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無題

發表於 : 2018-07-05, 12:49
路人.
佛陀說
犹如凡 缘 於那样的 缘 而火燃烧。

有緣 火無可避免的就會燒一燒,
無緣 火亦無可避免的就熄滅了,
是不是 有沒有 會不會繼續 燃烧熄滅
就要看 緣於 什麼样的 缘 了。

不執著,簡單,
執著,不簡單。

不執著,就 不執著 而已。

執著,不簡單,
執著 有,就不信無,
執著 無,就不信有,
執著 實有,就不信空無,
執著 空無,就不信實有。

執著 這是大,這是小,
執著 這是南,這是北,
執著 這是對的,這是錯的,
執著 這是。 。 。 ,那是。 。 。 ,或是。 。 。 ,還是。 。 。 。 。 。 。
執著之原因和理由很多很多,
因為執著,
應有的 不會有,不該有的 都有,而且 越來越多,
因為執著 無,所以會永無止境的追尋 有【無執著之境界】,
因為執著 有,所以會永無止境的追尋 有 不執著,
就因為執著,所以會永無止境的追尋 不執著,
就因為執著,所以會認為 他人有的,自己沒有,
就因為執著,所以會認為 他人沒有的,自己有,
執著,因為不明白,
執著,就無法明白。

一般人執著,
是因為 貪。

佛陀說
依正慧以如實觀世間之集者、則此世間為非無者,
知道了,不再執著 無,
依正慧以如實觀世間之滅者,則此世間為非有者,
知道了,不再執著 有,
明白了,就不再執著 有沒有,
不執著,就明白,
不執著,
既非有,亦非沒有,
既非無,亦非空,
不執著,簡單,

不執著
而已。

一個人
不知道 自己不知道,
就無法“見”“法”之 事實與真相了!
一個人
不知道 自己不知道“法”
就無法辨別“有”與“無”,
一個人
不知道 自己不知道“有”與“無”,
“不執著”就變得很複雜了!

Re: 苦與樂

發表於 : 2018-07-13, 18:14
路人.
簡單來說

面對的一切 苦與樂 是 人 一生中無法避免之事。

人的一生
就像站在兩邊都是懸崖的山頂上一個蹺蹺板之中間,
蹺蹺板的這一邊是 苦,
蹺蹺板的另一邊是 樂,
無論是
因為喜歡而靠向這一邊的 樂,

因為厭惡 苦 而逃避去另一邊,
最後之結果都只會掉下 懸崖。

知苦之人,
知道這些事實,
清楚
知道 這是樂,
靠向這一邊的結果,只會掉下人生之懸崖底,粉身碎骨。
知道 這是苦,
逃向另一邊的結果,最後也是只會掉下人生之懸崖底,粉身碎骨。
見苦之人,
能在一切處、一切事,一切物中見緣起,
清楚的知道這些事實,
既不偏向 樂,亦不逃避 苦,
只是“穩住”自己,
清楚的“見到”這是 樂 的事實,
清楚的“見到”這是 苦 的事實,
清楚的“見到”這是 有 之真相,
清楚的“見到”這是 無 之真相,
清楚的“見到”這是 “無常” 之真相,
自己確實知道,於身心有害,無益,即應拒絕,
自己確實知道,於身心有益,無可非難,即接受並遵守,
不再質疑 自己面對的事與物 有沒有,
不再被困 是不是 之中,
也清楚的知道自己為何置身在 平靜與安寧 之世界。
(事實 當然沒那麼簡單,一個人必須 知苦見苦和懂得滅苦 才能理解一切真相。)

不知道 自己不知道 的人
就無法“知”苦與“見”苦,
只能憑著 屬於自己心中意願的【苦】之【認知】,
然後選擇 要不要 面對或逃避,
再繼續的去尋找 是不是有沒有。

一個 說不出來,只能明白 之秘密

發表於 : 2018-07-19, 11:01
路人.
最近去打醬油時經過藏經閣,
禁不住那八卦的好奇心而探頭瞄望了一眼,
赫然發現 中部72經 裡頭竟然隱藏着天大的
一個 說不出來,只能明白 之秘密
靜悄悄的告訴你,秘密是如此這樣說的

