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在佛陀時代,這位「離開」的比丘其實已經不具備比丘的身分,所以也沒有破僧的可能了。因為他犯戒又沒有在僧團會議中懺悔出罪,即使他「離開」僧團與其他人組成另一個「僧團」,那只是「成立另一個宗教」,而不是一個佛教僧團。Dogbert 寫: ↑2017-05-13, 21:34是沒有犯破僧的戒律,不過原因不是你說這樣,這有兩種情況;
1.如果是在佛陀時代,這位「離開」的比丘其實已經不具備比丘的身分,所以也沒有破僧的可能了。因為他犯戒又沒有在僧團會議中懺悔出罪,即使他「離開」僧團與其他人組成另一個「僧團」,那只是「成立另一個宗教」,而不是一個佛教僧團。
2.如果是在佛入滅後的時代,佛法流傳到世界各地,各地的僧團獨立運作下,對戒律出現不同的見解或修改,似乎是免不了的事。今天改了洗澡次數限制,明天可能就改了吃飯時間,後天可能就改成可以拿錢,再來就可能改成不食魚肉,佛法就是這樣慢慢失真的。
那我們居士怎麼辦呢?重點還是回到佛陀當初說小小戒可捨,這個小小戒是什麼,佛陀沒說不代表我們就無法推測個大概。
我可以確定,不管是什麼,吃素絕對不會是個小小戒而可以奉為戒律。建議讀一下十誦律的相關內容(這部分十誦律寫得比較詳細),這牽涉到解脫的觀念問題,跟一般服裝儀容、行動威儀的小戒是不一樣的。
所以,居士對於具足戒有適度的理解就很重要了,把兩百多條戒律翻一遍,自然就知道哪些屬於小小戒。像這種牽涉到四波羅夷或十三僧殘的排名前二十名嚴重戒律,絕對不會是小小戒。就算是僧團會議決定修改過,也不會讓它變得如法如律。
由此也可以知道,大迦葉尊者主持第一次五百結集,把戒律完整不變的保留下來,對後世的人真的有很大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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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說的有道理。
那麼,我提出另外一個情況:這位比丘在離開之前一直遵守戒律,沒有犯戒。後來一個人,或者和其他幾個人來到了臺灣,組建新的僧團。這下總不是建立了另外一個宗教了吧?
然後他們自己討論決定,可以對於食物進行挑選,願意吃肉的吃肉,願意吃素的吃素。犯哪條戒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