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明先斷嗎?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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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HC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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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VPHC » 2013-03-20, 14:43

TrueFour1 寫:法友!請教您:

1、法友說:

「 3. 「認識」不能單獨生起,生起時必須有相應的「被認識對象」。所以雜39說:若離色卅受卅想卅行,識有若來、若去、若住、若生者,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 」

→那法友是認為「意緣法」─「法」是指「受、想、行」,是不是?

→「名色」中的「名」,法友認為是「法」,也是指「受、想、行」;「色」‧法友認為是「色聲香味觸」。那,五蘊中的「色」蘊,到哪裡去了?「識」加「名色」就不是「五蘊」囉?

2、雜39:若離色、受、想、行,識有若來、若去、若住、若生者,彼但有言數,問已不知,增益生癡,以非境界故。色(受……想……行)界離貪;離貪已,於色(受……想……行)封滯意生縛斷;於色(受……想……行)封滯意生縛斷已,攀緣斷;攀緣斷已,識無住處,不復生長增廣。

→那表示,凡夫是於「色、受、想、行」有貪故,「識」住、攀緣、喜貪,增長。─這與法友先前所說 《 「行」是指於「識」貪愛 》 一詞,是不是鈎不上?
1. 可否先請問法友認為的色蘊內容是什麼??法友認為色聲香味觸不屬於色蘊的範疇??

2. 我先前說的是:「行緣識」是指因無明見我而對識生貪愛,欲追逐名色(六境,四取蘊)以期待識能再生,進而發動六入追逐。
我想說的是,12緣起中「行緣識」可被理解為因貪愛,而驅動識(攀緣名色以能夠繼續認識境界)。說到識的升起就必定有認識某對象(識住);我所謂對識的貪無法與對識住的貪拆開,非境界故。
我以上的想法,The4法友先前已提醒不如說成是「對五蘊的貪」會更理想,我也同意The4法友的說法較不易產生誤會。若要說成是「對五蘊的貪」,我則會強調「行」緣「識緣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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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r
文章: 285
註冊時間: 2013-03-05, 08:00

文章 aller » 2013-03-22, 10:27

VPHC大哥的意思是:

─眼睛所看的「色」,耳多朵所聽的「聲」,鼻子所嗅的「香」,舌頭所嚐的「味」,身體所接觸的「觸」等五項,都是屬於每個人的「五蘊」中的「色蘊」的內容。

─VPHC大哥:是不是這樣?

─那,佛陀於雜阿含經第一經所說:

「當觀色無常,..........當觀色苦,..........當觀色非我,..........;當觀受、想、行、識無常,..........當觀受、想、行、識苦,..........當觀受、想、行、識非我,.......... 」

→→→→ 是不是就是要我們觀「色」、「聲」、「香」、「味」、「觸」等五者的「無常」、「苦」、「非我」,如此這樣來觀「色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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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HC
文章: 146
註冊時間: 2012-10-26, 08:00

文章 VPHC » 2013-03-26, 17:18

aller 寫:VPHC大哥的意思是:

─眼睛所看的「色」,耳多朵所聽的「聲」,鼻子所嗅的「香」,舌頭所嚐的「味」,身體所接觸的「觸」等五項,都是屬於每個人的「五蘊」中的「色蘊」的內容。

─VPHC大哥:是不是這樣?

─那,佛陀於雜阿含經第一經所說:

「當觀色無常,..........當觀色苦,..........當觀色非我,..........;當觀受、想、行、識無常,..........當觀受、想、行、識苦,..........當觀受、想、行、識非我,.......... 」

→→→→ 是不是就是要我們觀「色」、「聲」、「香」、「味」、「觸」等五者的「無常」、「苦」、「非我」,如此這樣來觀「色蘊」?
觀禪的內容或方式,我無力回覆。您或許參考其他南傳大師說法吧。以下是我個人針對經文理解的整理,可能與很多人的想法大庭相逕,您參考就好。

***我個人理解,觀察五蘊無常=觀察五蘊生滅=觀察五蘊集滅=由六入處下手觀察五蘊的十二因緣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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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dipity
文章: 303
註冊時間: 2011-02-13, 08:00

Re: 無明先斷嗎?

文章 serendipity » 2013-11-06, 17:47

Vipasyananda 寫:最近聽到一些不同的說法,關於道次第的修行必需要無明先斷,對不起我的理論認識不多,想要求證這樣的說法是否正確?

龍樹菩薩造之《中論》: 『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名中道義。』

"Things born of causes and conditions, I say are empty; they are also false names, and also the meaning of the Middle Way." --- Madhyamika by Nagarjuna
既然你提到大乘經典,我就引大乘經典給你參考
根據大乘經典,當下必須從識乃至受 斷起


《大方廣佛華嚴經 卷第二十五》
無明及行是過去事。識名色六入觸受是現在事

《大方廣佛華嚴經 卷第三十七》
癡至六處是行苦。 觸受増長是苦苦
所餘有支是壞苦。 若見無我三苦滅
無明與行為過去。 識至於受現在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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