  我聽到這樣: 
  有一次,世尊住在舍衛城祇樹林給孤獨園。 
  那時,遊行者婆蹉氏去見世尊。抵達後,與世尊相互歡迎。歡迎與寒暄後,就在一旁坐下。在一旁坐好後,遊行者婆蹉氏對世尊這麼說: 
  「怎麼樣,喬達摩先生!『世。。。。。。。。。。。 
。。。。。。。。。。。。
  「怎麼樣,喬達摩先生!『命即是身體,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喬達摩尊師有這樣的見解嗎?」 
  「婆蹉!我無這樣的見解:『命即是身體,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婆蹉!我無這樣的見解:『命是一身體是另一,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怎麼樣,喬達摩先生!『死後如來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喬達摩尊師有這樣的見解嗎?」 
  「婆蹉!我無這樣的見解:『死後如來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那樣的話,怎麼樣,喬達摩先生!『死後如來不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喬達摩尊師有這樣的見解嗎?」 
  「婆蹉!我無這樣的見解:『死後如來不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怎麼樣,喬達摩先生!『死後如來存在且不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喬達摩尊師有這樣的見解嗎?」 
  「婆蹉!我無這樣的見解:『死後如來存在且不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那樣的話,怎麼樣,喬達摩先生!『死後如來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喬達摩尊師有這樣的見解嗎?」 
  「婆蹉!我無這樣的見解:『死後如來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
。。。。。。。。。。。。。。。。。
。。。。。。。。。。。。。。。。。
。。。喬達摩先生你說:『我無這樣的見解:世界是常恆的。。。。。。。。。。。。。。
  「婆蹉!『世界是常恆的』,這是惡見;叢林之見;荒漠之見;歪曲之見;動搖之見;束縛之見,有苦、有惱害、有絕望、有惱熱,而不導向厭、離貪、滅、寂靜、證智、正覺、涅槃。 
。。。。(中略)婆蹉!『命即是身體』……(中略)婆蹉!『命是一身體是另一』……(中略)婆蹉!『死後如來存在』……(中略)婆蹉!『死後如來不存在』……(中略)婆蹉!『死後如來存在且不存在』……(中略)婆蹉!『死後如來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這是惡見;叢林之見;荒漠之見;歪曲之見;動搖之見;束縛之見,有苦、有惱害、有絕望、有惱熱,而不導向厭、離貪、滅、寂靜、證智、正覺、涅槃。 
  婆蹉!當見到了這個過患時,這樣,我不接受這一切惡見。」 
  「那樣的話,喬達摩先生有任何惡見嗎?」 
  「婆蹉!『惡見』,對如來而言,這已被去除,婆蹉!這被如來所見:
『這樣是色,這樣是色的集,這樣是色的滅沒; 
這樣是受,這樣是受的集,這樣是受的滅沒;
這樣是想,這樣是想的集,這樣是想的滅沒;
這樣是行,這樣是行的集,這樣是行的滅沒;
這樣是識,這樣是識的集,這樣是識的滅沒。』
因此,我說:『對一切妄想、一切顛倒、一切我作、我所作、慢煩惱潛在趨勢的滅盡、離貪、滅、捨棄、斷念,如來以不執取而解脫。』」


