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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阿含911經說明受畜金銀珍寶不可能是小小戒?

發表於 : 2020-11-04, 06:44
Tranquillity
[4](九一一)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時,有[5]摩尼珠髻聚落主來詣佛所,稽首佛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先日國王集諸大臣,共論議言:『云何沙門釋子比丘自為受畜金銀寶物,為淨耶?為不淨耶?』其中有言:『沙門釋子應受畜金銀寶物。』又復有言:『不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世尊!彼言沙門釋子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者,為從佛聞?為自出意說?作是語者,為隨順法?為不隨順?為真實說?為虛妄說?如是說者,得不墮於呵責處耶?」

佛告聚落主:「此則妄說,非真實說、非是法說、非隨順說,墮呵責處。所以者何?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寶物者,不清淨故;若自為己受畜金銀寶物者,非沙門法、非釋種子法。」

聚落主白佛言:「奇哉!世尊!沙門釋子受畜金銀寶物者,非沙門法、非釋種子法,此真實說!世尊!作是說者,增長勝妙,我亦作是說:『沙門釋子不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

佛告聚落主:「若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珍寶清淨者,五欲功德悉應清淨!」

摩尼珠髻聚落主聞佛所說,歡喜作禮而去。

爾時,世尊知摩尼珠髻聚落主去已,告尊者阿難:「若諸比丘依止迦蘭陀竹園住者,悉呼令集於食堂。」

時,尊者阿難即受佛教,周遍宣令依止迦蘭陀竹園比丘集於食堂。比丘集已,往白世尊:「諸比丘已集食堂,惟世尊知時!」

爾時,世尊往詣食堂,大眾前坐,坐已,告諸比丘:「今日有摩尼珠髻聚落主來[6]諒我所,作如是言:『先日國王集諸大臣,作如是論議:「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寶物,為清淨不?」其中有言清淨者,有言不清淨者。今問世尊,言清淨者,為從佛聞?為自妄說?』……」如上廣說。「彼摩尼珠髻聚落主聞我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

「諸比丘!國王、大臣共集論議,彼摩尼珠髻聚落主於大眾前師子吼說:『沙門釋種子不應自為受畜金銀寶物。』諸比丘!汝等從今日,須木索木、須草索草、須車索車、須作人索作人,慎勿為己受取金銀種種寶物!」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佛告聚落主:「此則妄說,非真實說、非是法說、非隨順說,墮呵責處。所以者何?沙門釋子自為受畜金銀寶物者,不清淨故;若自為己受畜金銀寶物者,非沙門法、非釋種子法。」


佛陀在涅槃前說小小戒可捨,但並未說明小小戒可捨的範圍。

但若經典中有說法完全否定了某類行為是屬於小小的範圍,
那麼就可以看出某類行為不可能屬於小小戒的範圍。

所以,雜阿含911經是否直接說明了受畜金銀珍寶不可能屬於小小戒可捨的範圍?
又或者還是可以說這只是間接說明的呢?

Re: 雜阿含911經說明受畜金銀珍寶不可能是小小戒?

發表於 : 2020-11-05, 10:28
Tranquillity
Tranquillity 寫:
2020-11-04, 06:44


佛陀在涅槃前說小小戒可捨,但並未說明小小戒可捨的範圍。

但若經典中有說法完全否定了某類行為是屬於小小的範圍,
那麼就可以看出某類行為不可能屬於小小戒的範圍。

所以,雜阿含911經是否直接說明了受畜金銀珍寶不可能屬於小小戒可捨的範圍?
又或者還是可以說這只是間接說明的呢?
簡單試答,
此經講的是現實因果業力法則,在現實因果業力法則來說可以肯定是強的或大的。
然而,戒律是人為的規則,既然沒有說明那就是沒有辦法判斷的了。

Re: 雜阿含911經說明受畜金銀珍寶不可能是小小戒?

發表於 : 2020-11-07, 17:41
peacecila
“小小戒可捨”,是因為僧戒是團體共住的生活公約,早期交付佛陀決議,但當佛陀這麼指示的時候,就是回歸僧團可自行決議的意思。現在僧戒各部條文、細節不一,有些資料也指出第一次僧團決議不更動僧戒規範,但當時有些地區部派長老就回覆說因地區性的關係,有些戒條不會遵守他們的決議。所以,從戒條、傳說、制戒歷史來看,僧團自決團體公約是已知也已發生的事實,只是後來,團體公約(僧戒)上升到神聖化的地步,變成至今眾口皆説僧戒神聖不可改,但有些僧團私下行止不一的實況。

審視僧戒對修行的意義,應該回歸解脫道,是否對解脫道有益,那麼“小小戒可捨”也就不再是值得爭議的問題了。難道,今天僧團決議説,今後僧人皆可以胡作非為,那些心向解脫道的僧人就會跟著照做嗎?

“拋棄家財捨家出家,三衣一缽如鳥飛翔”為佛陀所讚歎美好出家人的形容,但如果說出家後反而比在家還有錢卻煩惱炙盛,那還不如在家修行。

有錢的出家團體,不知收斂,也不過是黑道眼中的肥羊。

Re: 雜阿含911經說明受畜金銀珍寶不可能是小小戒?

發表於 : 2020-11-07, 20:44
Tranquillity
「小小戒可捨」的完整原意是「在尊重佛陀遺願或教導的前提下,只能捨小小戒」。
這是「原始佛教」最後的一部分。

Re: 雜阿含911經說明受畜金銀珍寶不可能是小小戒?

發表於 : 2020-11-07, 21:43
peacecila
依據“同戒共住,不同戒不共住”的原則,個人始終不認為有僧團分裂這樣的問題存在,因為心向解脫的正直僧人自然會相聚,就如淨居天的三果聖人一樣,在天界自成聚落,他們自然會找到彼此。

研究僧團僧戒是很有教育意義的事情,因為僧戒隱藏佛陀的解脫智慧,從僧戒的精神可以瞭解佛陀如何運用解脫智慧處理生活中所面臨的人性欲貪。

目前各部派佛法僧團所流傳的戒本戒條差異不大,可見目前流傳已久的僧人團體生活公約都不是所謂的小小戒。比對部派佛教現今所流傳的戒本與戒條差異性,便可理解部派長老僧團所認定的“小小戒”,那不同的、有所差異,幾乎不難猜測就是已捨的小小戒。

佛陀制戒處理的是人性欲貪問題,這些人性欲貪問題很難因時空環境的變遷而有所改變,也因此很深刻地反映在千年來幾乎沒什麼改變的戒條上。

Re: 雜阿含911經說明受畜金銀珍寶不可能是小小戒?

發表於 : 2020-11-07, 22:38
peacecila
因不通戒律歷史發展與制戒精神研究,“小小戒可捨”這種論點,在北傳佛教變成一種假議題,沒改的就不會改,想改的那些對解脫道沒意向的新興僞佛宗教早改得面目全非,不然,就是陽奉陰違,徒留戒條表面工夫。

相關戒條還會在原始經典強調其遵守精神之必要性者,那更不可能是小小戒,這種戒條更是連討論小小戒都沒什麼必要。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後人乾脆假造經文配合假造的戒條,到處宣揚者也大有人在。所以説,人性欲貪很難有什麼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