》第 298 經只列出三種行,沒有在同一段經文中詳細說明它們各自包含哪些行為。因此,把這三種行進一步解釋成具有業力作用的身、語、意造作,還需要結合其他經文來理解。
《相應部》SN 12.25 說,眾生會依身、語、意方面的意志而形成造作,而無明包含在這些造作的條件之中。《增支部》AN 6.63 又明確以意志說明業。這些經文共同支持了「緣起支的行主要具有意志與業行性質」的解讀。
1. 身行
身行是經由身體表現的意志性造作,例如保護或傷害生命、給予或取走財物、照顧或攻擊他人。身體移動本身不一定就是業行。反射性縮手、失去平衡撞到別人,與有意推倒別人並不相同。判斷其業的性質,需要考察其中是否有意志、動機及對行為的認知。
2. 語行
語行是經由語言表現的意志性造作,例如誠實說明、故意欺騙、勸人和合、挑撥離間、溫和溝通或惡口辱罵。語行雖然表現在聲音與文字上,真正使它具有業力性質的,仍是推動言語的意志。
3. 意行
意行是內心的造作,不一定立刻表現在身體或言語上,例如決定幫助他人、蓄意傷害、培養慈心、反覆維持瞋恨,或計畫某項行動。身、語、意行,是依造業所用的身、語、意來分。身行和語行同樣由思發動,只是分別表現在身體與言語上。
三、行、意志與業的關係
意志的巴利文是 cetanā,漢譯常作「思」。這裡的「思」,是指行為中的意向,不只是一般的思考或分析。
《增支部》AN 6.63 說:
因此,佛法所說的業,不只是外在可見的動作,而是具有意志的身、語、意行為。我說思是業;有了意志,便經由身、語、意造作業。
不過,「有意志」不一定表示事前經過長時間思考。意志可以十分迅速,也可能受到習慣、情緒與未經充分反省的傾向推動。沒有預先計畫,不等於完全沒有意志;真正無意的反射或意外,也不能與蓄意行為相提並論。
「行」與「業」因而關係密切,但不能在所有脈絡中當成同義詞:
1. 業著重有意志的行為及其因果作用。
2. 行著重造作、形成與支持後續結果的活動。
3. 在十二支緣起中,兩者高度重疊。
4. 在「諸行無常」或《中部》MN 44 的身行、語行、意行中,saṅkhāra 就不能全部翻成業。
四、無明如何成為行的條件
無明尚未斷除時,眾生仍會造作使生死相續的業。下面以受到批評後生起報復心為例,說明無明怎樣影響人的身、語、意行為。一個人聽到批評後,可能立即把這段聲音理解為:「他否定了我。」、「我的地位受到威脅。」、「我必須反擊,才能保護自己。」
如果心不能看見聲音、感受、辨認與自我防衛都是依條件生起的過程,便可能產生瞋恨、報復及傷人的意向。這些意向再透過語言或身體表現出來。這個例子只說明無明如何影響造業,沒有逐一解釋十二支。十二支各支的含義,仍須依經文來理解。
五、行不只是不善行
《相應部》SN 12.51 說,一個受無明影響的人可能造作三類行:
1. 福行;
2. 非福行;
3. 不動行。
「福行」是能帶來可喜果報的造作,例如布施、持戒及某些禪修活動。
「非福行」是由貪、瞋、癡推動,能帶來痛苦果報的造作。
「不動行」的巴利文與 āneñja 有關,表示不動搖或不受擾動。《相應部》SN 12.51 本身沒有在這一段詳細界定其範圍;後來的南傳《清淨道論》通常將它解釋為與四種無色界定相應、能導向無色界果報的善思。因此,把不動行籠統解釋成所有深度禪定並不精確。
佛音,《清淨道論》第十七品第 60 段;Ñāṇamoli 英譯。三世解釋下的果報識,可另參見同品第 120~126 段,該處包括生存期間的果報識與結生時的識。
《相應部》SN 12.51 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福行,只要造作者仍在無明之中,它仍可能支持相應的果報與未來存在。
這不是在否定善行的價值。福行與非福行的結果截然不同,福行也能為修行創造有利條件。經文只是進一步說明:究竟解脫不只是以善業取代惡業,還要斷除使業繼續建立後有的無明、愛與取。阿羅漢仍能行動和幫助別人,但他的行為不再由無明與執取推動,也不再造作帶來後有的業行。
六、為什麼《中部》MN 44 的三行不一樣?