  「而,喬達摩先生!這樣心解脫的比丘,再生於何處呢?」 
  「婆蹉!『再生』不適用。」 
  「那麼,喬達摩先生!不再生嗎?」 
  「婆蹉!『不再生』不適用。」 
  「那麼,喬達摩先生!再生且不再生嗎?」 
  「婆蹉!『再生且不再生』不適用。」 
  「那麼,喬達摩先生!既非再生也非不再生嗎?」 
  「婆蹉!『既非再生也非不再生』不適用。」
  「當被像這樣問:『而,喬達摩先生!這樣心解脫的比丘,再生於何處呢?』你說:『婆蹉!「再生」不適用。』當被像這樣問:『那麼,喬達摩先生!不再生嗎?』你說:『婆蹉!「不再生」不適用。』當被像這樣問:『那麼,喬達摩先生!再生且不再生嗎?』你說:『婆蹉!「再生且不再生」不適用。』當被像這樣問:『那麼,喬達摩先生!既非再生也非不再生嗎?』你說:『婆蹉!「既非再生也非不再生」不適用。』喬達摩先生!在這裡,我陷入了無知;在這裡,我陷入了迷亂,先前我與喬達摩先生談話而有的些許淨信,現在都消失了。」 
  「婆蹉!這足以使你無知,這足以使你迷亂,婆蹉!此法是甚深的、難見的、難覺的、寂靜的、勝妙的、超越推論的、微妙的、被賢智者所體驗的,你以不同的見解、不同的信仰、不同的喜好、不同的修行、不同的師承,是難了知的。 
  那樣的話,婆蹉!就這情況我要反問你,就依你認為妥當的來回答。婆蹉!你怎麼想:如果火在你前面燃燒,你會知道:『這火在我前面燃燒。』嗎?」 
  「喬達摩先生!如果火在我前面燃燒,我會知道:『這火在我前面燃燒。』」 
  「又,婆蹉!如果這麼問你:『這在你前面燃燒的火,是緣於什麼而燃燒的呢?』婆蹉!當被這麼問時,你應該怎麼回答?」 
  「喬達摩先生!如果這麼問我:『這在你前面燃燒的火,是緣於什麼而燃燒的呢?』喬達摩先生!當被這麼問時,我會這麼答:『這在我前面燃燒的火,緣於草薪燃料而燃燒。』」 
  「如果火在你前面熄滅了,你會知道:『這在我前面的火熄滅了。』嗎?」 
  「喬達摩先生!如果我前面的火熄滅了,我會知道:『我前面的火熄滅了。』」 
  「又,婆蹉!如果這麼問你:『這在你前面熄滅了的火,之後往哪個方向走了呢?或東、或南、或西、或北呢?』婆蹉!當被這麼問時,你應該怎麼回答?」 
  「喬達摩先生!那不適用;喬達摩先生!這火緣草薪燃料而燃燒,它的耗盡,其它的[燃料]又不帶來,沒了食物,那只名為熄滅了。」 
  「同樣的,婆蹉!當凡以色安立如來時,能安立那如來的色已被捨斷,根已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婆蹉!從色的滅盡而解脫的如來是甚深的、不能計量的,難被深入了解的,猶如大海,『再生』不適用,『不再生』不適用,『再生且不再生』不適用,『既非再生也非不再生』不適用。 
  當凡以受安立如來時,能安立那如來的受已被捨斷,根已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婆蹉!從受的滅盡而解脫的如來是甚深的、不能計量的,難被深入了解的,猶如大海,『再生』不適用,『不再生』不適用,『再生且不再生』不適用,『既非再生也非不再生』不適用。 
  當凡以想安立如來時,能安立那如來的想已被捨斷,根已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婆蹉!從想的滅盡而解脫的如來是甚深的、不能計量的,難被深入了解的,猶如大海,『再生』不適用,『不再生』不適用,『再生且不再生』不適用,『既非再生也非不再生』不適用。 
  當凡以行安立如來時,能安立那如來的行已被捨斷,根已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婆蹉!從行的滅盡而解脫的如來是甚深的、不能計量的,難被深入了解的,猶如大海,『再生』不適用,『不再生』不適用,『再生且不再生』不適用,『既非再生也非不再生』不適用。 
  當凡以識安立如來時,能安立那如來的識已被捨斷,根已被切斷,就像無根的棕櫚樹,成為非有,為未來不生之物,婆蹉!從識的滅盡而解脫的如來是甚深的、不能計量的,難被深入了解的,猶如大海,『再生』不適用,『不再生』不適用,『再生且不再生』不適用,『既非再生也非不再生』不適用。」 

  當這麼說時,遊行者婆蹉氏對世尊這麼說: 
  「喬達摩先生!猶如在村落或離村落不遠處有大沙羅樹,無常會破壞其枝葉,會破壞內皮、外皮,會破壞膚材,過些時候,枝葉剝落了,內皮、外皮剝落了,膚材剝落了,會成為純淨的心材。同樣的,這喬達摩先生的教語,枝葉剝落了,內皮、外皮剝落了,膚材剝落了,成了純淨的心材。 
  太偉大了,喬達摩先生!……(中略)請喬達摩尊師記得我為優婆塞,從今天起終生歸依。」 
  婆蹉火經第二終了。



