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訶男法友說得對,這樣的答案似乎會讓人更迷糊,末學覺得前陣子參加中區初果讀書會時指導老師的說法較為清楚,亦即用反推法:「妳若是上述的二十種女人,就不得與丈夫以外的男人發生關係。」Mahanama 寫:這樣的答案只會讓人更迷糊,彼此有感覺而又不適配究竟是什麼意思?門不當,戶不對嗎?fuyubensen 寫:問:「在第三戒(不邪淫)裡,以女人的立場而言要如何考量?」
答:「如果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彼此有感覺,但是這男人和她並不適配,那麼他就是她所不能侵犯的人。」[/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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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果》一書中有詳細的說明,法友可以參考: http://www.infs.tw/02_books/f_precepts/f2_05.htm 下文節錄自《初果》一書: 三. 第三戒不邪淫有四個因素: 1.不能侵犯者(有20種女人) 2.對上述族群的性慾 3.性愛的行動 4.經由行動的性接觸 問:「什麼是20種女人?」 答:「名稱如下: 1.母守護女:母親所養護的女孩。 2.父守護女:父親所養護的女孩。 3.父母守護女:父母所養護的女孩。 4.兄弟守護女:兄弟所養護的女孩。 5.姊妹守護女:姊妹所養護的女孩。 6.親眷守護女:親戚所養護的女孩。 7.宗族守護女:宗族所養護的女孩。 8.宗教守護...
- 2007-01-04, 08:51
- 版面: 原始佛法討論區
- 主題: 與有夫之婦談情說愛,有沒有違犯五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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