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遵比丘尼所著滅苦之道見解錯誤的地方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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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di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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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erendipity » 2011-06-16, 12:22

metta 寫: 其實法遵比丘尼就是這樣的一個典型例子。從印順導師宣導讀阿含經以來,中國有不少佛教徒努力學習阿含經。象法遵比丘尼這樣人也是難能可貴的,但是沒有正確的傳承和修行,確實讀不懂經典,不然怎麼會五蘊外讀出一個心來
増一阿含經 (No. 0125 瞿曇僧伽提婆譯 ) in Vol. 02
汝豈不聞如來説偈乎
一切行無常 生者必有死
不生則不死 此滅爲最樂


請問你,
如果五蘊外沒有另一種「存在」,那麼五蘊滅後,是如何有「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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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di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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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erendipity » 2011-06-16, 17:31

serendipity 寫:
metta 寫: 其實法遵比丘尼就是這樣的一個典型例子。從印順導師宣導讀阿含經以來,中國有不少佛教徒努力學習阿含經。象法遵比丘尼這樣人也是難能可貴的,但是沒有正確的傳承和修行,確實讀不懂經典,不然怎麼會五蘊外讀出一個心來
増一阿含經 (No. 0125 瞿曇僧伽提婆譯 ) in Vol. 02
汝豈不聞如來説偈乎
一切行無常 生者必有死
不生則不死 此滅爲最樂


請問你,
如果五蘊外沒有另一種「存在」,那麼五蘊滅後,是如何有「樂」
「經號」更正

増壹阿含經卷第二十三(増上品第三十一)
汝豈不聞如來説偈乎
一切行無常 生者必有死
不生則不死 此滅爲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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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di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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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關於法遵比丘尼所著滅苦之道見解錯誤的地方

文章 serendipity » 2011-06-16, 18:33

yggdrasils 寫: 法遵比丘尼認為離受想行識外還有一處心可覓,這種見解是邪見嗎

心,不是永恆不變的存在體,它依然是隨因緣條件而生,也必隨因緣條件而幻滅的無常之法。它的因緣條件就是名、色。名是生命中屬於精神作用的部份││受、想、行、識受陰;色就是生理機能││色受陰。

這段話似乎暗示著假如來藏的思想,看來這本書也像半調子的立場,既要批判北傳,又搞個假如來藏
雜阿含經卷第十(二六一)
如是受想行識。爲是常耶。爲無常耶。答曰無常。
無常是苦耶。答曰是苦。

長阿含經卷第四
爾時釋提桓因。復作頌曰
陰行無有常 但爲興衰法
生者無不死 佛滅之爲樂
----------------------------------------------------------------

法遵比丘尼的主張並未違反佛陀思想。佛說,
有「五陰」,是「苦」
無「五陰」,是「樂」

這說明,「五陰」外還有另一種精神性的存在

這種精神性的存在非是我們所認知的五陰心識
法遵比丘尼唯一不妥之處在於她以「心」來描述這種存在
因為「心」是屬於「五陰」的東西。

我想,最好的形容方式就「非心、非識」
滅「五陰」後,是一種「非心、非識」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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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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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BBCALL » 2011-06-17, 08:57

明明整篇文章中法遵比丘尼並沒有把受想行識之外說成還有一處心可覓,卻把文章看成如此?

而Kāya 是堆、聚集、身體,確實有偏向唯物的觀點,這樣的觀念,確實也是部份學者說原始佛教其實是偏向唯物觀,而後期摩訶衍則是純粹的唯心觀,在此,其實,法遵比丘尼同佛使一樣,主要是指出佛教不承認有一個與物質相對立的精神,像別的宗教與哲學體系中所承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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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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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只是佛意

文章 dubao » 2011-08-05, 17:47

作者寫此書的用意是:讓這本書自己去找有緣人。看不懂,看了也無法見法,只能說明讀者是無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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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y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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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wsykm » 2011-08-07, 18:06

本人很敬重法遵尼師,但仍不得不指出,尼師在《滅苦之道》身心篇里,認為五蘊之外尚有一處“心”的說法,是不符合經文意旨的。

經文里所謂的“心”,很多時候指意識,有時也是精神作用的總稱。之所以會認為情緒等是五蘊外某個“心”的作用,我想可能因為尼師沒理解,那些其實也僅是受想行識等名蘊而已。這,我們仔細觀一下,應該能理解的。

當然,尼師在書中否定了她自己提出的“心”的恒常性,認為“心”也是無常生滅的。這樣,尼師的觀點自然就與如來藏等本體論有根本的區別,這是我們要細心甄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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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bao
文章: 77
註冊時間: 2010-06-28, 08:00

今天才又佩服了法遵比丘尼一回:

文章 dubao » 2011-09-01, 05:21

想起我前几天遇到的一件事:到公园闲逛,在门口碰到一个人拉着他的小狗,正准备往里走,看到公园门口有个政府在报纸上登的公告
“主人携宠物时不得进入公园、广场。
在公共场所携犬,狗绳不得超过两米。”
这位指着公告说:“我的栓狗绳短,肯定不到两米。”于是乎大摇大摆地拉着他的爱狗进去了。
如果把公告比作戒律,那么他指着第二条说他没犯戒。因为断章取义的缘故,他自以为没犯戒。事实上他犯了第一条戒。最根本的是他的狗在公园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如拉屎拉尿,吓人等这才是制戒精神。他也违背了制戒精神。
想到这事。我才想起法遵比丘尼的“不可断句取义,断章取义,甚至不能断经取义”。今天我才学会了断章取义这个词。就是要在语言环境下去理解作者 的本意。因此读契经,要通篇去读。不要只盯着某一经。那叫断经取义。整个融会贯通,才能明白佛经的法义。
未读懂前,轻易批评,下结论,更是不谦虚的表现。无法学到什么的。

tomoyuki
文章: 2
註冊時間: 2017-08-17, 20:26

Re: 關於法遵比丘尼所著滅苦之道見解錯誤的地方

文章 tomoyuki » 2018-10-13, 22:02

大概就是如賢友們所分析,北傳的背景。。。
也許就是這樣,才沒將五蘊跟五取蘊分出來,以為另外還有一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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