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學佛之背景經歷與感想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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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di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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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erendipity » 2011-06-16, 12:58

Dogbert 寫:諸行無常,諸法無我,這個「行」跟「法」你覺得是一樣的東西嗎?
如果是一樣的東西,那又何必用不同字,然後再賦予它不同的意義?
増一阿含經 (No. 0125 瞿曇僧伽提婆譯 ) in Vol. 02
一切行無常。是謂一法。
一切行苦。是謂二法。
一切行無我。是謂三法。
涅槃爲滅盡。是謂第四法之本。
如是不久如來當取滅度。汝等當知四法之本。普與一切衆生而説其義。


一切行「無常」「無我」
證明「行」與「法」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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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經 (No. 0026 瞿曇僧伽提婆譯 ) in Vol. 01
一切行無常。不久住法速變易法不可猗法。
如是諸行不當樂著當患厭之。當求捨離。當求解脱。


「行」又名「不久住法」「速變易法」「不可猗法」
這些都是「有為法」的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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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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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ogbert » 2011-06-16, 12:59

既然要貼經文,我就貼一段給你參考吧。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二

三寶品第二十一(一)

...所謂諸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無欲.無染。滅盡.涅槃。然涅槃法。於諸法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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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di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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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erendipity » 2011-06-16, 13:16

Dogbert 寫:既然要貼經文,我就貼一段給你參考吧。

增壹阿含經卷第十二

三寶品第二十一(一)

...所謂諸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無欲.無染。滅盡.涅槃。然涅槃法。於諸法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
你必須參考經文內容後才下定論
這裡佛只是在表達「涅槃法」無能及者;除此義外,
你不可能找到任何《阿含經文》出現佛稱說「涅槃」「無為法」為無我、無常

「無常、無我」僅用來陳述「有為法」「敗壞法」「五蘊」「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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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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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ogbert » 2011-06-16, 13:38

原來參考上下文可以把「所謂諸法。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無欲.無染。滅盡.涅槃。然涅槃法。」這段話消音。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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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han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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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Mahanama » 2011-06-16, 16:28

serendipity 寫: 増一阿含經 (No. 0125 瞿曇僧伽提婆譯 ) in Vol. 02

中阿含經 (No. 0026 瞿曇僧伽提婆譯 ) in Vol. 01
這是什麼意思?註明『經名』和『經號』是很簡單的事,希望你別把它弄成一件難事。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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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di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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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erendipity » 2011-06-16, 17:11

Mahanama 寫:
serendipity 寫: 増一阿含經 (No. 0125 瞿曇僧伽提婆譯 ) in Vol. 02

中阿含經 (No. 0026 瞿曇僧伽提婆譯 ) in Vol. 01
這是什麼意思?註明『經名』和『經號』是很簡單的事,希望你別把它弄成一件難事。 :lol:
謝謝提醒。我沒注意到這個
以下是針對我先前所引用經文的「經號」做更正


増壹阿含經卷第三十六(八難品第四十二之一)
一切行無常。是謂一法。
一切行苦。是謂二法。
一切行無我。是謂三法。
涅槃爲滅盡。是謂第四法之本。
如是不久如來當取滅度。汝等當知四法之本。普與一切衆生而説其義。


中阿含經卷第二(世間福經第七竟)
一切行無常。不久住法速變易法不可猗法。
如是諸行不當樂著當患厭之。當求捨離。當求解脱。


増壹阿含經卷第二十三(増上品第三十一)
汝豈不聞如來説偈乎
一切行無常 生者必有死
不生則不死 此滅爲最樂


別譯雜阿含經卷第十六(三三0)
受想行識爲是常耶爲無常乎。比丘對曰。斯皆無常。
佛復問言。若是無常爲是苦耶爲非苦耶。比丘對曰。無常故苦。
佛又問言。若無常苦是敗壞法。賢聖弟子寧計是中我我所不。比丘對曰。不也世尊。
佛告比丘。善哉善哉。色是無常。無常故即無我。若無有我則無我所。
如是知實正慧觀察。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雜阿含經卷第六(一二二)
云何名爲眾生。佛告羅陀。於色染著纒綿。名曰衆生。於受想行識。染著纒綿。名曰衆生。
佛告羅陀。我説於色境界。當散壞消滅。於受想行識境界。當散壞消滅