在《中部》MN 44《小方廣經》中,身行、語行、意行有另一套定義:
1. 入息與出息是身行;
2. 尋與伺是語行;
3. 想與受是意行。
經文接著解釋:
. 呼吸依身體而存在、繫屬於身體,所以稱為身行;
. 尋與伺出現在說話以前,是語言形成的先導,所以稱為語行;
. 想與受是心理活動,依心而存在,所以稱為意行。
《中部》MN 44 說,人先有尋與伺,然後才開口說話,所以稱尋與伺為語行。這裡的語行是說話以前的心理活動,並不是已經說出口的話。這段經文主要討論禪定、想受滅定,以及身心活動依什麼次序止息和恢復,並不是在直接分析十二支中的業行。
因此,閱讀「身行、語行、意行」時,必須先問:
若忽略脈絡,就可能把呼吸誤解為身業,或把所有尋思一律理解成緣起支中的語業。經文正在分析業與緣起,還是在分析禪定中的身心活動?
七、行蘊與緣起支的行
五蘊中的第四蘊是行蘊,巴利文為 saṅkhārakkhandha。
在早期經典中,行蘊常以六類意志說明,也就是對色、聲、香、味、觸、法所生的意志。《相應部》SN 22.56 說,行以觸為生起條件;《雜阿含經》第 61 經則稱為「六思身」,即眼觸生思,乃至意觸生思。
後來的南傳阿毘達磨則把行蘊發展成較廣的心理分類:除了另立為受蘊與想蘊的受、想之外,其餘多種心所都歸入行蘊。這是較晚形成的系統化分析,閱讀時應與早期經典以六類思說明行蘊的方式加以區分。
行蘊與緣起支的行具有共同部分,但範圍與用途不同:
1. 行蘊是五蘊分析的一部分,觀察經驗中各種意志與心理造作。
2. 緣起支的行則特別著重由無明制約、能成為識與後續存在條件的造作。
3. 緣起支中的業行屬於行蘊的範圍,但不能因此認為所有行蘊活動都必然是由無明推動、產生未來生命果報的業行。
4. 身行與語行之所以稱為行,重點是其中的意志及造作作用;身體與聲音本身仍屬於色法,不能直接放入精神性的行蘊。
因此,兩者較適合理解成「部分重疊、分析目的不同」,而不是完全相同或毫無關係。
八、什麼是「行緣識」?
「行緣識」表示行是識的條件。
《相應部》SN 12.2 與《雜阿含經》第 298 經都把這一支的識分為六類:
1. 眼識;
2. 耳識;
3. 鼻識;
4. 舌識;
5. 身識;
6. 意識。
識是因緣而生的。例如,依眼與色生起眼識,依耳與聲生起耳識。六識都有生滅,並不是一個永遠不變的我。
《中部》MN 38 及其平行經《中阿含經》第 201 經,更直接否定「同一個識保持不變地流轉」的看法。經文強調識依條件而生,沒有條件便不生起。
那麼,造作如何成為識的條件?
《相應部》SN 12.38 說,一個人所意圖、計畫及仍有潛在傾向的事,會成為識得以維持和建立的支持。當識得到支持而安住、增長,便有未來再生存的形成,進而有未來的生、老、死與苦。《相應部》SN 12.51 也說,無明中的人造作福行、非福行或不動行,識便趨向相應的方向。
《相應部》SN 12.38 說,人的意圖、計畫,以及尚未斷除的隨眠,都能成為識安住、增長的因緣。隨眠是尚未斷除、仍可能生起的煩惱傾向。即使當下沒有主動打算做什麼,只要隨眠未斷,識仍有安住的因緣,並可能導向未來再生與苦。
這不是行憑空製造出一個識,也不是行推動一個靈魂般的識前往下一生,而是前後過程依條件相續。
九、「行緣識」的兩種主要解讀
關於十二支應如何配置,南傳佛教中主要有兩種解讀方向。
1. 三世生命的解讀
南傳註釋傳統通常把無明與行歸入過去世的原因,把識、名色、六處、觸、受歸入今生的果報。
依這種解讀,「行緣識」主要表示過去的業行成為今生果報識的條件,尤其包括結生時的識。這套解釋著重說明:在沒有靈魂或永恆自我的情況下,業與再生如何仍能保持因果關聯。
需要注意的是,「結生識」是後來南傳阿毘達磨與註釋系統的技術名詞,並不是《相應部》SN 12.2 對「識」所使用的原句。《相應部》SN 12.2 本身仍以六識說明這一支。
2. 當下或心理過程的解讀