只可惜
簡單來說
世上 唯有
觀察“緣起法” 這樣的

完全清楚知道明白理解 那樣之
燃燒出之 “明”“見”
才能 清晰的理解 上述佛陀所說的一切 一切法 之 緣起緣滅的秘密,
重點是這些 顏色 的字,
佛陀說 他是 捨斷
一個無“法” 捨斷 之人,
就只能像一些 無“明”無“見” 之人一樣
陷入了無知,陷入了迷亂,
只會抓住 或東、或南、或西、或北、或這些、或那些,
再往這些方向繼續去尋找自己【知識】裡頭的一些 什麼 什麼 來充當不適用【結果】

一個人
不 完全清楚知道明白理解
佛陀所說之 “緣起法”
就無法 捨斷 東西南北 這些那些 方向而不由自主的繼續去尋找【將來】
但不妨停下來試試
輕輕的 輕輕的 將它 在屋外,
或許也能領略到一絲絲片刻之安寧以歇歇。

Re: 一個 說不出來,只能明白 之秘密

發表於 : 2018-07-20, 14:46
路人.
在這部 72經 裡
佛陀說的是
一個人 “心解脫” 之 “如實智見”。

佛陀也說 “心解脫的比丘” 之 “智見”
以下所說的那些【看法】【那樣的見解】
『命即是身體,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命是一身體是另一,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死後如來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死後如來不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死後如來存在且不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死後如來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這才是真實的,其它都是空虛的。』


佛陀也說以下所說的那些【說法】
不適用 以形容【心解脫的比丘】,
『再生』
『不再生』
『再生且不再生』
『既非再生也非不再生』


對於“心解脫”
佛陀是如此形容
此法是甚深的、難見的、難覺的、寂靜的、勝妙的、超越推論的、微妙的、被賢智者所體驗的, 
以不同的見解、不同的信仰、不同的喜好、不同的修行、不同的師承,是難了知的。

就因為 說不出來
所以佛陀只能以 “捨斷” 來解釋 “解脫”,
再以 火燃燒 這些 緣起緣滅 之現象來作個【比喻】,
當一個人明白佛陀所說的 這些 緣起緣滅 之【現象】,
燃燒出之 “明”“見”
才能 清晰的理解 “捨斷” 這樣的形容,
而說出:不就熄滅嘛
當一個人明白了
再以如下面那樣的“如實智見”
這樣是色,這樣是色的集,這樣是色的滅沒; 
這樣是受,這樣是受的集,這樣是受的滅沒;
這樣是想,這樣是想的集,這樣是想的滅沒;
這樣是行,這樣是行的集,這樣是行的滅沒;
這樣是識,這樣是識的集,這樣是識的滅沒。

再 對一切妄想、一切顛倒、一切我作、我所作、慢煩惱潛在趨勢的滅盡、離貪、滅、捨棄、斷念,不執取。
或許 也就能理解佛陀所說的:以不執取而“心解脫”

而不是像一些 無“明”無“見” 之人,
抓住 自己【知識】裡頭的一些【看法】,
“法” 捨斷,
陷入了無知,陷入了迷亂,
說出一大堆 是或不是、有或沒有 什麼 什麼 東東或西西
來充當 不適用 “心解脫”之【方法】,
再不由自主的繼續去尋找【無知】的 死後存在 或 不存在【的將來】。

撈月亮

發表於 : 2018-07-27, 17:38
路人.
这兩句是佛陀说的
我已向你們指出解脫的方法。法──真理要自己來證悟。 《中部》第三八經。
自己是你們的皈依處,還有別的什麼人能作你們的皈依處呢?《法句》第一六零偈。

我們一直的以為正在幫助別人,其實這只是因為大家都不知【苦】而一廂情願的情懷而已!
只有最有智慧的佛陀才真正明白如何正確的幫助一個人,
幫助一個人離苦解脫,才是真正的在幫助他,而不是他要什麼,就給什麼。
而能真正幫助人的只有佛陀說的【法】,並非其他種種自行定義的“方法”,
能不能【覺悟】,一切只能靠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真正的幫助到自己。

就像有人正在撈水中的月亮,
唯一能幫他的方法就是讓他明白事實與真相,
而不是用盡一切方法一起幫他重複不斷的去撈水中的月亮,
撈月亮的人要停止重複不斷的撈,只要明白事實與真相,自然就會停止。
我們都很想幫助人,問題是我們都不知自己正在撈月亮!