雜阿含經卷第五十(一三五六)
時彼比丘作是念。此沙彌能説斯偈。我今何不説偈而答。即説偈言
云何名爲常 常者唯涅槃
云何爲無常 謂諸有爲法
云何名爲直 謂聖八正道
云何名爲曲 曲者唯惡徑
時彼比丘説此偈已。默然而住


雜阿含經卷第十一 (二七三)
三事和合觸。觸倶生受想思。此等諸法。非我非常。是無常之我。非恒非安隱。變易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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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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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ogbert » 2011-06-16, 17:37

經典明明沒說涅槃有我,你可以自動加料。經典明明說諸法無我的諸法包含無為法、涅槃,你又會自動消音。

我看你乾脆自己寫本佛經比較快,至少不會有硬凹的問題。 :w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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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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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建山明 » 2011-06-16, 18:53

serendipity 寫:
potato 寫: 佛不是“非五蘊”。佛是(第一個)“覺悟了五蘊無我”的覺悟者。
雜阿含經 (No. 0099 求那跋陀羅譯 ) in Vol. 02
云何名爲眾生。佛告羅陀。於色染著纒綿。名曰衆生。於受想行識。染著纒綿。名曰衆生。佛告羅陀。我説於色境界。當散壞消滅。於受想行識境界。當散壞消滅


按照以上《雜阿含經》經義,佛應該是一個已經「散壞消滅」五蘊的人
佛於「五蘊」散壞消滅。佛當然是已經不再有五蘊

佛不再有五蘊有為法。這意味「佛」純然是「無為法」。因此佛又稱為「涅槃」
應當說,涅槃是“無為法”,佛是證得涅槃者、或證得“無為法”者。“涅槃”是成就,“佛”是(第一個)成就涅槃者的稱呼。當然,佛與涅槃的關系很“密切”,但在概念、稱呼上把“佛”=“涅槃”,是不對的。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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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di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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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erendipity » 2011-06-16, 19:31

Dogbert 寫:經典明明沒說涅槃有我,你可以自動加料。經典明明說諸法無我的諸法包含無為法、涅槃,你又會自動消音

我看你乾脆自己寫本佛經比較快,至少不會有硬凹的問題。 :wink:
増壹阿含經卷第十二(三寶品第二十一)
云何名爲自歸法者。所謂諸法。有漏無漏有爲無爲。無欲無染滅盡涅槃。
然涅槃法於諸法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



這個「諸法」的意思並不適用於佛說及「諸法無我」時的「諸法」
佛說「諸法無我」時,祂是指五蘊十八界等有為法無常無我。


雜阿含經卷第八(二0一)
一切無常。何等法無常。謂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如上無常廣説。
當正觀無常。何等法無常。謂眼無常。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縁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當觀無常。耳鼻舌身意。當觀無常。若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縁生受。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無常。比丘。如是知如是見。



諸法無常」義同「一切無常
「一切」不代表無限制的對象,因為佛說「無常」限指五蘊十八界法。
所以「諸法無常」的「諸法」不包含「涅槃法」「無為法」「無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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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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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建山明 » 2011-06-16, 20:21

serendipity 寫:以下《雜阿含經》卻表達的確有一個「常」的東西!
稱做「無為法」或「涅槃」

雜阿含經 (No. 0099 求那跋陀羅譯 ) in Vol. 02
時彼比丘作是念。此沙彌能説斯偈。我今何不説偈而答。即説偈言
云何名爲常 常者唯涅槃
云何爲無常 謂諸有爲法

云何名爲直 謂聖八正道
云何名爲曲 曲者唯惡徑
時彼比丘説此偈已。默然而住


五蘊是「有為法」,我們無法透過「五蘊」去感受「無為法」。
凡是能以「五蘊」感受的,都是「無常、變易」的東西
不能以「五蘊」感受的,才是「常、非變易」

五蘊有為法「無我、非我」。那麼無為法當然就不應該是「無我、非我」
你引用的這篇經是《雜阿含》1356經,沒有對應的南傳經文。

由證得五蘊有為法“無我、非我”,而成就無爲法。“無我、非我”是描述五蘊有為法的,無為法無所謂“不應該是‘無我、非我’”。 :w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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