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gbert 寫: ↑2017-05-16, 20:50
你說的「重點」,我之前的帖子就已經強調過了,我以為這算是基本共識了,如下文。
問題在於你這個「重點」附帶了一些錯誤資訊,而且一再拿它做為佛陀讚嘆不食魚肉的依據。
事實上,各部律頂多只有佛陀讚嘆四法(頭陀行),沒有佛陀讚嘆不食魚肉的內容。你提的三部解釋律的論,《薩婆多毘尼毘婆沙》跟它解釋的律內容衝突(不食魚肉部分),《毘尼母經》是它解釋的律是哪部都不知道,《善見律毘婆沙》是你的說法跟論的原文不符,裡面根本沒有佛陀讚嘆不食魚肉的紀載,我上文有貼出原文參考。
討論戒律是無法撇開律藏的,華人得天獨厚有漢譯五部律可以參考,這五部律不參考要參考什麼呢?後人寫的書能取代律藏嗎?
是不是錯誤訊息,可以慢慢討論,目前先確定這些訊息是從哪裏來的?
1)『毘尼母經』(四)說(代表此派觀點):
佛言。此便是地獄人。當入阿鼻地獄一劫。不可救也。此破僧犍度中廣明。上提婆達多五法不違佛說。但欲依此法壞佛法也。
『毘尼母經』按照聖嚴法師考究是上座部根本有部的有關戒律的論。
2)上座部“說一切有部”的《十誦律》的論『薩婆多毘尼毘婆沙』(三)說(代表此派觀點):「此五法,佛常日讚歎。……
3)上座部“法藏部”的《四分律》的論《善見律毘婆沙》記載(可能不代表此派觀點,但是沒有對此觀點提出反對)提婆達多自稱:「瞿曇沙門亦有此(五)法,但不盡形壽,我今盡形壽受持此法」;
也就是說,在華文戒律傳承當中,最重要的四律五論當中三部論提到了五法不違背佛說。其中二部論認為佛陀平常贊同五法,另外一部論《善見律毘婆沙》只是記載提婆自己說佛教當中有此(五)法----《善見律毘婆沙》沒有否定這點----指:佛教當中有此(五)法。
另外,沒有看見律本記載佛陀贊嘆五法。
如果同意這個,我們再往下討論。