佛陀覺悟後是如此說的
   作為我自己的生、老、病、死、憂和染污,我看到這些東西的危險性,就尋求不生、不老、不病、不死、不憂、不染和脫離煩惱的無上安樂──涅槃。我已證得(意為我已體驗到)。智慧和先見在我心中生起,不可動搖的是心的解脫。這是最後的生死解脫,今後不會再有“有”,即不會再有生死。

只要走在正確的正道,問題只會越來越少,最後無惑無疑。
顛倒了就會導致許多的問題,
然後想出種種的答案,
結果再造成更多的問題。

Re: 執著不執著

發表於 : 2018-07-29, 12:17
路人.
學習“觀”
簡單來說
是學習
如實“觀察”
所有一切 事物
緣起緣滅 的 過程
以理解這些“無常”“事實與真相”

如實的觀察 五蘊 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 之 事實,
以 理解 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 之 真相。

如實的觀察 五蘊 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 之 事實,
以 理解 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 之 真相。

如實的觀察 五蘊 諸法因緣生,緣謝法還滅 之 事實,
以 理解 諸法因緣生,緣謝法還滅 之 真相。

如實的觀察 五蘊 的 緣起緣滅 過程 之 事實,
以 理解 “法” 的 “無常”生滅現象 之 真相。

真正清楚知道明白理解了 “法” “無常” 之 事實與真相
則能理解
依正慧以如實觀世間之集者、則此世間為非無者,
依正慧以如實觀世間之滅者,則此世間為非有者,

理解了 之事實與真相,
自然能 依止 之兩端,
緣止
而非像一般人一樣【想】【抓住】這些“無常”之 “五蘊”繼續的尋找

不遍知
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
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
諸法因緣生,緣謝法還滅
“法”而學習“觀”
就像完全不知【象】為何物的盲人 靠 摸索去學習認知 何為【象】,
只能【抓住】“相”之【表面】,
只能知道【抓住】的“相”之【有】,卻無法理解【有】之“生”,
只能明白【抓住】的“相”之【沒有】,卻無法理解【無】之“滅”,
自然也無法理解【有與無】之“生與滅”的“無常”之現象,
只能【抓住】“相”之【有沒有】,
繼續的摸索,繼續的認知【属于自己心中之“相”】是不是 有没有。

痛心

發表於 : 2018-08-18, 10:49
路人.
感覺 而放本能
因感覺 緣於痛 而造成 放下之結果
知道為何會 ,才是形成 放下
因痛 緣於知道為何會 而形成 放下結果
也因為 明白 結果是痛,
理解了
智慧就生起,
自然棄捨 而 不再執著,
不存在 是不是 有沒有 之 疑惑,
苦 也消失不再!

因知道 緣於明白結果會痛形成智慧
因智慧 緣於無執著 苦滅

就像 人 一樣,
知道 事物當中 之 事實與真相,
才能 放下 如鏡中非我的 一切恩怨情仇 而 不再動心。
如 不知道 不明白 不理解,
就只能像打架魚一樣,
痛過了,
依然會 為了 鏡中種種非我的現象 而 繼續的 重複 之前一樣的 無明 之 行為。

打架魚
之所以會 執著 要和鏡子裡的【打架魚】打架,
是因為它 不知道 事實與真相。


不會像 打架魚 一樣 會去和鏡子裡的【非我】打架,
是因為
知道 明白 理解
鏡子裡 的 事實與真相。

同樣的道理
一個人
只要
知道 明白 理解
何為 有 之事實,
為何 有 之真相,
何為 無 之事實,
為何 無 之真相,
知道 明白 理解
一切 事物 之
緣起緣滅 的 事實與真相,
自然不會 出現【要不要和鏡子裡的自己打架】這樣的問題。
也不會去【執著】這些 現象,
無【執著】
又何來 放下?

需要 放下,
是因為 執著了。


知道 明白 理解了
事實與真相,
就無需要 擔心
是不是 有沒有 能不能
之類 的 問題了!

不知道 不明白 不理解
事實與真相 之 我,
才會 一整天
去擔心
一旦 這個世上 沒有了 我
其他人
是不是 從此沒智慧了呀!
有沒有 人能比 我 更聰明的呀!
往後 能不能 有人可以得救了啊!

