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您所謂的條件本身也是緣起的嗎?shanguan 寫:自由意志當然需要有其他條件緣起,但條件有了,不就自由了麽。
若是?那條件就也要與其他條件互為緣起。
若不是?那緣起就被打破了?
若是,那這些輾轉互為依存的條件豈是要有就能有?
若不能,那當條件不存在時,
自由意志也就不能存在,
那還稱做『自由』意志嗎?
覺知自身時就可能產生自由意志,反之則無。Lumania 寫:根據世尊的說法,色受想行識乃因緣合和而來,如此說來人的自由意志,也是因緣而生,既是如此就不能稱為自由,有意志而不自由,意志不是由主體來決定,而是各項因子反應而生,非天馬行空,卻是有限範圍內的選擇,這說法成立嗎?
若是這樣這一剎那的張三下一剎那就變成李四了!Honesty 寫: 輪迴的主體(依原始教義的解釋)定義是:假如在死亡與受生之間,有某種東西接續貫穿這個過程,死亡的時候這東西存在,受生的時候這東西還是存在,這個東西才能叫做輪迴的主體。
貪心嗔心痴心的現起與熄滅都是在每個剎那間生滅,並沒有一個貪嗔痴心可以貫穿連結死亡到受生的過程,至於習氣(習慣,業習)一辭,只是一種根據連續性的緣起緣滅的觀察所來的趣向(趨向)的形容,不是真有一種存在的東西叫做"習氣",因此沒有一種輪迴的主體叫做"貪.嗔.痴.引生殘留的習性"。
輪迴事實上是沒有任何主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