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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寫:我還是一個老建議,老實把經文看清楚再說。這裡先給你一個提示,這兩經不但說名色緣觸,還說名色緣識,有沒有很驚訝呢? 看經文不要只看隻字片語就亂下結論,要把整篇看完,搞清楚經文在表達什麼,看完後你會發現消失了的六入處其實也在其中。
阿難!若有問者:『更樂有緣耶?』當如是答:『更樂有緣。』若有問者:『更樂有何緣?』當如是答:『緣名色也。
阿難!當被像這樣問:『觸有特定條件嗎?』時,應該回答:『有。』如果他像這樣說:『以什麼為緣而有觸呢?』應該回答:『以名色為緣而有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