難怪
南怀瑾也說: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唉~
一切 都只能怪 我!
我 真是要不得!

唉~
我。 。 。 。 。 。

Re: 執著不執著

發表於 : 2018-08-21, 11:06
路人.
簡單來說
【貪】
執著 則 有,
無【執著】則 無。

一個人
只需
知應知,修應修,捨應捨,
自然就【無】執著 也無 貪,
簡簡單單的。

只因為
有些人
應知的 不知道,
卻【執著】的【認為】自己【已經】知道了,
然後 憑著 自己【喜愛的】去選擇學習,
結果自然會【得到】
許多 不應知的。

也因為
不應知的 知得太多,
造成
不應修的 也跟著修。

不應修的 修得太多,
結果 在不知不覺中
“人”就【貪】了,
形成
【只知道】自己知道的 愈來愈多,
卻不知道 其實自己 應知的 還是很【無知】,
“人”【無知】難免會【糊塗】,
“人”一【糊塗】起來,
【胡說八道】也 無“法”自制了!
也因為【貪】和【無知】,
自己 應捨的 也捨不得,
反過來 還會要求他人 追隨 屬於自己心中之意願。

一個人
不知道 自己多了許多 不應知、不應修、應捨卻不捨 的事物,
往往使得一些 簡簡單單的事物
變得 愈加 混雜不再簡單 而 難以理解,
更因為偏離了 正道,
自然 無法 順序去 理解 而 達致 離苦解脫 之 披岸。

佛陀教導我們
過去的
不善的 應 吸取教訓 而 棄捨和改正,
善的 也不應 去留戀或執取,
只需 知道 明白 理解 就好了。

佛陀說過
【無】第一因。
所以 一旦留戀追尋 已過去之 任何事物,
【結果】將是 沒完沒了!
所以只需 知道 明白 理解 就好了。
因為 不捨 也是【貪】,
有【貪】就有【欲】,
有【欲】就是【想要】,
【想要】就會有【有】,
就這樣
【貪】在無形中就【有】了。

簡單來說
無論 任何事物
對於 “人” 來說,
只需 知道 明白 理解了

棄捨或不執取 就【沒】了!

就像 一個人
食錯東西肚子疼
這已經是無“法”去改變 之 事實,
唯有
上個廁所
放下
然後不帶走任何一片雲彩
走出來,
煩惱
就不再有了!
(如果一個人 貪心而不捨,時刻心存 又要又取,那他的煩惱就可想而知了!)

過去的
是已經無“法”改變 之 事實,
不善的 應 吸取教訓 而 棄捨和改正,
善的 也不應 去留戀或執取,
知道 明白 理解 就好了,
唯有
當生之“欲”或 來生之“欲”,
人們才能 依靠 自己 知道 明白 理解,
然後在【事實】未形成之前 作出 取捨和改變 是不是 有沒有。

Re: 執著不執著

發表於 : 2018-08-21, 15:05
Nalorakk
麻煩法友使用標點符號,並適當排版,謝謝!

Re: 執著不執著

發表於 : 2018-08-22, 14:55
路人.
Nalorakk 寫:
2018-08-21, 15:05
麻煩法友使用標點符號,並適當排版,謝謝!

非常感謝您的提議。

說實話,之所以造成以這樣的【方式】表達,原因有二。
1)我所受的正規教育不多,所以在運用標點符號方面難免不能符合學術上正確的要求。
2)至於在排版方面,我是【特意】的,原因是因我自己本身之經驗。很多時候有些文句太長,當我看的時侯不能理解,就是運用這樣的編排方式,讓自己更容易明白,純粹是經驗分享,絕無他意。

如果因此而引起不便,請多包涵與見諒!

說一說個人觀點,每當觀看一線而過的文字,許多時候只是在眼識上快速的留下痕跡而已,唯有讓心中的思維稍微停頓,當思維在字句停頓短短的那一霎那,心中的感受就會生起無數的可能性之結果,這樣對於接下來的文字就更容易明白和理解,當然正見或正念那樣的緣是不能少的,也因為如此,觀看同一篇文章的各人,觀看過後出現的理解之結果,每個人都不一樣,問題非出自文字,問題是出在緣於什麼樣之緣而燃燒,才會出現什麼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