另一種解讀著重十二支在當下經驗中的運作。依這種方向,無明影響意志與心理傾向,這些造作又支持識與後續身心經驗的發展。
不過,把十二支全部縮減成一個極短的心理反應,也是一種解釋模式,不能直接說成經文唯一明示的意思。尤其《相應部》SN 12.38 明確把識的建立連接到「未來再生存」與未來的生、老、死,顯示相關經文並未排除跨越生命的意義。
無著比丘比較早期經典與部派論書後指出,緣起並不限於再生,但確實適用於再生;三世與當下過程可視為著重點不同的互補解讀,而不必互相排斥。
無著比丘,《Rebirth in Early Buddhism and Current Research》,Wisdom Publications,2018 年,第一章〈Dependent Arising〉,第 8~9 頁。
較穩妥的理解是:
行與識的條件關係可以在現前經驗中觀察,但十二支整體也包含業、後有、出生與死亡,不能只保留心理層面而刪去生命相續的意義。
十、行不是識的唯一條件
「行緣識」不表示行是識唯一、充分的原因。其他經文說,眼與色為條件而生眼識,耳與聲為條件而生耳識,乃至意與法為條件而生意識。[《相應部》SN 12.44]
《長部》DN 15 又說明識與名色具有相互條件關係,並以識進入母胎、名色成長來討論生命相續。
眼識生起,要有眼與色等因緣;其他五識也是如此。「行緣識」則是在說,業行能成為識生起與生死相續的因緣。兩種說法各自說明不同的因緣,不能由「行緣識」就認為識只靠行生起。
十一、「行滅則識滅」不等於立即失去意識
十二支的還滅次序說:
這句話不能解釋成:一個人斷除無明之後,立刻失去感官識,無法看、聽、感受或採取行動。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
《相應部》SN 12.51 描寫解脫者仍會經驗樂受、苦受與不苦不樂受,只是不再執取、喜愛或以它們建立後有。這表示解脫者在世時,身心與六識仍然可以依現有條件運作。
依三世解讀,「行滅則識滅」主要表示不再造作能產生未來果報與結生識的業行,因此身壞命終後不再出生。
依當下過程解讀,則表示無明所生的造作不再為識的執取、安住與增長提供支持,苦的後續過程因而不能繼續展開。
兩種解讀都不需要把解脫理解成在世時失去知覺。止息的是由無明、愛與取支持、導向苦與後有的識之建立,而不是解脫者現存生命中的一切認知功能。
十二、如何在經驗中觀察行?
觀察行,重點不是反覆告訴自己「一切都是行」,而是看清造作正在形成的地方。
當情緒或衝動出現時,可以觀察:
1. 現在接觸到什麼境界?
2. 生起了什麼感受?
3. 心如何辨認和解釋這件事?
4. 其中是否建立了「我受到威脅」「我一定要得到」等看法?
5. 現在形成了什麼意圖?
6. 這個意圖準備透過身體、語言還是內心繼續發展?
7. 它會增加貪、瞋、癡,還是減少貪、瞋、癡?
8. 如果不跟隨這個意圖,後續的苦是否會減弱?
這些問題是在幫助我們觀察造業,不是說每次經驗都照這八項順序發生。修行也不是消滅一切意志。學習、持戒、布施、禪修與幫助他人,都需要意志。真正需要逐漸止息的,是由無明與執取推動、持續建立苦與後有的造作。
結語
saṅkhāra 的語義圍繞著造作與形成,但在不同經文中具有不同範圍。
在「諸行無常」中,它泛指由條件形成的現象;在行蘊中,早期經典主要以面對六種境界所生的意志來說明;在十二支緣起中,則主要指由無明制約、具有業力與形成作用的身、語、意造作。
因此:
行不是所有身體動作,識也不是不變的輪迴主體。兩者都是依條件運作的過程。無明緣行,是不能如實理解苦及其生滅,因而形成相應的意志與造作。
行緣識,是這些造作成為識建立、延續及未來存在的條件。
觀察行,就是在說話或採取行動以前,看清自己想做什麼,以及這個意向是否由貪、瞋、癡推動。看清之後,就更有機會停止不善的意向,減少後續的執取與苦。
2026/10/9 第一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